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主義者的天皇制與社會主義者的天皇制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5 min readJul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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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对杜博斯克说(据牧野对我所述): “你回到巴黎以后,无论做报告或写社论,讲到日本国内局势时,请把危险一词从你的语汇中删掉。在日本,我们有一种防卫设施,为他国所不及,那就是皇室。只因天皇至上,永能独断乾纲,所以决不会有来自军事法西斯主义、或共产主义、或别的什么主义的危险。

这位老人说话如此刚劲,显出这么强烈的爱国心,我还是第一次领教;他热泪盈眶,不得不揩试眼镜。他今晚说话的神态 — 语重而激动 — 顷刻之间便流露出日本人强烈的忠君思想。我觉得,全国这种忠君思想的力量(不管有多少争吵、政治骚动,甚至暗杀 — 或许正因为有这些)是很强的,比外国人通常感觉到的要强得多。总之,今晚我窥见了这位温文尔雅的牧野伯爵的内心,这瞬间的一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将永远把他看作世界伟人之一。”(约瑟夫·格鲁:《使日十年》,第162–163页)

在中日两国的关系上,北一辉还主张建立“日中同盟”。实际上,在北一辉对甲午战争及日俄战争进行评价时,就已经表明了这种思想。例如,他在文中指出:“甲午战争是给予日本的天佑良机,避免了列强对日本的分裂。同时,它也是黄种人国家间争夺盟主地位的普奥战争。日俄战争是东洋的普鲁士(日本)为了保护亚细亚的奥地利(中国)而击退俄国侵略的战争。”由此可见,北一辉将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涉及到的中日之间的关系比为欧洲普奥两国的关系。但不管北一辉的主观愿望及内在的真实想法如何,他对甲午战争及日俄战争的评价,在客观上都是对帝国主义侵略战争的美化。

他支持中俄战争的同时,主张日英战争,建立日中同盟,并幻想通过上述战争,建立一个大的“以日中联盟为基础的两国共同使用的武器制造厂”。北一辉还认为,日中两国的关系等同于普奥两国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其同盟的主要性质是军事同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以汉冶萍的钢铁与煤炭为基础,组建一个大的公司,主要生产武器设备。其中三分之一归中国政府,另三分之一归日本政府,最后三分之一归日中两国国民所有,以此建成“中日两国永远联合的、中日官民所有的一大武器制造公司”。(2)铺设铁路。北一辉指出:“孙中山提出的铺设二十五万里铁路的计划,应该在日本的保证下,大量地引进美国资金来积极铺设铁路并完成计划。”⋯⋯让“日出处的太阳旗照亮全世界的黑暗”,最终实现日本成为亚洲盟主的愿望,并完成与西洋对抗的“亚洲门罗主义天启之使命”。

最后,“革命的对外政策”的实质在于伸张正义与立国安邦。

如上所述,北一辉在文中提及的“革命中国的发展对策,是制定日本的革命的对外政策”的一环。实际上,北一辉的“革命的对外政策”的实质又在于伸张正义与立国安邦。关于这一点,北一辉在《中国革命外史序》中有所提及。他写此书的目的是,力谏统治阶级警惕新时代的“元寇来袭”。因此,北一辉认为,可以将此书和当年日莲为了提醒统治阶级而写的《立正安国论》相比,将《中国革命外史》命名为《大正安国论》。(《日本大正时期政治思潮》,第224–226页)

北一辉认为,“天皇是国民的总代表,是国家的支柱。”为了完善天皇de1统治体制,北一辉主张废除枢密院和罢免枢密官,以顾问院取而代之。因天皇与日本的国体紧密相关,所以北一辉对日本国体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他继承《国体论及纯正社会主义》一书中的国体论思想,以进化论的观点将日本的国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与之相应,天皇的地位也有三个阶段的进化。即第一期是“由藤原氏至平氏的过渡期的专制君主国时代”,天皇从理论上拥有日本全国的土地与人民。第二期是“由源氏到德川氏的贵族国时代”,天皇成为类似罗马教皇的存在。第三期是始于明治维新的“民主国时代”,天皇是政治中心,是现代民主国的总代表并代表国家。由此可见,国体变化了,天皇的意义也随之变化了。因此,以前的“天皇的国民”、“天皇的日本”观念应该为“国民的天皇”、“国民的日本”观念所取代。

为了改造政治结构,北一辉还主张废除华族制度。原因就在于华族制度是国民与天皇之间的屏障,为了展示明治维新的精神,必须废止华族制度。他还主张废除贵族院,设置审议院来审议众议院的决议。众议院议员由普选出的男性国民担任,即“二十五岁以上的男性大日本国民权利平等,都有被选举权和选举权。女子有参政权。”这反映出北一辉思想的进步性。而且,即使在今天的某些国家与地区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上述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应废除限制国民精神的诸法律,实行国家改造内阁。这个内阁的成立是以排斥“军阀吏阀财阀党阀”为前提的。与之相对应,须召开“国家改造议会”。还应将皇室的财产收归国有,每年给皇室三千万元的经费,必要的情况下经议会决定其经费的增额。这样一来,皇室的经费便全部有国家承担。

经济结构的改造,主要是限制私有财产,实行相应的土地政策,最终完成“大资本的国家统一”。

北一辉强调,日本国民每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以三百万元为限,超出的部分要上缴国家,由在乡军人团负责调查与征集。与之相应,日本国民一家所拥有的私有土地限额以时价三万元为限,超出的部分上交国家,同样由在乡军人团监视并征集。同时,限制私人生产规模,以拥有资本一千万元为限,超出部分上缴国家。其目的在于实现生产的高度集中、国家的统一经营,即完成“大资本的国家统一”。

北一辉“大资本的国家统一”的思想根据有以下两点:(1)“马克思与克鲁泡特金等先哲们所重视”的“国有化至少的马克思列宁主义”。(2)由“工业托拉斯和卡特尔组织对于资金短缺而落后于列强的日本是当务之急”的“私有企业至上的资本主义”。(《日本大正时期政治思潮》,第229–2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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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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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Historian | 《遠東的綫索》、《經與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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