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恐怖組織在湖湘尼亞的《和平協議》和“一國兩制”——摘自《諸夏紀事本末》第四卷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6 min readJul 8, 2019

--

1949年8月3日,湘(Fuhsiangria)军陈潜部与匪军签署和平条约。

1949年“7月22日,根据中共中央军委指示,四野派出首席代表金明和代表唐天际、袁任远、李明灏、解沛然组成的五人和谈代表团,从武汉赶至湖南平江县,驻县城的天岳书院,准备与程潜、陈明仁派出的代表进行和平谈判。此时已由武汉赶至平江县的南下长沙市委书记曹瑛,也积极参与了和谈有关工作。

7月27日,陈明仁委派程星龄、李君九为代表,在地下党湖南省委委员欧阳方陪同下赶去平江,在县城天岳书院会见了金明为首的第四野战军和谈代表团,双方协商了有关事宜。29日,李明灏随程星龄同车秘密返回长沙,会见了当日由邵阳秘密返回长沙的程潜和陈明仁,经反复协商后达成了有关协议。7月底,金明、袁任远、李明灏和曹瑛等,在长沙市东郊的春华山,就湖南和平解放的具体细则问题,与程潜和陈明仁派出的代表再次举行了磋商。期间,陈明仁的代表转达了陈明仁提出的一些条件,如「要求担任湖南省临时政府主席」,「解放军不进长沙,由他们的部队维持秩序」等。金明等代表认为,其他条件都可以商量,唯独「解放军不进长沙」这一条不能接受。解放军已兵临城下,是要进长沙的,否则无法维持好长沙市的秩序。况且建立湖南省临时政府后,也需要人民解放军来保卫啊!

金明等人郑重提出:所有起义部队集中整训改编,要求陈明仁将军近日内命令第一兵团及省保安部队撤出长沙市各交通要道。8月2日,经过反复谈判后,陈明仁终于下达了所属部队撤出长沙市及各交通要道的命令。”当然,中国恐怖组织早在谈判以前就已经决定:一旦湘军解除武装,就撕毁无论具体条款是什么的《和平协定》,运用列宁党久经考验的种族灭绝机器,彻底摧毁湘族人民的社会并榨干其资源。

“武汉是当时华中局所在地,是北方老解放区干部和勤杂人员南下入湘征程中作短暂停留的最后一站。大批南下干部汇集到武汉以后,由于湖南省内正在进行和平谈判,暂时不能进入预定地区开展工作,只得以南下地委和县委建制为单位,在驻地学习待命……7月5日,南下湖南省委在汉口召开负责干部大会……省委副书记王首道代表南下湖南省委,在会上作了报告。

王首道说到……湖南经过长期反革命统治,反动基础比较牢,封建军阀与地主多,统治力量也比较强。一个县就有团以上反动军官五六十人。那里情况很复杂,特别是土匪多,反动军官和官僚特务多,帮会组织也比较多……现在湖南地下党是有相当大的力量,有七千多名地下党员,有地下党湖南省工委和分布全省的党组织……在讲到湖南当前的任务及工作步骤时,王首道强调说:总的任务是将反革命统治的湖南变成人民统治的湖南。这是任务,也是目的。要建立湖南的民主专政,为了这一点,必须从实际出发考虑工作,在初期的任务就是接管政权、筹粮支前、剿匪安民、打开局面、铺开工作……剿匪安民,安定社会秩序,首先要扫清敢于抵抗的武装敌人和土匪。对敌人要分化瓦解,即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总要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

当前紧急任务和基本任务应很好地结合起来,工作步骤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调查研究,遵守纪律,执行政策,搞好宣传。二要建立政府,各级政府要发号施令,出报告安民。三要肃清土匪反动力量,建立人民武装。四要颁发征粮办法,公布人民币为本位币。五要有计划地建立各种学校和训练班,训练青年知识分子,大力培养干部……7月15日,南下湖南省委发出通知,强调指出南下工作人员进入湖南后,最紧要的任务是争取在三个月至半年内,完成粮食征借工作,配合人民解放军挺进大西南,争取粤、桂两省的迅速解放。17日,南下湖南省委又发出通知,提出接管城乡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要把城、乡接管好,特别要把城市接管好;第二个,迅速将全党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开展农村工作,造成发展城市的前提条件;第三步,直接发展城市,确定在五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统一军队和地方的领导。

7月29日,南下湖南省委又发出《对湖南初步开创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华中局关于今后工作的新方针,即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创造发展城市的条件,然后直接发展城市,但在各个时期均需注意城乡兼顾,强调入湘后首先要做好城乡接管工作,迅速恢复稳定社会秩序,消灭一切持枪反抗的反动武装,征借粮草,支援前线。由于湖南处于继续南下进军的重要位置,征借粮草支援前线,就成为入湘初期各级党组织最突出最紧急的任务,其他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并服从这个中心任务。”

匪党组织和军管会遵循远东共和国的模式,攫取了一切权力。《和平协议》留给资产阶级部长的,仅仅是匪谍严密监视下的高薪和虚衔。沦陷区伪人民政府成立时,“直属十五个组成单位中,由南下入湘干部担任或兼任正职的有12人,占正职总人数的80%;担任或兼任副职的有16人,占副职总人数的67%。由此可见,南下入湘干部在新湖南政权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殖民统治者和被殖民社会没有利益交结,特别有助于涸泽而渔的掠夺。湖湘尼亚独立时期(以1916年为准)的田赋不过每年310.88万元,米价最高的首都长沙不过每担3–4元,因此全国农民的一年负担不过百万担(五千万公斤)左右,如今甚至填不满中国恐怖组织一个半月的加派额。全年的正供征收标准创造了人类财政史的奇迹,刹那间增长二十四倍!湘族人民注定要以其悲惨经历向世界证明,民族建构的成败是如何直接影响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

中国侵略者一旦涉及现实利益,就毫不犹豫地撕下了“进步”和“解放”的假面具,回到列宁同志亲自确定的“粮食摊派制(余粮搜集制)”路线上:你们不给,我们就抢。中國恐怖組織信誓旦旦的“一國兩制”,在湖湘尼亞僅僅維持了一年時間。“早在人民解放军入湘前夕,南下湖南省委在7月就发出《关于征借粮草工作的指示》,把「征借粮草、支援前线」作为「最突出最紧急的中心任务」,号召「全省党政军民必须为完成这个中心任务而努力」,要求全体干部在入湘后40天之内,首先借一亿公斤大米,以应军需民用,并提出了「在我军到达地区,争取10天内便要集中第一批粮草,以便适应及时供应南下大军的任务」的具体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南下省委将筹粮任务分到了长沙、常德、益阳、衡阳、邵阳5个专区。其大米任务分配长沙分区8县共3100万公斤(最少2500万公斤),常德分区9县共2400万公斤(最少1950万公斤),益阳分区6县共2250万公斤(最少1800万公斤),邵阳分区6县共1450万公斤(最少1150万公斤)。湖南解放后,湖南省委根据需要和可能,规定湖南全省1949年度征粮任务为12亿公斤稻谷,其中洞庭湖区3个地区6.5亿公斤(按总产量17%以上征收),湘南4个地区3.74亿公斤(按总产量15%左右征),湘西3个地区1.75亿公斤(按总产量14%以下征)。”

--

--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Written by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Historian | 《遠東的綫索》、《經與史》作者

No responses y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