世界文明史 ——伊斯蘭(一)

20160720講座整理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49 min readApr 20, 2017

當我們談到伊斯蘭文明的時候,我們實際上是在談論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早在伊斯蘭以前就已經存在的古老文明,中東地區的古老文明是全人類最古老、最悠久的;第二個部分是給這個古老文明輸血的新生力量。這個新生力量也可以分為兩個成分:第一就是先知默罕默德創立的伊斯蘭教,一神教賦予它的巨大力量;第二部分就是原先處於人類最古老的文明邊緣地帶的阿拉伯部落,這些野蠻的但是自由的騎士部落,把自己的秩序輸入到肥沃新月地帶已經衰竭的古老文明當中。

現在我們回顧一下伊斯蘭產生以前的中東。早在伊斯蘭產生以前,這裡面已經有兩代文明的興廢了。我們知道,最古老的肥沃新月地帶的文明,就是產生古老的埃及和蘇美爾文明的那個母體,在雅利安人入侵的時候實際上是已經滅亡。古猶太人,創造舊約的猶太人,就是這個古老文明留下的唯一孑遺。舊約可以說是在人類最古老的文明、在全世界只有一種文明的時代留下的唯一一部書面的記錄。然後雅利安人,就是希臘人、波斯人和印度人,席捲了這個舊世界,建立了新式的文明。在這個新的文明當中,我們知道,希臘人、波斯人和古印度人都是同族,他們把新的語言和新的文化帶到了這個世界,在這個世界中只有孤立的古老希伯來人頑強的維繫著古老傳統。猶太教和基督教都是這個第二代文明時期的產物。在伊斯蘭教產生前夜,這個古老文明也已經進入它的帝國時代,它的主要疆土已經被拜佔庭帝國和薩珊波斯帝國瓜分了。在這個已經進入晚期的文明世界當中,蠻族已經很少,世界似乎變得非常穩定,無非就是,無論哪個帝國佔上峰,它們實行的體制都是非常相似的,皇帝,官僚,國家管制的教會,似乎不會有什麼新生事物產生了。這個世界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邊角料,阿拉伯半島就是其中之一。

「阿拉伯」這個名詞的產生比阿拉伯人征服更早,範圍也比阿拉伯半島要稍微大一些。羅馬時代的被稱為阿拉伯人的這些部落,大體上講分布在北自敘利亞、南自也門的廣大地區。有很多部分,可以說是人口最多的部分,已經被波斯人和拜佔庭人瓜分了。早在羅馬時期,羅馬人就曾經遠徵過所謂的阿拉伯菲尼克斯,這支羅馬軍團留下的報告告訴我們,這些地方氣候炎熱,充滿著斥澤,儘管沒有很強大的敵人,但是由於自然環境的不適宜,很不適合於征服,所以遠徵軍去了又回來。這次遠徵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從亞歷山大通向印度的商路,但實際上沒有達到這個目的。這條商路的主要樞紐還是在阿拉伯南方的也門。

當時阿拉伯北部,從敘利亞到伊拉克一帶,分裂為許多城邦國家和封建性的公國。這些城邦和封建性的公國,理論上講不是拜佔庭的藩屬就是波斯的藩屬。它們在這些帝國的存在之下,例如在拜佔庭的統治之下,往往會採取類似希臘城邦的憲法形式。在東部邊境一帶,則發展了一種很複雜的騎士制度,像錫拉王國,這些小小的王國、公國、共和國留下來了很多從精神上講非常接近於歐洲中世紀騎士傳奇和史詩之類的東西。它們的主要居民,從種族上講,應該跟阿拉伯半島的阿拉伯人相差不大,也經常自稱和被稱為阿拉伯人,但是他們絕大多數是基督教徒,有很多是景教徒,也就是基督教的異端。波斯帝國內部有很多景教徒,但是拜火教徒在東羅馬境內卻是很少有的。這是阿拉伯的第一部分,被異族統治的部分。

阿拉伯的第二部分,就是羅馬人企圖征服但是沒有成功的也門部分。這個地帶是古老的貿易中心。舊約裡面說的曾經訪問過所羅門王的示巴女王,帶著香料去以色列送禮的那一位,就是從這裡出發的。這個地方本身是香料和沒藥的產地,古埃及人和希伯來人都大量的輸入這些東西。其中部分理由是,他們的重要禮儀,例如是葬禮之類的,要用大量的這樣的東西。木乃伊的製作需要很多各種珍貴的香料,所以是窮人負擔不起的。以色列人也有這種習俗。像聖經裡面記載的,就有門徒帶來價值三十多兩銀子的非常寶貴的香膏,把它用在耶穌上,這就是很大的敬意了,因為窮人肯定是買不起這種東西的。同時,也門也是印度貨物的一個重要轉口。在伊斯蘭教征服以前,親近拜佔庭的阿比西尼亞,也就是埃塞俄比亞帝國,曾經一度征服過也門。實際上這次征服是得到拜佔庭皇帝的支持的。但他們過了不久,又被波斯帝國的派遣軍打了出去。小小也門在這兩個大帝國之中反復折騰,漸漸的喪失了它自己的獨立。

但是阿拉伯半島中部,就是所謂的部落和城邦地區,是波斯人和羅馬人都無法征服的地區,這裡面住著真正的蠻族,自由的蠻族。它們有些是貿易城邦,像麥加這樣的地方。這樣的城邦是由幾個從事貿易的大家族,用一種寡頭共和制的方式輪流執政,用共享權力的方式維持的。由於它的主要財源依靠貿易,所以它大體上是一個實施宗教寬容的地方。所有的人都可以供奉自己的神,而拜神的收入、朝聖者的收入是城邦的重要利源,這也是它們保障宗教自由的一個重要原因。

大部分地方是由各種部落組成的,部落可以說是一個小小的共和國,它的主要領導人是部落酋長,酋長行使家長制的權威,並不平等,但是也不很專制。因為酋長在戰爭中和平日的活動中都要依賴他手下的騎士,而他的騎士又跟他有比較強的親緣關係。大體上講,一個部落的騎士,彼此之間也就是表兄弟和堂兄弟之間的關係,多多少少都有一點親屬關係,他們跟族長之間也有一點親屬關係。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主要是根據習俗實施統治,不可能實施得有多麼專制。同時在這樣的體制之下,婦女的風習是比較自由的。儘管沒有哪一個古代社會是完全實施男女平等的,但是沙漠上或者草原上的野蠻部落當中,婦女比定居文明要更自由,也就是說,她們比波斯和拜佔庭的上層階級要更加自由一些。

騎士時代,後來伊斯蘭產生以後把它稱為蒙昧時代,產生了各種各樣的詩歌,有些詩歌在伊斯蘭教成立以後還有很多詩人延續了這個蒙昧時代的詩歌的傳統。它描寫的英雄人物大體上是為情慾和名譽的渴求所驅使的少年。這些少年渴望的是愛情和武士的榮譽,這兩者是分不開的。因為武士在交戰的時候,各部落的婦女往往會在不遠的比較安全的地方,躲在那裡觀戰,替她們自己的男人吶喊,而在戰爭中得勝的騎士就很容易得到婦女的青睞;反過來,如果騎士失敗了,那麼他們部落的婦女很可能會被敵對部落擄掠而去。像蒙昧時代的一部史詩,描寫沙漠騎士安特爾的故事,就曾經提到過,安特爾有一個最大的理想,就是為他心愛的情人打敗敵對部落,而他自己的情人也非常害怕她的男人如果打了敗仗以後,她自己有可能會被敵對部落擄掠去,當作敵人公主的陪嫁。

當然沒有哪一個部落能夠永久性的佔上峰。此起彼伏的鬥爭既保證了阿拉伯部落的貧困,也保證了它的獨立和自由。他們的貧困是獨立和自由的主要保障,因為征服他們的成本是很高的,但是利益卻不大。而也門之所以容易被征服,關鍵就在於,儘管征服他們需要一定的成本,但是征服了他們可以得到香料和黃金,所以利益相當大,因此值得征服。而北方的平原地帶、農耕地帶,像巴爾米拉、錫拉這樣的城市,就是因為錢太多了,所以才容易被征服的。

在波斯帝國和拜佔庭帝國不斷趨向官僚化的情況下,沙漠上的自由就會顯得非常之重要,因為雙方的各種組織能力和戰鬥力的落差是在不斷擴大之中。帝國的雇傭兵自然是越來越死氣沈沈,而部落的武士,儘管他們的人數不多,顯得非常分散,但是真的在投入戰鬥的時候,因為他們是當時古老世界上剩下的為數不多的自由人,只有他們才願意為自己作戰,所以他們的積極性會比原有的帝國士兵要大得多。到最後,伊斯蘭教征服者真的打到波斯的時候,波斯軍隊是混合性的,混合的軍隊由少數波斯的貴族組成,重甲騎兵是真的有戰鬥力的,但是從巴比倫尼亞的平原上徵來的步兵必須帶著鎖鏈才能打仗,那些步兵是最低賤的人,他們的命非常不值錢,他們的長官也完全不信任他們,他們顯然沒有什麼戰鬥力。而這些人的存在,與其說是增加了波斯人的戰鬥力,還不如說是拖累了他們,構成他們失敗的主要原因。

同時在這個時候,波斯和拜佔庭的邊界地帶變成了一個宗教競爭的地帶,基督教的各個教派、拜火教、原始的多神教在不斷競爭,阿拉伯各部落和城邦有很多已經信奉了猶太教和基督教。先知默罕默德就是在這個時候創立伊斯蘭教的。開始在創立伊斯蘭教之前,他曾經遊說過一些信奉猶太教的阿拉伯部落,希望他們支持自己,但是他們沒有接受。他也曾經在跟麥加貴族發生衝突以後,讓他的部分門徒到埃塞爾比亞去避難,跟基督教有很多接觸。它的教義跟傳統的猶太基督教的主要不同,就是進一步的清教化和簡化。

基督教內部的主要爭議就是在於,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夠保存猶太教的一神教傳統,在多大程度上要跟地中海的多神教傳統做一定的妥協。這個具體就體現在基督的位格上面,基督到底是神,還是人,還是既是神又是人,聖像或者是教堂上的裝飾算不算是偶像崇拜,諸如此類的問題。這些問題的政治味道是很大的。例如像以弗所這樣繁榮富饒的城市,它願意改信基督教肯定不是沒有條件的。對於它來說,把他們原來崇拜的女神以聖母的形式放進新的信仰體系裡面去,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而各地原來信奉多神教的民眾,也很有可能把他們自己原有的信奉的神轉化為聖徒崇拜。如果要把聖徒、聖母之類的東西完全去掉,把裝飾教堂的各種裝點統統去掉的話,有很多人都是不願意接受的,所以它在基督教內部最終沒有取得主導地位。

但是從神學角度來看,伊斯蘭教實際上是實現了基督教內部的清教改革者沒有實現的夢想,他們把上帝或者真主當成是完全獨一無二的角色。基督有一個「基督到底是神還是人」的爭論,但是先知默罕默德就沒有這樣的爭論。伊斯蘭教的定義是很明確的,先知本人無論多麼偉大,但他還是一個人。他死以後,他的朋友和繼承者都不能說默罕默德是神,或者默罕默德既是人又是神。在他死後,他的朋友們替他哭泣的時候,有些人甚至說,他不可能死,不可能死,一定是暫時昏迷過去了,他還會回來再領導我們,然後阿布·伯克爾就回答說是,先知難道沒有給你們再三強調過嗎,他是一個人,他是會死的,你們這樣做就是違背先知本人的教導。這樣,在伊斯蘭內部曾經分裂過基督教會多年的那種神學爭論,一開始就是不存在的。我們現在看清真寺和清真寺派生的文化,它們強調用馬賽克合成的幾何圖案,但是不搞聖像諸如此類的雕塑創作,也是這個傳統所造成的。

默罕默德死後,剛剛被他統一起來的阿拉伯部落實際上就面臨著重大的選擇:它們要麼就是在新的伊斯蘭教組織結合之下,把宗教的組織力量和部落的組織力量結合起來,去征服那些已經老邁的帝國;要麼呢,在威望最高的人已經死了以後,那麼原有的各部族之間的衝突很可能會死灰復燃的。我們從後來的伍麥葉家族當政以後的情況,以及阿拉伯人在西班牙,南方人和北方人、阿拉伯人和也門人之間長期的仇恨就可以看得出來,其實各個部族之間的衝突,儘管它們都皈依了伊斯蘭教,也只是暫時的收斂了一點,然後只要時間稍稍拖長一點的話,原有的部落和血緣之間的矛盾又會死灰復燃的。可以說是,如果默罕默德死後它們不馬上向外擴張的話,那麼過不了幾年,它們內部的衝突馬上就會重新爆發起來,對外擴張實際上是緩解內部矛盾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方式。

伊斯蘭教征服之所以進行得非常迅速,主要是因為它面臨著的目標已經為被征服做好了一切準備。伊斯蘭征服者在敘利亞和埃及遇上的情況就是,當地的大主教代表佔人口絕大多數的基督教順民跟穆斯林談判,結果發現穆斯林只要他們交稅,其他一切就可以照舊,他們就得出結論說,這樣跟拜佔庭的統治其實相差不算太遠。而且伊斯蘭教最初的政權機構比較簡樸,給當地人造成的負擔很可能還要低於拜佔庭比較複雜的官僚機構。他們沒有強烈的願望要來為維護他們的宗教或是維護拜佔庭皇帝而戰。拜佔庭皇帝的正規軍一旦消失以後,當地的基督徒變得很樂意接受穆斯林的統治,至少沒有很強烈的反抗意志。而波斯帝國呢,他們真正能夠做出抵抗的人馬,也就是波斯本土的貴族以及來自中亞的蠻族雇傭兵。波斯的財政基礎,也就是兩河流域巴比倫尼亞的大城市和農民,基本上沒有任何做出抵抗的願望。之後,在阿拉伯人征服了波斯以後,在呼羅珊地區到河中府一帶,分散的部落和城邦跟阿拉伯人進行了長期的戰爭,但是核心的財富所在的巴比倫尼亞基本上沒有做任何抵抗。可以說,帝國的長期統治已經把它治下的人民削弱到了這個地步,以至於他們變得很像是家畜一樣,很適合於財政部的需要,但是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戰鬥力了。這樣的民眾被新來的蠻族和新來的宗教征服,無異於是輸入了很多組織資源,等於說是輸入了他們社會原先所缺少的東西。

阿拉伯人的共和時代之所以結束,反過來說也就是因為這方面的因素。如果阿拉伯人沒有得到這些新征服的重大資源的話,那麼原有的部族之間的矛盾,雖然可能是野蠻和血腥的,但是足以保證他們的威權不至於統一。但是征服了廣大的土地以後,那麼阿拉伯半島原先的各部落之間能夠動員的資源,跟敘利亞、埃及和伊拉克的巨大資源相比就微不足道了。這種情況就很像是忽必烈得到了東亞的資源以後,他就可以利用東亞的財源反過來反對他在蒙古部落的老熟人。如果蒙古人始終生活在草原上,那麼忽必烈的當權肯定是不合法的,他很容易被堅持傳統的那些部落貴族打下去。但是他既然已經得到了中原的大量資源以後,他就不太依靠這些部落貴族,可以反過來運用他從金國那裡取得的重要資源來壓制和收買那些原有的貴族,使那些貴族無法維護成吉思汗的習慣法。阿拉伯的情況也是這樣,在阿里死後的幾十年內的三次內戰中間,一度克爾白都被敘利亞來的軍隊燒毀了,但是從此以後,阿拉伯半島的內戰變得無關緊要了,部落雖然很大程度上仍然保留了自己的傳統,但他們支持誰和反對誰已經不能左右大局了,大局要由埃及、敘利亞和伊拉克的擁有龐大人口的地區的統治者來決定。

自從統治中心移向大馬士革、然後又移向伊拉克以後,阿拉伯傳統的由長老和貴族維護的自由就逐步消失了。同時,貴族婦女原有的在沙漠上享受的自由也基本消失了。當他們最初到第一個王朝,伍麥葉王朝,在大馬士革時期,去沙漠未遠,過去的傳統還沒有完全消滅。當時的詩人和婦女就非常懷念在沙漠上的自由,儘管他們在物質上比原先要好得多,但他們還是留下了很多詩歌懷念過去部落時期的自由,哀嘆進入宮廷以後,雖然富貴了,但卻變得越來越不自由了。這些詩歌在巴格達時代就完全消失了,因為到這個時候的阿拉伯人就已經像是滿清後期的八旗子弟那樣,僅僅在血統上還有古代阿拉伯人的血,但是早已經失去遊牧的生活方式,已經不可能回到沙漠上去享受他們的古老自由了。到這個時期,政權也從原有的阿拉伯武士手裡面移向波斯的大臣手中,最後就移到突厥雇傭兵手裡面。

但從知識分子的角度來講,從阿拉伯半島到大馬士革、從大馬士革再到伊拉克的這個過程,對於他們來說是一個越來越好的日子,就是所謂的伊斯蘭的黃金時代。在這個時期,伊斯蘭教的解釋權越來越多的移到有教養的知識分子手裡面,這個過程在哈里發麥蒙的時代達到了最高峰。麥蒙和手下的大臣都是知識分子,所以他們研究了世界上的各種古老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以及印度和波斯的古老文化,就得出了一個結論,大體上就是,上帝或者真主本質上是根據理性統治世界的,所以理解了理性,你也就理解了上帝或者真主。按照這個邏輯來推斷的話,就是說,各種地方性的習俗、各種地方性的教派和它們的種種的偏見和習慣,就算不是錯誤的,至少也是微不足道的,因為至高無上的真主是用理性來領導世界的,只有理性才是唯一真正的普世價值,掌握了理性就掌握了普世價值,理解了理性就是理解了一切。他們順著這個邏輯去推斷的話,自然會覺得一切宗教和教派、習俗的差別都不是很重要,因此這個時期的伊斯蘭教是以寬容著稱的。可以說,如果按照以後的很多教派的觀點來看,這個時期的哈里發和他們的大臣,他們的虔誠程度是很可疑的。伊斯蘭教學者肆無忌憚的引用基督教和希臘人的文化財產,認為僅僅是把上帝稱之為什麼名字,那都是很無聊的事情,關鍵是在於怎樣運用自己的理性。

但是理性化有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講理性的知識分子必然的缺少特殊的支持力量,可以說,他們是秩序的消費者。哈里發麥蒙之所以可以這麼做,是因為他畢竟是阿拔斯家族的後裔,阿拔斯家族則是一個可以追溯到默罕默德本人以前的麥加的古老家族,來自阿拉伯的原有的力量雖然已經被腐蝕和衰落了,但是還沒有消耗殆盡,它可以憑借先人的余蔭和巨大的財富,用來肆無忌憚的推行他的理性主義。理性主義的結果就是,不強調神秘的東西,不強調那些沒法解釋、非常高度個人化的東西,只強調那些能夠用理性證明的東西。可以說,這樣的宗教是不狂熱的,一方面它是開明和寬容的,另一方面,它又失去了依靠和動員那些狂熱分子的力量,同時在真正的狂熱分子產生的時候,它也沒有對抗他們的力量。

另一方面呢,因為它自己解釋的宗教是高度理性的,是高度普世的,因此它也就得不到地方性歧視或者是種族、民族歧視所產生的力量。伍麥葉帝國存在的主要動力就是,最初參加阿拉伯征服的騎士團體構成一個相當於滿洲八旗的團體,只有他們這個團體內部實行徹底的福利制度,每一個受傷的人都有撫卹金,所有的老人都有養老金,所有的婦女兒童都有生活保障和津貼,但是被他們征服的順民就要納稅負責養活他們,兩者之間的階級差別是維持他們統治的動力。但這個動力隨著伊斯蘭教的進一步傳播,很快就不存在了。尤其是在開明的哈里發把伊斯蘭解釋為普世的東西的情況下,就更加不可能了。既然伊斯蘭是普世的,那麼人人都可以皈依伊斯蘭教。事實上,確實有很多人,尤其是在埃及,90%的人口很快就皈依了伊斯蘭。這就意味著他們原先的稅收基礎整個垮台了,異教徒、非伊斯蘭教徒交稅來養活伊斯蘭福利團體的邏輯很快就要運轉不下去了。這實際上是意味著統治力量的削弱,原有的政權的支持力量不存在了。

一視同仁的統治結果就是,你召來的大臣對你這個政權沒有什麼切身的利害關係,他不會像是滿洲騎士肯定要擁護滿洲皇帝那樣。通過科舉考出來的大臣會覺得,任何人能夠當皇帝,我都可以擁護他。巴格達哈里發政權就是這樣。它所運用的很多大臣是波斯人,而且當中還有很多原先是信奉佛教甚至東方宗教的波斯人。《一千零一夜》裡面有兩個主要角色,一個就是最開明的哈里發麥蒙的父親拉希德,另一個就是拉希德手下的大臣張爾蕃,張爾蕃所出身的那個家族肯定是古老的波斯家族,據說這個古老的波斯家族還是跟印度文化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巴格達哈里發時代被公認為是波斯文化發達的時代,其實從它本身的立場來看,它不是特別強調波斯文化,而是由於強調普世主義,自然而然的使離巴格達最近的波斯人佔了上峰。

這樣做還有第三個從長遠看來是最危險的副作用,就是理性的、普世的統治必然要依靠官僚來維持,因為只有官僚才是真正完全理性的。官僚統治不可避免的要為有文化、知道怎樣統治的士大夫階級和皇室的利益,犧牲沒有文化、充滿偏見的普通草根群眾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伊斯蘭教傳統自然而然發生了分化:擁護哈里發、在哈里發朝中任職的那些人,不可避免的要根據伊斯蘭教傳統的一部分 — — 運用先知和聖訓中間強調「你們應該服從統治」的那一部分解釋說,為什麼你們應該服從哈里發現在的政治需要,哪怕是哈里發為了臨時的政治需要去干擾審判之類的,那也是為目的而不擇手段,應該是如何如何有道理的;但是同時,距離政權比較遠的,尤其是地方性比較強的部分,它不可避免的在幾百年的發展中間把各地原有的習慣法整合到沙裡亞法當中,於是形成一個宗教法庭的體系。

我們知道,在古代世界,法庭是一個需要成本的事情,而政權本身,在不涉及國家安全和皇帝本人安全的情況下,是不大有興趣干涉一般人的審判的。如果你和你的鄰居之間起了糾紛,或者你和你老婆鬧了離婚案的話,因為這跟哈里發沒有什麼關係,你們要去麻煩哈里發打官司的話,哈里發不一定會管,如果要管你,他還要任命很多大臣,花很多成本。對這些不太重要的案件,最自然的方法就是,這些案件由你們自己社區德高望重的宗教學者去管,比如說你們社區有一個學問很大、品行又很好、大家都覺得最講公道的人,你們彼此之間起了糾紛,自然而然就會去找他仲裁,而他放下自己的活不幹來管你的事情,自然也需要有一點報酬,那就像是孔門子弟會帶著幾塊肉去找孔子那樣,你們必須給這個德高望重的學者付點錢,讓他出來仲裁你們的糾紛。他自己仲裁出來的結果,因為他仲裁的案件一般都是小案件,一多半是靠他自己的威望,他並沒有強制執行的能力。如果他說,你這個做丈夫的沒有理,那麼下一次你就不能再欺負你老婆了,如果他說你這個做老婆的沒有理,那你下次就不能再欺負你丈夫了,諸如此類。

這樣積累下來的無數判例,從理論上講也是可以在古蘭經中找到依據的,因為你無論判誰有理還是沒理,你都可以到古蘭經中去找到與此相似的內容。或者是在找不到的情況下,你可以用類比的方法,就是說,原先在阿拉伯半島的環境下是這樣的,但是現在我們的環境跟阿拉伯半島不一樣了,在這個改變的環境下,根據先知原來的基本精神,我們應該怎樣在改變的環境下去兌現這種基本精神,然後做出新的判決。或者是在大家意見不一樣的時候,就把當地比較德高望重的學者集合起來,大家開會來討論一下,叫「公議」。公議和類比是把習慣法融合到傳統的沙裡亞法中間的主要途徑。但是這樣的話自然就會造成門派糾紛,例如是,我們伊拉克這個地方的學者開會討論出來的結果,跟敘利亞學者開會討論出來的結果自然而然的不一樣,這樣自然而然就會形成門派之間的差異。但是這些門派彼此之間同樣都是能站得住腳的。如果你要打官司的話,你完全可以說是選擇哪一派的學者去當你的宗教法官,那都是屬於你自己的自由。

但是這些東西對於哈里發來說的話,在你只管一些民事案件、家庭婚姻糾紛案件的時候,我根本就用不著去猜忌你,也不會有興趣去管你的事情,但是你如果管理的案件比較大了,例如涉及什麼重要人物,而這個重要人物與國家利益有關係,我就要派我自己的大臣出來干涉,從沙裡亞法庭的手中把這個案件奪走,強行弄到哈里發 — — 也就是朝廷建立的法庭中間。這個法庭叫做「聽訴法庭」。聽訴法庭最主要的特點,儘管它名義上也是按照古蘭經辦事的,但是它跟普通沙裡亞法庭的不一樣之處就在於,主持這種法庭的法官,他本人就是哈里發的大臣,他平時就是侍候哈里發的,他做出的判決,一般來說就不是仲裁性的判決,而是政治性的判決,主要的目的是要符合國家利益。

這樣一來就變成,宗教法庭,大體上是民間的法庭,它的仲裁按照現代人的觀點來看不一定好,但是一般來說,它不是眼睛往上看的,主要是為了維護宗教學者本人的威望和社區利益;而哈里發所建立的法庭,主要是為了維護朝廷的利益。於是就構成了這樣一種格局:哈里發的法庭更加世俗化一些,更加理性化一些,更加開明一些,對於非穆斯林、非伊斯蘭教文化傳統更理解更尊重一些,但是它是眼睛往上看的,是不尊重草根民眾的利益的;底層的草根的宗教法庭呢,它更尊重社區利益,更照顧窮人的利益,但是它是更狂熱、更偏執的,對於非伊斯蘭的文化更不寬容的。

最初的幾個學派還比較好,越往後產生的學派,原教旨色彩越強。但是越是原教旨主義色彩強的學派,就越是重視基層草根民眾的利益,這兩者基本上是連在一起的。他們可以這樣解釋:現在的世道之所以不好,是因為現在的君主和法官都背叛了最初最純潔的伊斯蘭教的初衷,原始的最初的伊斯蘭教是最在乎公平正義的,但是現在的人都是為了榮華富貴的緣故,眼睛都向上看了,只在乎埃米爾和哈里發的利益了,別的什麼都不管了,我們要糾正這種情況,只能夠恢復到原先最純潔的時代,我們從古蘭經和最早這些法學家的著作看,從早期那些判例來看,很明顯,早期那些法官比現在的法官更公正一些,更在乎貧苦群眾的利益,所以現在的統治者是不好的,諸如此類。罕百里派尤其是有這樣的傾向。

而且這個說法是一定根據的。早期的阿拉伯統治者,像是早期的滿洲人和蒙古人一樣,是有比較多的部落自由,他們的君主和普通武士之間的差別不是很大;但是打進城、有了大量的順民和大量的財富以後,君主的地位相對的更高,臣民的地位就相對的更低。在忽必烈以前,成吉思汗對他手下的武士是必須比較客氣的,因為他需要這些武士給他打仗,而這些武士也可能叛逃到另外一方面來;但是忽必烈以後的蒙古皇帝就不需要太在乎這些人,因為他有的是從中原地帶選上來的士大夫,有的是從揚州、杭州弄來的大筆財富,草原上的武士對他已經不太重要,所以專制程度就加深了。阿拉伯世界和伊斯蘭世界也很明顯有這樣的問題,尤其在突厥雇傭兵引入以後,不僅被征服的順民算不上事,就算是原先的從龍之臣,原先阿拉伯血統非常純正的大臣都變得毫不重要了。哈里發只要能夠得到突厥禁衛軍的歡心,就可以不在乎你們這些臣民,而突厥禁衛軍如果對皇帝不滿的話,完全可以發動政變,像古代羅馬後期一樣,推翻朝廷另建新朝,而市民和農民對這些禁衛軍也是沒有辦法的。在這種情況下,不可避免的,皇帝建立的法庭變得越來越專制,越來越暗無天日了。這時候,民間的沙裡亞法庭雖然變得越來越原教旨主義,越來越偏執,但是卻是維護底層小共同體利益的唯一保障。

大概到十世紀以後,阿拉伯世界的通過宗教法庭、通過重新解釋法律來造法的這個傳統,漸漸的受到了很大損失,越往後,造法的傳統越少,雖然沒有正式終結。這個跟伊斯蘭世界整體上趨於專制、趨於東方化的整個傾向是非常一致的。東方化最主要的標誌就是,突厥禁衛軍和斯拉夫禁衛軍的引入。他們的引入就說明是,來自阿拉伯沙漠上的統治者已經完全喪失了自己的秩序輸出能力。最後,輸入蠻族禁衛軍的結果是,蠻族禁衛軍取代了阿拉伯人,突厥人取代了阿拉伯人,蘇丹制取代了哈里發制。也就是說,強人取代了合法君主。從伊斯蘭法的角度來看,蘇丹的地位比較像是幕府,它是一個非正規的權力,用中國政治術語來講,它就是一個霸主。

霸主在原有的政治體系中是不存在的,合法的權力應該是屬於信士們的長官、信徒們的領袖哈里發,但是在現實政治中,在哈里發本人實在是沒有辦法維持秩序、穆斯林群眾處在顛沛流離的情況下,那麼任何軍事強人,只要能夠維持秩序、給那個已經變成傀儡的哈里發一點兒形式上的尊重的話,那麼大家就會擁護這樣的軍事強人。這樣的軍事強人最初叫道萊,翻譯成漢語的話大概就是國家柱石的意思,就像是北魏末期爾朱榮那些人他們的頭銜就是柱國,其實這是同一個詞,國家的柱石。本來這個職位是不存在的,只要哈里發和他的大臣還能夠管事,柱國產生就是哈里發已經不管事了。

接下來,柱國維持不了多久也就慢慢衰敝了,新一代統治者就是蘇丹 — — 「土耳其蘇丹」的「蘇丹」,蘇丹就變成一個純粹的軍事領袖,他存在的價值就是代哈里發攝政。他往往會發動政變,廢除原有的哈里發,在皇室中間選出一個比較聽話的親王出來當新的哈里發,然後實際權力掌握在蘇丹的幕府中間。他能夠維持統治,全靠他的軍事力量,因為別的冒險家也可能帶著他的部隊突然向巴格達或者大馬士革進軍,把原有的蘇丹攆走,然後或者是讓原有的哈里發當他的傀儡,或者是把原有的哈里發也罷黜了,另外再選一個親王出來當新的哈里發。阿拔斯王朝的末期就是在這種混亂的狀態中間渡過的,各路蘇丹不斷的向巴格達進軍,推翻他們原來的統治。最後一位干涉者就是來自外伊朗地區的花剌子模。花剌子模幕府遙控巴格達政局沒有多久,蒙古人就打了進來,把巴格達屠殺殆盡,從而結束了這場統治。

巴格達哈里發的滅亡,對於伊斯蘭教來說是合法性的第一個沈重打擊。以後的奧斯曼帝國和埃及的馬穆魯克政權建立起來的哈里發,就再也沒有得到過以前巴格達哈里發曾經得到的那樣的認同。本來最初的時候,共和時代的四位哈里發是全體穆斯林都認同的;大馬士革的伍麥葉王朝雖然把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但仍然是所有穆斯林都認同的;巴格達哈里發的認同就少得多了,因為埃及的法蒂瑪王朝和西班牙的伍麥葉王朝分離了出去,但他仍然是大部分穆斯林的領袖;等到巴格達的哈里發垮台以後,那就是王綱解紐,君士坦丁堡和開羅的那個假哈里發自己沒有什麼威望,人人都知道他只是馬穆魯克和奧斯曼的傀儡;最後奧斯曼帝國在打敗馬穆魯克以後,甚至連這個假哈里發都不打算維持下去了,直接由蘇丹兼任哈里發,就是完全不顧這方面的傳統了,這對伊斯蘭教的合法性來說是一個非常致命的打擊。

以後,伊斯蘭本身的活力和生命力都越來越衰竭了。奧斯曼帝國雖然仍然在歐洲做了大量征服,但它的征服主要是依靠巴爾幹半島的山民 — — 這些人原先都是改信伊斯蘭教不久的基督徒,利用這些人,再加上一些基督教世界的叛教者組成的炮兵和海軍,統治原有的穆斯林民族。所以奧斯曼帝國是一個非常矛盾的實體:從歐洲看來,它在某種意義上是延續了伊斯蘭教的征服;但在伊斯蘭世界的主體,特別是在埃及、伊拉克、敘利亞和北非的阿拉伯穆斯林看來,奧斯曼帝國才是野蠻的征服者。他們看待奧斯曼帝國和突厥人的觀點,跟明朝遺留下來的那些士大夫看待滿洲征服者的態度一樣:一方面,我們自己是再也挺不起來了,沒有突厥人維持秩序的話,我們就要被各種各樣的野蠻部落和強盜魚肉,沒有辦法,為了避免這些流寇統治,我們不得不承認,至少奧斯曼人還能維持秩序,而且他們從理論上講還是穆斯林;但是我們關起門來還是有點瞧不起他們,我們覺得我們阿拉伯人才是有古老文化的,阿拉伯語是如此的純正和優美,古蘭經是像詩歌一樣優美,我們產生出了這麼多詩人,產生出了這麼多偉大的哲學家,你們這些從草原上來的野蠻人哪有我們的文化高。

奧斯曼帝國就在這種情況下進入了近代世界。近代世界產生以後,對於伊斯蘭世界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奧斯曼帝國原先是憑著它的秩序輸出能力得到了阿拉伯人的一種比較勉強的認同,但是西方人、歐洲人來了以後,奧斯曼帝國的秩序輸出能力就變得不算數了。本來阿拉伯和伊斯蘭的學者承認奧斯曼帝國的統治是根據順服統治者的原理,也就是說,你只要實際上能維持社會秩序,儘管你的所作所為有很多可疑之處,我們還是應該服從你,因為維護社會秩序、維護民生畢竟是第一位的。但是問題來了,如果英國人來了,英國人把奧斯曼人趕走,自己來進行統治,那麼我們該不該順服英格蘭人呢?

是否順服統治者的問題在早期的伊斯蘭是不存在的,但是在阿拉伯人和伊斯蘭教徒習慣於突厥人和斯拉夫人的禁衛軍統治以後,這個問題就變得必須要解釋了。本來早期的沙裡亞法處置異教徒問題的時候,一般是在假定伊斯蘭教徒是統治者、而異教徒是被統治者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樣怎樣,是不是應該承認他們的宗教信仰,是不是應該收他們的稅然後再保護他們,諸如此類的,但是異教徒是統治者、而伊斯蘭教徒是被統治者這種情況,早期的學者是沒有考慮進來的。後來之所以考慮進去就是因為,一方面是像什葉派這樣的異端派別統治了一部分遜尼派和比較正統教派的穆斯林,另一方面是突厥人這種傳統的蠻族統治了自豪感非常強的阿拉伯人。對於這些人來說,你承認不承認他呢?

那麼阿拉伯世界的伊斯蘭學者就自然而然的分成了兩派。順服派當然就是要找理由來說,儘管這些統治者有這樣那樣的不正統之處,但是我們還是應該根據經文上的某些內容,把它解釋成我們應該順服他們。而比較民間、比較草根的門派就可能認為,這些統治者,例如罕百里派的學者,像泰米葉這樣的角色,在他們的著作中就有很激進的言論,例如他們會說,現在的埃米爾是些很壞的人,他們的財產不是合法得來的,直截了當地說,他們就是靠搶劫他們的臣民才發財的。順服派的教法學家是不敢這麼說的,他們會說,無論統治者怎麼樣,他們的統治再壞也比無政府狀態要好,為了維持他們的統治,他們要讓你交稅,你最好還是乖乖的交,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夠得到比較合法的地位。而草根派的學者就不大在乎,因為他們反正是沒有希望到朝廷做官,也不想去做官,他們所需要討好的可以說就是市場,因為他們是為比較窮困、比較邊緣化的民眾提供司法和仲裁服務的,他們所提供的仲裁和他們的觀點當然也要比較符合這些民眾的偏見和利益。

而民眾自然而然會覺得,你們這些統治者是如此的貪婪,把我們的錢都拿走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就像韋小寶說的那樣,你們這些人還是韃子,還不是我們自己人,那就更難以忍受了。但是難以忍受,我還是惹不起你,但是我們至少可以,在我們自己能夠選擇的範圍內,我們打官司,拿了錢去請學者來給我們仲裁的時候,我們可以選那些說話符合我們意志的學者。例如像是天地會的會主如果請人仲裁的話,那他就肯定不會找投降滿清的洪承疇這些人打官司,他們就要去找天地會的儒學大師,像陳近南或者陳近南的門徒和弟子去打官司了,因為這些人至少在理論上講是不認滿洲的。也就是根據這種邏輯,所以就產生出了像泰米葉這樣的比較原教旨主義、比較草根化的伊斯蘭學者。

然後英國人來了以後,西方殖民者來了以後,這個自然而然的解釋就產生了:順服派的伊斯蘭教法學家自然會覺得,反正都是異族統治者,滿洲人難道不是異族嗎,日本人難道不是異族嗎,英國人難道不是異族嗎,我們在滿洲皇帝面前三拜九叩都叩了這麼多年了,那麼日本人來,英國人來,他們還沒讓我們叩頭,只讓我們鞠一鞠躬就算數了,我們從三拜九叩發展到鞠躬,應該是很佔便宜呀,同樣都是外來的統治者,何必分彼此呢,順服順服順服~我們把原先我們的老師的老師的老師的老師寫下的著作重新翻出來,然後再演繹一下,解釋一下,儘管這些英國人的長相、習俗、各方面都跟以前的奧斯曼人、突厥人、波斯人不一樣,但是我們以前順服波斯統治者和奧斯曼統治者的那些邏輯,用在英國人身上還不是同樣適用?我們來一個類比推理,現在的環境跟以前的環境不一樣了,我們的老師的老師曾經說過,在奧斯曼帝國的統治之下,出於這樣、這樣、這樣諸如此類的原因,我們順服奧斯曼是合理的,現在既然環境變化了,我們類比一下,現在這個新環境之下,我們是不是服從英國統治者也是很合理呢?

像賽義德·阿赫默德汗就是這樣的人,現在我們所謂的伊斯蘭現代主義者就是從這個傳統產生出來的。他們為什麼被稱為現代主義者呢?因為現代化主要是西方人帶來的,所以擁護西方化、擁護大英帝國統治的伊斯蘭學者就變成了現代主義者的起源。但是你查看論證邏輯,他們的論證邏輯不是說因為你們西方人帶來了先進的科學技術或者是諸如此類的東西,我們才服從你的,他們的邏輯還是那種順服派邏輯,是因為你們是統治者,你們把奧斯曼蘇丹給打跑了,把莫臥兒皇帝給打跑了,你們能夠實行統治,你們能夠保障我們順民安居樂業,而且在保障我們安居樂業的同時還保護了我們伊斯蘭教的信仰,例如在印度,英國人來了以後保護了我們伊斯蘭教的信仰,讓我們伊斯蘭教徒可以不受迫害,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這就說明你們是合法的統治者,我們應該順服你們。

這個邏輯有一個重大弱點就是,如果英國人走了呢,殖民主義結束了呢,如果西方人不再是統治者呢,那麼這個順服的邏輯就說不通了。所以順服派產生了伊斯蘭現代派,而伊斯蘭現代派重大的弱點就是,它只有在一個西方統治的世界,最好是殖民主義統治的世界,它的邏輯才能夠戰無不勝,如果西方人主動的放棄了殖民主義,那麼伊斯蘭現代派在伊斯蘭世界內部的地位馬上就會發生動搖,因為他們的整個邏輯就變得說不通了。另一方面,屬於比較原教旨主義的各派還是可以堅持他們自己的邏輯,我們必須堅持最純潔的伊斯蘭教傳統,我們依靠草根民眾來供養,也不在乎你是英國人還是奧斯曼人,諸如此類的。然後在英國人的統治之下,這些各個派系繼續相安無事的發展下來。

最後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凱末爾採取了突如其來的行動,徹底廢除了哈里發制度,於是就造成了所有伊斯蘭教世界的憲法危機。伊斯蘭教學者召集了好幾次會議,希望能夠在土耳其人廢掉哈里發的情況下選舉出新的哈里發。但是大家意見不一,最後始終達不成協議,新的哈里發始終沒有選出。英印帝國也曾經向印度的穆斯林許諾,在土耳其人廢掉他們的哈里發以後,給我們自己的印度的穆斯林找一個領袖,但是印度的穆斯林彼此之間論證來論證去,還是論證不出一個統一結果來,結果總之是整個泡湯了。哈里發制度最後殘餘的廢除是蒙古人攻陷巴格達以後伊斯蘭世界發生的最大突變,近代伊斯蘭世界的各種新現象都是在1920年的精神風暴中產生出來的。我們現在所謂的伊斯蘭復興運動,在它最初產生的時候,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填補哈里發消失以後伊斯蘭世界需要的信仰和道德方面的真空。沒有哈里發的伊斯蘭還是不是完整的伊斯蘭呢?按照先知本人在世和最早幾個各教派都公認為純潔合法的那幾個哈里發的時代的經驗來說,這顯然不對,眾牧民不可能沒有一個帶頭人,信士們不可能沒有一個長官,後來的哈里發變得是被各種各樣的強人架空了,這是令人遺憾的,但是象徵性的哈里發跟完全沒有哈里發還不是一回事,沒有哈里發,那麼誰來承擔這個道德權威呢?

沒有道德權威,這是一個很麻煩的事情,因為這涉及到每一個穆斯林的切身利益。例如我作為一個丈夫,我要管教我的老婆孩子,我自然要有所依據,我要拿出古蘭經來說,根據古蘭經上這麼這麼說的,我們家都應該這麼這麼幹,我不是自己拍腦門發明出來的,我是有經典依據的;但現在哈里發都沒有了,我的老婆孩子會不會說,你老人家再偉大,你能偉大得過哈里發嗎?凱末爾將軍連哈里發都給廢了,難道你這個區區家長我們就廢不了嗎?社區當然更是這樣了,社區裡面的學者、社區領袖、富商那些人,本來是能夠把窮人和沒有文化的人指揮得服服帖帖的,一旦哈里發沒有了,他們的處境就很像是清朝滅亡以後的遺老遺少了,不得了了,連皇帝都沒有了,我們平時是講王法的,皇帝都沒有了,你這個趙老太爺還有什麼用處?阿Q肯定會說,哎~以前皇帝在的時候什麼都好說,現在皇帝都退位了,你這個趙老太爺還不該退位嗎?我憑什麼聽你趙老太爺的話,你們原先不就是拿著皇帝來嚇人的嗎,現在我完全可以不聽你的。於是整個伊斯蘭教都面臨著嚴重的精神危機,每一個社區、每一個家庭都要面臨著合法性的危機,如果搞不出新的權威出來的話,他們馬上就會面臨他們自己的五四運動了,所以為了避免這一點的話,就有很多人提出各式各樣的解釋方法來填補哈里發造成的真空,現在埃及的穆斯林兄弟會就是在這場運動中間產生出來的。

這場運動產生的一個副作用就是,產生了一些相當於是帶路黨的學派,特別是在敘利亞和黎巴嫩的阿拉伯人當中,這些人企圖向法國人學習,把西方已經實行了幾十年的那種民族國家構建理論拿到阿拉伯世界來用,這就是近代阿拉伯民族主義的起源。但是民族主義者那種現代化是一種純粹世俗化的模型,它解決不了阿拉伯社會內部的社區危機。這個社區危機,本質上講不是在國家層面建立一個富國強兵的組織就能夠解決問題的。華夫托黨也好,自由軍官團也好,可以建立一個西方式的國家機構,但它解決不了地方、社區和家庭的權力問題。這些權力是要依靠柔性的道德權威來維持的,不是像國家那種剛性的權力所能夠維持的。要麼呢,這個新型的國家就要像列寧主義者一樣徹底,插進社區裡面去,把家庭和社區全都解散了,把地主鄉紳統統打倒了,所有地方都只剩黨委書記,但是這一點是那些世俗的民族主義者做不到的。要麼呢,這些留下的社會空間,原先是聽阿訇的話、聽趙老太爺的話、聽男性大家長的話的這些人,用什麼邏輯才能維持他們原有的統治呢?他們必須得有一個說法。

在這種情況下,伊斯蘭復興運動產生了。新的伊斯蘭復興運動,因為它本身就是在伊斯蘭世界禮崩樂壞的環境下產生的,所以它校正這種禮崩樂壞的方式也必然是反傳統的。可以說,伊斯蘭復興運動或者說是傳統主義者,它本身有它內在的矛盾:一方面,它是強調伊斯蘭的傳統復興;但另一方面,它其實也是一種逆向的西方化。它為了確定自身的合法性,最大的問題就是,它把原先早期伊斯蘭教用來對付異教徒的那些邏輯,用來對付那些不合法的、跟西方合作的伊斯蘭統治者,或者用來對付那些想要按照西方模式革新社會的凱末爾式人物身上了。如果按照1920年代以前的教法學家的邏輯來看的話,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很離經叛道的,因為按照原先比較老的伊斯蘭教傳統,一個穆斯林是不能夠隨意懷疑另一個穆斯林不是穆斯林的,就是說,只有真主才能知道一個人是不是真的穆斯林,只有真主才能審判他。如果一個穆斯林看到另一個人,他說我是一個穆斯林,那你是不能夠隨便質疑他不是穆斯林的。你如果隨便講,人家說他是穆斯林,你一定要說他不是穆斯林,而且要是冤枉了好人的話,你是要面臨著下地獄的危險的。

但是伊斯蘭復興運動打破了這個原有的傳統。他們的領袖人物庫特布就提出這樣的邏輯說是,只有真正純正的 — — 也就是說經過他定義的那種沙裡亞法的信徒通過吉哈德重建的社會,才是真正的伊斯蘭社會,魚目混珠的東西,例如像他當時所在的那些埃及統治者,無論是法魯克還是納賽爾,在他看來都是沒有真正遵循伊斯蘭的正道。如果按照傳統伊斯蘭學派的觀點,比如說我是這一個學派,你是那一個學派,我雖然覺得你解釋的不對,但是我還是不敢說你的學派就不是真正的伊斯蘭學派,是屬於異教徒,是屬於Infidel。這就好像是,朱子的門徒不敢說王陽明的門徒不是孔子弟子一樣,儘管我們意見不一樣,王學家也有很多走狂禪的地方,但是我就是不敢說王陽明的弟子,說你們不是孔門子弟,說你們是佛門子弟。其實王學本來是比較接近佛門的,但是朱子的門徒是不敢說他們是佛門子弟的。傳統的伊斯蘭各學派之間相互攻擊,也是不敢說你根本不是穆斯林,不敢說你是異教徒的。

但是這個禁忌在庫特布時代打破。庫特布就公然說,你們這些不虔誠的、不正義的、不知道維護正義的穆斯林統治者,你們根本就是蒙昧主義者。「蒙昧主義」這個詞是很嚴重的。在傳統的伊斯蘭教當中,它指的是默罕默德傳布伊斯蘭教之前、原先那些信奉多神教或者其他宗教的阿拉伯部落。「蒙昧」這個詞帶有兩種含義:第一種含義就是,你們是愚昧無知的人,是得不到拯救的;但另一方面呢,你們得不到拯救,從某種意義上講不是你們自己的錯,是因為先知還沒有出世,還沒有把他的道理講給你們聽,也就是說,你們如果聽了先知的道理以後,你們是能夠分清道理的,就是這個假定。因此,「蒙昧主義」這個詞,按照傳統解釋,它是不適用於猶太人、基督教徒和伊斯蘭教其他派別的,因為這些人是生在默罕默德出世以後,他們不是說因為我沒有看到古蘭經才不信奉,他們是那種我看到了古蘭經但是我還是不信奉伊斯蘭教的角色,所以你不信奉伊斯蘭教的原因不是因為你蒙昧,而是因為你是異教徒。

而庫特布的概念把蒙昧主義者和異教徒的概念完全混在一起了,他說,西方世界從本質上講是屬於蒙昧主義的。這一點,阿拔斯時代的伊斯蘭學者是不會這樣說十字軍的。他們不會說獅心王理查德或者基督教的十字軍是蒙昧主義者,道理很簡單,因為那些基督教騎士不是不知道默罕默德、沒看過古蘭經才不信奉的,他明明已經知道有默罕默德存在了,也看過古蘭經了,但他們還是說,聖經才是真理,基督才是我們信奉的,我們就是不信奉默罕默德,這種人不叫蒙昧主義者,他是異教徒,異教徒跟蒙昧主義者不同。庫特布就面不改色的說,西方的現代主義者從本質上講是蒙昧主義者,同時那些不虔誠的、像納賽爾這樣走錯路的穆斯林社會統治者,他也是蒙昧主義者。我們要真正理解沙裡亞,要發動吉哈德來打倒你們這些蒙昧主義者,建立純正的沙裡亞社會。這樣一來,他就把沙裡亞解釋成為一個跟共產主義或者彌賽亞差不多的東西了。彌賽亞傳統是這樣,就是說,現在的社會是不好的,彌賽亞來了以後,基督作王一千年,那麼就是絕對純潔的,因為現實的世俗統治者總是充滿了人的弱點的,他不可能給你做到百分之百的公正,只有基督才能夠做到百分之百的公正,所以彌賽亞來了以後才有百分之百的公正。

但是傳統的沙裡亞法不是這樣的,沙裡亞法的學者不會說我就代表了先知本人或者是代表了絕對公正,他會說,沙裡亞法包含著很多成分,古蘭經本身講的那是完全正確的,絕對純正的,先知本人的言行,那是我們這些遠遠比不上先知的學者萬萬比不上的,但是問題在於,古蘭經的東西有很多是很抽象的,沒有涉及具體問題,例如打官司有很多具體問題是古蘭經上沒有寫的,但你還得處理呀,古蘭經上沒有寫的,那我只有比照古蘭經的原則,我自己想按照古蘭經的原則應該怎麼做,做次一級的理解。那麼我做出的這個解釋跟古蘭經的權威又不一樣了,這兩者的關係就好像是憲法和普通法律的關係一樣,憲法的權威是絕對的,至高無上的,但是普通的法律的權威則是比較次要的,普通的法律要服從憲法的基本原則,但是憲法沒有講得很具體的地方,你還是得制定普通法律。教法學家的解釋就是這個樣子的,儘管它第一不是古蘭經,第二也不是先知本人以身作則做出的範例 — — 也就是遜奈,但是在古蘭經和遜奈都沒有涉及到的那些具體問題,我們還是要根據古蘭經的精神和先知的模範做出更加具體的細節上的解釋,因為社會是複雜的,不斷變化的,如果不這樣的話,社會就沒法管理了。古蘭經就只有這麼厚,社會上涉及的各種官司如果寫成文件的話,厚度肯定比它大得多,我們非得這樣不可。

但是這樣做,權威就有落差了,我得承認,儘管我是一個虔誠的穆斯林,而我所做出的判決,權威全是從古蘭經和先知本人來的,但是我做出的判決絕對不能跟先知本人相提並論,絕對不能跟古蘭經相提並論。因為我自己做出的判決不是完美的,所以我也不能說其他的學者的判決就是絕對錯誤的,因為我是不完美的人,其他學者也是不完美的人,我們有意見分歧是很正常的,我認為我的理解是對的,他也認為他的理解是對的,我們相互攻擊,但是誰都不敢說我說出的話跟古蘭經一樣有效,跟先知本人一樣有效。因此這樣形成的沙裡亞法是有濃厚習慣法色彩的,各地的沙裡亞法不一樣,各部族的沙裡亞法不一樣,各個學派的沙裡亞法也不一樣。沒有人會覺得沙裡亞法就是一個完美社會的指南,實行了沙裡亞法就會建立完美社會。

但是庫特布的解釋就不一樣了,首先,你們這些穆斯林都是假穆斯林,假穆斯林也是蒙昧主義者,跟基督徒、猶太教徒和多神教徒一樣,你們全是蒙昧主義者,你們的沙裡亞法也是不管用的,真正的沙裡亞法一旦實行了以後,就可以製造出理想社會出來,實行了沙裡亞法的社會就不存在有權威等差的問題,因為它是在古蘭經和最早期伊斯蘭教徒的純潔的範例照耀之下,它能夠一勞永逸的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所以儘管現在的統治者也說他們的法律是沙裡亞法來的,但他們不是真的,只有我們實施吉哈德以後,才能建立真正的伊斯蘭國,這樣,在真正的伊斯蘭國中間,沙裡亞法成為唯一的權威,跟古蘭經一樣純潔,在這樣的社會中間,不存在任何不公正的現象。

你可以看出,他對沙裡亞的解釋就跟原先的基督教徒、猶太教徒對彌賽亞的解釋一樣,跟馬克思主義者和列寧主義者對共產主義革命的解釋一樣:經過了吉哈德這個相當於是世界末日大決戰和共產主義革命以後,建立出來的伊斯蘭國是一個純潔的社會,這個伊斯蘭國實行的真正的沙裡亞法,那就不是像以前的那些不完美的教法學家做出的沙裡亞法一樣,那些沙裡亞法只是一些不完美的解釋,而我庫特布所說的沙裡亞法本身是完美的,我們的社會之所以不完美,都是因為沒有真正實施沙裡亞法的緣故,實施了沙裡亞法以後,我們就會完美了。

這樣的邏輯當然會對現實的統治者非常不利,所以庫特布本人最後就被納賽爾絞死了,他的門徒也受到了長期迫害。但是他的傳統留下來了,現在的穆斯林兄弟會就是他留下來的種子,種子現在已經長大。他們在穆巴拉克倒台以後曾經短暫的選擇他們的領導人,然後又被軍事政變所推翻了。現在中東所面臨著的伊斯蘭復興運動,有很大一部分是直接從穆斯林兄弟會來的。另外一些傳統,像巴格達迪的伊斯蘭國和本·拉登這些人,雖然不是直接從穆斯林兄弟會這些傳統來的,有些是從泰米葉的傳統來的,有些是從另外一些復興運動的傳統來的,但他們的基本精神都是相似的。

基本上,他們重新解釋的原則都是要把沙裡亞當成一種不同於習慣法的東西,當成一種類似於共產主義、類似於彌賽亞的東西,在目前的伊斯蘭社會中間還沒有實施,一旦實施以後,一切弊端都會迎刃而解。而在他們以前的伊斯蘭學者肯定會認為,沙裡亞法是早就實施過而且正在實施的,沙裡亞法的解釋者會認為,我的解釋是不完美的,但是我也只能這樣,我也只有這個能力了,反正大家都湊湊活活的過吧,誰讓我老人家不是默罕默德本人的朋友和門徒,比那些真正見過先知本人的門徒差了好遠了,現在的社會不如先知時代的伊斯蘭社會,我也不如默罕默德時代的學者,但這沒辦法。這就好像是儒家學者說,我們現在不是三代上古之治,現在的學者也沒法跟孔子相比,現在的社會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就是這個意思。如果儒家學者當中出現一個人跳出來說是,朱元璋也好,康熙皇帝也好,朱子也好,王陽明也好,他們都是假貨,他們都不是孔子的真正門徒,孔子的真正門徒一旦實現了,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你們只要聽我的,把孔子真正的意思實現了以後,把現有的這些統治者都推翻掉,按照孔子的真正教導重構社會,一切都會好的,那麼這個人就會非常像庫特布,他的門徒就會非常像是現在的伊斯蘭復興運動。

隨著殖民主義撤退和冷戰的結束,等於說是外部世界施加於阿拉伯世界的權威進一步削弱了,這也就意味著阿拉伯現代主義者進一步削弱了。從1920年代直到現在,從政治和現實權力的角度來看,大體上講是世俗派比較有權力的時代;但是伊斯蘭的現代主義者在理論建設方面確實是乏善可陳的,可以說他們談來談去還是順服統治者那些老調。維持社會秩序是多麼的重要,哪怕統治者是異教徒,是異族,這方面那方面多麼不公,多麼貪婪,多麼專制,這都沒有關係,相對於維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來說的話,這都是比較次要的,我們無論如何應該服從他,諸如此類的,這都是老調重彈,沒有新東西。但是伊斯蘭復興運動是有新東西的,無論是泰米葉的門徒還是庫特布的門徒,他們都可以說是理論創新的。當然,理論創新者從反面來說就是異端分子。

庫特布當時剛提出他的理論的時候,就立刻造成了很大的分裂:他的崇拜者就說,只有他才是真正虔敬的思想家;而他的反對者就同樣有理有據地說,這個人絕對是異端分子,跟著他走會給自己的靈魂造成莫大的危險。別的不說,就憑他庫特布不過是個小學教師出身的人,以前多少無比博學的大師都不敢論證別人不是穆斯林,他一個小學教師根本就是一個民科,他居然敢動不動就說比他學問大得多、品行好得多的人,這個人不是真穆斯林,那個人不是真穆斯林,他哪兒來這麼大膽子?任何真正虔誠的穆斯林在說別人不是穆斯林的時候都要好好想一想,這樣做會不會把我自己的名分置於火浴之中,萬一我說錯了呢,我只不過是一個凡人,我怎麼知道別人是不是一個真正的穆斯林?就算他是一個假信徒,真主會知道的,真主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他如果是一個假信徒的話,我也完全可以相信,到真正的審判日那一天的話,真主不會饒過他的,他騙不了真主的,如果我跳出去說誰誰誰是假信徒,誰誰誰不是真的,那我不是把自己放在真主的位置上了嗎?這是太不虔誠了,這種行為難道不是徹頭徹尾的異端分子嗎?諸如此類。這樣的邏輯也是完全站得住腳的。這兩種邏輯之間如果發生衝突了,可以說是,要靠說服,靠理性論證,那是不可能的,最後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誰能打倒誰的問題。所以最後,不可避免的,宗教改革終歸是要通過宗教戰爭來解決的,伊斯蘭復興運動的結果也是要依靠宗教戰爭來解決的。

其實理論上的衝突從1920年代到1960年代已經如火如荼的展開了,之所以等到現在才蔓延到政治層面,主要是因為阿拉伯世界和伊斯蘭世界的外部勢力直到冷戰結束以後才最終撤出了中東地區。這主要是因為物質利益方面的關係,在外部勢力還存在的情況下,實際當權的統治者為了現實政治的理由,多多少少都會更偏向世俗主義這方面。而依附他們的那些講究順服的伊斯蘭教學者,雖然在民間可能不是很得人心,但是依靠官方的保護和支持,仍然能夠在場面上講還很像是主流派。一旦外部勢力對中東失去干涉的興趣,那麼原先那些依靠外部秩序輸入才能維持的政權紛紛倒台,力量的天平就迅速發生逆轉,草根的、民間的宗教法庭一下子顯得非常強大。但是我們要注意到,它「顯得非常強大」,主要不是因為它在2005年之前和2005年之後突然發生了很大變化,主要是由於它的敵人發生了很大變化,也就是說,你顯得很強大,不是因為你突然變強了,而是你的敵人突然變弱了。

我們回顧一下,滿洲兵入關是為什麼呢?不是說多爾袞的戰鬥力比皇太極突然升級了N多倍,而是說關內的明朝政府突然垮台了。在皇太極那個時代,明朝還能夠勉強維持局勢,到多爾袞那個時代明朝突然垮台,留下一片政治真空,進入政治真空,那你就像是摧枯拉朽。像現在的伊斯蘭復興運動之所以突然暴起,關鍵問題就是這樣。他們所依賴的是各種草根性的、民辦的伊斯蘭教法庭,這些法庭在原有的世俗統治者,像薩達姆、納賽爾那些人的統治之下,是處在被壓迫的狀態,被壓迫但是又沒能被斬草除根,所以大家不大注意它;一旦納賽爾或薩達姆這種人因為種種原因,主要是因為國際局勢變化的原因,突然崩潰了,於是一下子就留出了政治真空。

就好像說在改朝換代的時候,像明朝末年那種情況,突然有一天傳來消息,皇帝上吊自殺了,於是皇帝任命的州官縣官立刻捲起鋪蓋就跑了,像徐州、歸德這些地方立刻就陷入無政府狀態。這種情況下,在其他政權有可能進行干預之下,當地的儒家鄉紳就會站出來說,我們組織一個維持會吧,保境安民,等著看看是南明的皇帝派軍隊來維持秩序呢,還是北京的清朝皇帝派軍隊來呢,還是西安的大順皇帝派軍隊來呢,在這以前,我們先在本地裡面擁護幾個大地主、比較有威望的大員外,再找幾個比較有威望的儒家學者,讓那個員外把他自己的糧倉打開,招募一批民兵來維持秩序,然後再讓那個儒家學者站出來論證一下,根據周公孔子的道理,我們為什麼要擁護趙老太爺站出來當維持會主席,然後等待新的統治者出現。

中東現在突然冒出來的那些宗教法庭其實就是幹這個角色的。在原有的政權倒台以前,他們其實是不大有膽子管政治事務的。他們管的也就是什麼離婚案諸如此類的事情。我跟我老婆打架了,或者說我能不能夠娶某某人,我跟街上那個賣肉的屠夫發生糾紛的時候,根據教法的原則到底是誰有理,總之他們管的是雞毛蒜皮的事情。世俗統治者能夠容忍他們存在,就是因為他們沒管大事。現在這位伊斯蘭國的哈里發巴格達迪在巴格達的神學院畢業以後,他長期以來就是幹這個事情的。他幹的活就是當民辦法庭的法官,穆斯林發生糾紛以後就來找他打官司,找他仲裁,然後仲裁的同時就會給他送一些仲裁費,他就是靠吃這個仲裁費過日子的。在薩達姆政權倒台以前的話,他一直在幹這些事情。然後薩達姆政權倒台以後,於是群雄蜂起,像薩德爾(Mohammad Mohammad Sadeq al-Sadr)這樣的部族領袖就帶著他部族的子弟兵出來佔領了一個城,把這個城叫做薩德爾城,然後跟其他的部族打仗。像西斯塔尼這樣的宗教領袖也站出來,號召他的門徒在伊拉克南部維持秩序。

你要是把這個場景搬到東亞就是,明朝皇帝或者清朝皇帝垮台以後,趙老太爺站出來了,趙老太爺率領趙家的子弟,趙老大,趙老二,趙老三,趙老四,趙老七,趙老八,讓這些趙家的子弟站出來,拿起武器出來維持趙家莊的秩序,或者是當地的大學者、著名的經學家曾國藩同志出來,讓曾國藩的一代弟子、二代弟子、三代弟子、四代弟子都拿起武器,像武俠小說中間的張三丰的大弟子的大弟子的大弟子的大弟子這樣,用他們的弟子團出來維持秩序。薩達姆倒台以後,伊拉克就處在這種情況,宗教學者讓他們的弟子出來維持秩序,宗教法庭的法官讓他們的信眾出來維持秩序。然後這些團體相互之間鬥爭、吞食之後,總有某一個角色,要麼是他的運氣特別好,要麼是他籌集到的資金特別多,要麼他的戰鬥力特別強,要麼就是這個領導人確實是很有文韜武略,總之,他會擊敗其他的種種領袖,把他的權力大大擴張出來。

然後西方的媒體對以前伊斯蘭社會的生態不大瞭解,就會感到困惑不解,覺得莫名其妙,伊斯蘭世界為什麼剎那之間就突然變天了,都被這些原先不認識的人佔據了,這些不認識的人組成的各個團體之間又在你打我我打你,然後其中又有一些是反對西方的,諸如此類。他們的報導是很有偏向性的,也就是說,只有在某一個派別打了西方人或者殺了西方人質以後,西方人才會突然關注他們,給他們以超乎比例的報導。這個做法就好像是,比如說你在北洋軍閥的時代,西方媒體完全不知道吳佩孚是誰,張作霖是誰,但是突然冒出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孫美瑤這個小土匪,帶著幾百號人,在凌晨徹旦綁架了一群歐洲來的旅客,於是西方媒體才會專門報導孫美瑤。

如果一個現代的記者跑到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他得出的印象很可能會跟現在的記者看到中東的情況差不多。他會看到整個歐洲遍布著各式各樣的教團,每一個教團都認為只有它自己是掌握了聖經的真理,其中某一個或者某幾個比較走火入魔的教團,它的領袖會說自己就是彌賽亞派來的,其他的統治者都是不合法或者是不道德的,可以在他的統治區,像所謂的「先知」約翰在明斯克那樣(注:出自歌劇Le prophète),對他的臣民實行徹底的共產主義,打破家庭,打破財產,打破一切,對於不服從他的教義的人實施野蠻的屠殺。如果他當時看到這樣的情況,發出的感想大概也就跟現在看到伊斯蘭國發出的感想是一樣的。

如果我們真的按照火星人的觀念來看,超越我們所習以為常的現代性的種種偏見,那麼可以說,政教合一本身不是問題所在。宗教法庭、沙裡亞法法庭必然是政教合一的。對於基層的小共同體來說,宗教跟道德是分不開的,道德跟行為模式是分不開的。你要撤銷掉它的宗教,那也就是說讓它的小共同體、讓它的家庭和社區沒有規範,這樣的社會是沒法存在的。你頂多說它的規範不好,我們另外給它換一套規範,但是無論如何你都必須有一套規範。第二就是,宗教法庭在伊斯蘭世界內部代表的恰好是比較民間、比較多元化的力量,而世俗化和現代化代表的反倒是那些比較接近於官方、比較一元化的層面。

同時,最後一點是最重要的,就是,誰能建立專制統治,要取決於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它所在的生態環境本身的演化,二是它自身的教義和理論特徵。在這兩方面當中,第一方面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說,如果各種勢力之間的相互博弈最終產生出了一個勝利者,而這個勝利者形成了巨無霸的大一統勢力,那麼無論它原先是宗教的還是世俗的,還是任何勢力,僅僅是由於它所處在的生態位,它不可避免的要實行專制,把一切解釋權集中到自己手裡面,即使它原先沒有理論,只要它被時勢的發展推上了這樣的地位,它一定會不得不製造出一種理論來把它自己的行為合法化的,這是最重要的。

第二就是,在這種情況還沒有出現、各種各樣的團體在龍爭虎鬥、處在一種動態平衡的情況下,確實是有些理論比其他理論更加革命性,更有可能建立絕對統治。這種理論的特徵其實在伊斯蘭教世界內部並不是秘密,當時傳統派的學者之所以要反對庫特布和其他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最主要的區別就是在哪兒呢?就是,你是打算承認習慣法的相對權威呢,還是堅持說你自己就是唯一真理獨一無二的解釋者。如果你承認沙裡亞原先就已經存在的那種希臘習慣法的機制,那麼所有的權威都不是絕對正確的,在這種情況下,遵循這種邏輯的教團在攫取絕對權力的過程中間可能會比較猶豫,因為這跟他們的理論是有點矛盾的;如果你的理論一開始就斷定真理是絕對的,所有的習慣法都是沒有權威的,而你自己是真理唯一的解釋者,那麼你在博弈產生出結果以前,自己身邊就已經有了一套相當於是布爾什維克的整個那種機制,這樣的機構已經預先假定自己是真理唯一的仲裁者和解釋者,那麼你攫取絕對權力的可能性就比其他的團體和教派要大得多。

但是這個因素是不如第一個因素來得重要的。我們回顧布爾什維克的歷史,可以說是,最接近於列寧後來理論的人其實不是社會民主黨,而是社會革命黨,但是列寧在幹掉社會革命黨以後大量的吸收了社會革命黨的理論,反而把社會民主黨內那些比較接近馬克思原典的理論家統統給幹掉了。他為什麼會這麼做?是因為生態位的緣故。他既然已經用不合法的手段攫取了權力,已經處在無法後退的局面上,那麼他無論如何都會找一些理由來把自己的行為合法化。在這種情況下,他原先在革命以前曾經說過的什麼話,那都是無關緊要的。他總有辦法,或者是自己出馬,或者是找些理論家出馬,重新做一下歪曲的解釋,把他自己解釋得很圓。但是其實理論上的解釋是比較次要的,關鍵還是要看多方博弈當中最後會形成什麼局面。

所以這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分裂保障自由的問題。只要各方面的博弈處在平衡態,沒有任何一個派別佔上峰,沒有任何一個族群、沒有任何一個教派、沒有任何一個學派佔上峰的情況下,那麼多元博弈的結果,無論你的起點是基督教還是伊斯蘭教或者其他什麼,最後形成的結果多半會比較接近於十七、十八世紀的歐洲,經過一段時間的摩擦以後,大家早晚會形成一種比較穩定的動態平衡的;如果分裂狀態不能持久,最後產生了獨一無二的權威,哪怕這個權威在勝利以前是非常尊重習慣法的,從來不說自己是絕對權威,非常尊重其他學派、其他教派或者其他族群的利益,僅僅因為它掌握了這個大一統的地位,它不可避免的要重新修改或者重新解釋自己的理論,使自己的行為合法化。這一方面才是真正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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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Written by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Historian | 《遠東的綫索》、《經與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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