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伊朗黃金時代的內亞秩序(一)

2016年11月19日網絡講座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22 min readFeb 9, 2017

我們先在地圖上划出一條邊界。這條邊界從涅瓦河開始,向南沿著聯結波羅的海和黑海的水道到達第聶伯河,從第聶伯河一直到黑海海口;然後沿著黑海的北海岸向東延伸,直到高加索山,沿著高加索山延伸到裡海,然後通過阿姆河和錫爾河的河間地向東延伸,把線一直划到帕米爾高原;然後沿著帕米爾高原和喀喇崑崙山、喜馬拉雅山南下,直到印度河沿岸,然後順著印度河向西南方划下去,一直划到海口;然後沿著印度洋的邊界,把這條線一直划到紅海和印度洋相交的海角;然後這條線向西,沿著撒哈拉沙漠一直划到大西洋。我們把這條想象的線划出來以後,這條線以西、以北,包括現在的地理歐洲和整個環地中海地區的一個「大歐洲」,就是人類已知文明的核心區;圍繞著這個核心區自西向東,是西非、上尼羅河、印度次大陸(南亞次大陸)和東亞大陸,這四個地區是圍繞核心區的次級文明;比這更遠的非洲南部、澳洲和太平洋群島以及南北美洲,是最遠的邊緣區。這就是世界文明從產生到擴張、從中心到邊緣的一個基本盤。

內亞就位於核心文明區聯結東亞大陸和南亞次大陸的自動旋轉門上面,它的區域就是從第聶伯河東岸的烏克蘭草原一直延伸到大興安嶺和柳條邊的滿洲邊沿這個區域,這個區域的作用就是一個旋轉門。所謂的內亞黃金時代,就是從阿契美尼德王朝征服巴比倫開始,到河中地區的帖木兒帝國結束的這段時間。內亞旋轉門是核心區向東和向南輸出的地區,也是南亞次大陸和東亞大陸相互聯結的樞紐。從西向東、從西向南的輸出是不平衡的,基本上是核心向外圍的輸出。南亞次大陸和東亞大陸的聯結,雖然是南亞輸出得更多一些,但是交流的性質比較明確。雅利安人的洪水結束了舊世界,西方多利安人 — — 就是產生荷馬史詩的希臘多利安人 — — 和進入巴勒斯坦和埃及的所謂「海上民族」都是這次雅利安洪水的西翼,產生佛陀和古典印度的那些民族則是這次洪水的東翼。洪水的核心地帶則產生了居魯士和阿契美尼德王朝,也就是波斯,他們產生了波斯語。波斯語的分支很多,包括最古典的阿維斯陀語,以及在東方更加偏遠地帶的於闐語和龜茲語。漢代史書中間記載的西域諸國基本上是伊朗系民族的最東側,伊朗系民族的最西側就是我們所知的佔領了巴比倫、建立了波斯帝國的居魯士的藩國。

雅利安人開始的時候,產生阿維斯陀語的波斯人跟古典印度人和古典希臘人其實非常相似,包括神譜和許多重要的詞彙,特別是與牛有關的詞彙,從這些詞彙我們可以推測出他們大概是養牛的民族。伊朗是這次入侵的核心地帶,但是最後,在現代給人的印象卻反而不如西側和東側,其實這恰好是因為他入侵了古代最古老的第一代文明 — — 肥沃新月地帶、接受了一個現成文明的結果。希臘人和印度人所接管的地帶,原有的文明沈澱還比較薄弱,所以它費拉化的程度也比較少,它開始的封建時代是比較典型的。我們在《羅摩衍那》或者是諸如此類的史詩中間,可以看出印度人產生了非常接近於後來中世紀日耳曼人的騎士精神,而早期的希臘人也有類似精神。其實入侵巴比倫核心地帶的波斯人最初也是這樣尚武的、講究騎士和封建制度的民族,但是他們接管的地帶則是腐朽文明已經發展得太長、太徹底,所以以後波斯是雅利安人當中被腐蝕得最厲害的一支。本來他們是最核心的一支,在最初的時候產生的文明是最輝煌的,但是在最後卻反而變成了不如東側和西側、最沒有後勁的一支,這跟後來整個大伊朗地區對文明的創造有很大的關係。

大伊朗地區從波斯開始,到波斯波利斯、法爾斯,一直到木鹿、河間地,到龜茲,到八剌沙袞這條線上,給世界首先提供的是三種組織形態。這三種組織形態可以視為是雅利安蠻族入侵巴比倫文明核心地帶,兩者發生化合的產物。這個化合的形式,有點像是後來日耳曼人入侵高度腐化的羅馬帝國以後產生的作用。第一種制度就是土豪的封建制度,這種制度在兩河核心地帶不如河間邊緣地帶來得典型,特別是在東部跟現在阿富汗接壤的地帶,所謂的錫斯坦,和東北方向的河中地,就是現在烏茲別克和塔吉克邊界上撒馬爾罕和布哈拉所在的這些地區,土豪封建制發展得特別典型。土豪是當地灌溉地區的土地所有者,同時也是當地的民兵領袖。你如果聯想一下曾國藩和湘軍的情況,以及華盛頓在北美的情況,就可以大體想象出他們在當地社會的地位。他們是統治階級的最低一層,同時也是平民階級的最上層。後來阿契美尼德王朝、安息王朝和薩珊王朝的基本軍隊和基本財政結構,都離不開他們的貢獻。

這幾個王朝,可以說封建性是漸次減弱的。最初的阿契美尼德王朝,他們訓練子弟的方式很像是滿洲人剛剛入關或者是日耳曼人剛剛到羅馬的情形:他們強調他們的子弟應該是勇武的人,同時是只講真話的人,要訓練他們騎馬作戰、像武士一樣生活,但是不需要去學習那些腐朽文明通過學校教育掌握的那些繁瑣技術。這是一個騎士的訓練。同時最初他們的武力也是來自於傳統的雅利安武士,只把原先被征服的巴比倫那個系統當作財政上的來源。但是安息王朝就已經有了一些皇家城市,而薩珊王朝的皇家城市就尤其多。像內沙布爾這樣的城市,就跟兩河地區原有的自由城市是不一樣的,它是由君主本人通過把他的被征服人口和俘虜集結起來、人為建立起來的新城。這樣的城市在安息時代,安息人、亞美尼亞人和羅馬人徵戰的時候首先開始出現,然後在薩珊一朝才開始大規模地加以運用。它跟其他的封建領地制度和自由城市摻雜在一起,使薩珊帝國呈現出一種鑲嵌畫或者百納被式的局面。土豪在河間地帶和伊朗東北部是最常見的,他們為三個波斯人王朝提供了基幹民兵。這些民兵在歷代波斯王朝的軍隊中的地位就相當於麵包,是最不起眼但最核心的基幹部隊。等到這些基幹部隊完全提供不出來的時候,帝國也就沒有辦法維持了。

第二種人是部落。部落不完全是雅利安人帶來的原始部落,但是絕大部分都在語言上、行為模式上和文化上跟他們有密切的關係。部落的組織大體上是這個樣子的:所謂的部落,理論上講是一個血緣團體,但實際上是包含了大量義子和收養者以及各種虛擬的家庭構成的一個團體。部落人口最少的幾百人,最多的上萬人,甚至達到十萬人,但是一般來說不會超過這個上限,而且達到十萬人的大部落是極少數,通常的部落就是幾千人,頂多是幾萬人的規模。部落長老的收入有可能來自於某些傳統牧場或者是諸如此類的部落原先給他的利益,也可能是通過各種合縱連橫的手段,在部落和君主國之間達成的某些協議,或者是他跟某些富裕的城市達成的保護協議,或者是跟商業城邦達成的保護協議,得到的額外收入。這裡面的重點就是,部落首領所在的這一層可以有部落傳統習慣法之外的收入,而普通部落民則一般是沒有這種收入的,普通部落民是完全依靠習慣法生存的。

習慣法的體系非常複雜,它可以說是比近代的市場經濟更接近於哈耶克所謂的那種通過行為選擇而不是有意識設計產生出來的產物,是一種交錯縱橫的契約網的關係,不僅有空間性,而且有時間性。因為有很多夏季牧場、冬季牧場、遊牧道路、打獵地點這些東西,使用都是有時間性的,例如冬季牧場在夏天、秋天可能就是完全沒有用的,所以它的使用權是交錯縱橫的,很像是小貓或者小狗劃分勢力範圍的辦法。你如果養過貓或養過狗的話,就可以看出,貓和狗會用撒尿的方法標出自己的領地,標出的領地有空間性,這不用說,但是不僅有空間性還有時間性。例如某一隻狗早上在某一個電線桿上撒了尿,那麼在這個尿的氣味仍然很濃厚的幾個小時之內,別的狗不能侵入,侵入了以後就會打架;但是在尿的氣味消散以後,比如說它早上撒了尿,中午氣味已經散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有別的狗來撒尿,標識領土。這兩只狗的領土就是相互重疊的,空間上完全一致,但是在時間上相互隔開。同時還可能有貓進來,儘管早上撒尿的狗容不得別的狗在早上侵入,但是另一隻貓過來,同樣在早上撒尿,那只狗就會毫無反應。遊牧民族的習慣法規定的各種產權也是這樣錯綜複雜的。

後來羅馬人強調的這種絕對財產權,在最初和最近的遊牧民族當中幾乎是不存在的。他們的產權都是附有各種附加條件的,只有在許多種附加條件同時存在的時候,才能夠享有對某些特殊項目起局部作用的那種有限的產權。這些產權從來不排斥其他團體或者是個人在其他條件下享受類似的產權。各種不同的產權相互交錯的方式,也就像是不同的貓和不同的狗在不同地點和時間宣示領土的那種方式。這些習慣法通常是不成文的,只有部落長老才能夠充分瞭解,但是它們的複雜程度比後來根據抽象原則制定出來的成文法還要更神聖得多。部落相互維持這些習慣法,以及在部落內部維持這些習慣法,利用這些習慣法分配部落內部的收入,同時利用部落普通成員和部落首領之間的階級關係達成各種契約的能力,就構成了後來雅利安宗教和法律的基礎。這是第二種組織。

第三種組織產生的影響最為深遠,就是教團組織。剛才講到的部落組織,可以明確肯定是雅利安人從裡海到烏克蘭那個大草原上帶來的;封建是領主政治,也多半是入侵者帶來的;但是以神廟為核心的這種教團體制,到底是雅利安人帶來的,還是原先在兩河地帶就已經有、只是經過雅利安人改造的,那就不好說。因為原來兩河流域在把沼澤地開墾成農田的過程中間,神廟就起了很大的作用,所以這種體制很可能是來自於被征服者,只是在被征服者民德衰退到無法維持的情況下,由征服者加以重新改造以後產生出來的。但是這些都是純粹的猜測,是沒有實證的。我們只知道,至少在薩珊王朝的初年,這種教團結構已經發展得相當完善了。教團是經濟活動最主要的組織者,也是適用範圍最廣的組織模式的創造者。我們在薩珊初年看到的這些教團模式,往往是在某些現在被稱為是天然氣礦的地方,從地下冒出些火苗,然後就可以形成長明燈這樣的結構,然後圍繞著長明燈就建立起神廟,就是現在俗稱的拜火教的神廟。《阿維斯陀》是拜火教的主要經典,跟這一點大概是有點關係的。

圍繞著教團產生出兩種極端組織,在兩種極端組織之間又有各種以不同比例混合的教團組織。一種極端組織就是,雖然教團的主持者原則上講是神職人員,但是這個神職人員的神性是可以通過血緣來繼承的。也就是說,父親如果是神廟的長老的話,他的兒子一般都是,孫子也一般都是。神廟這個職位像封建領主的職位一樣,是世襲的、可以繼承的。一般沒有這種神聖血統的人,是不能夠要求這個特定神廟的主持權力的。像後來產生《一千零一夜》裡面那位大臣張爾蕃的那個家族,其實最初就是這個神廟的主持人。他們主持的這個神廟,最初很可能是多神教的,然後可以確定變成拜火教的,然後又可以確定變成了佛教的,最後變成了伊斯蘭教的。宗教是改過幾次,但是神廟的主權一直握在這個家族的手裡面。

而且這個家族的很多功能 — — 當然就不是現代人所想象的那種宗教功能,而是負責附近整個社會的組織功能 — — 這個組織功能跟古代巴比倫那些開創城邦的神廟是很有相似之處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土地的測量和不動產的各種劃分方式,以及圍繞著不動產的各種稅收和資金的流向。等於說,從這個階級產生出了後來波斯人最自豪的那種所謂的治國之術和財政技術。可以推想,雅利安人剛剛進入文明地帶的時候,是完全操縱不了比較複雜的定居地區的財政資源的,他們主要的物力也並不是來自於兩河地區的具有水澆地的這種灌溉地帶。這些灌溉地帶的技術操作,可能就是由當地的神廟負責的。而巴比倫的神廟祭司對當地迦勒底軍事統治者的不合作,對巴比倫的淪陷和波斯人的征服又起了相當大的作用。這中間的歷史缺環相當大,因為薩珊人是只有史詩遺存,而安息人連史詩遺存都沒有,阿契美尼德王朝的記錄多半是由希臘人和古羅馬人流傳下來的,自己的記錄非常之少,所以這段歷史中間留下的空白點是非常之多的。真正比較靠譜的歷史,還要到薩珊王朝的後期才出現。

在薩珊王朝後期,剛才講的這三種結構瓜分了整個伊朗地區和外伊朗地區。伊朗地區和外伊朗地區的差別不是很大,也就是以木鹿為邊界的那條河(阿姆河),把河中地、河外地跟伊朗本土劃分開來。伊朗本土,照現在的說法來看,是經過了三輪帝國的輪替,中央集權的成分已經大大加強了,以至於在後來已經東方化的羅馬人看來,這樣一個帝國都是東方專制主義的典範。但是實際上,即使在這樣的伊朗核心地區,這個帝國也並不是像東亞的秦政那樣純粹郡縣制的國家,只是一個郡縣制、神廟教團間接統治的地區和各種封建領地相互之間嵌插的地區。

從薩珊朝君主的稱號就可以看出,他的稱號是「萬王之王」,並不是國王或者皇帝。「萬王之王」的含義就是說,除他之外還有其他許多小王的存在。而薩珊朝之所以推翻安息朝的統治,就是因為他在安息王朝統治的時候,自己本身就是法爾斯地帶的一個小王,他這個小王通過跟其他藩王的軍事聯盟,勢力逐步擴大以後,西進進入兩河流域推翻了安息朝的「大王」,然後自己就成為「大王」或者是「王中王」。顯然,他並沒有完全取消其他各個藩國和小國,只是把自己王室的一些立功子弟安插到那些藩國去,構成一種各藩國輔弼中央「王中王」的這種結構。而這些藩國連同藩王在勝利以後,通過將俘虜 — — 比如說羅馬人、亞美尼亞人的俘虜或者是安條克那些俘虜的市民 — — 強制安置建立新城的方式構成的這些網絡,是他最可靠甚至是唯一可靠的軍事和財政支柱。其他的軍事和財政支柱都是有條件的,不是完全可靠的。像各地土豪騎士所帶來的那些民兵,在波斯軍隊中顯然是佔人數最多的部分,這些部分並不是完全受「王中王」直接領導的。只有在「王中王」的威望足夠大,或者是能夠給他們帶來足夠的戰利品、使他們覺得參加戰爭是有利可圖的時候,才能夠保證這些土豪騎士的效忠;如果這些都保證不了的話,「王中王」本人也可能會被推翻的。被推翻以後,經常出現的做法就是,由某一個跟他有血緣關係、屬於王族、但並不是那個喪權辱國或者是經常打敗仗的「大王」本人,這樣一個王室的支脈會在土豪騎士的支持下取代原有的「大王」或者「王中王」,建立新的朝代。

教團統治的那些地方是最特殊的。他們看來應該是整個帝國當中經濟生活最發達、財政組織最完善的一群,擁有這些規劃和擁有這些土地的教團本身是極其富裕的。但是他們自己的財富並不容易被王室所染指,因為由他們產生出來的教士或者博士這些人,在帝國的統治中間看來是一個享有特權的階級,他們跟土豪騎士和王室的直轄領地之間好像是一個三角凳式的平衡關係,他們在廢立君主的時候往往會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至少,如果他們強烈反對的話,被他們強烈反對的君主候選人是很難登基的。在廢立君主的情況下,推翻前朝君主至少要通過這些博士或者穆貝德(mobed)象徵性地同意才行,最起碼是象徵性的同意,有些情況下甚至是深度的干預。同時他們發揮了中世紀教士的某些作用,就是說,他們是官僚或者說是治國專家的主要生產者。他們提供的治國技術,比東亞後來的儒生講究的那些安民之術是要複雜得多的。

跟波斯人強調的治國之術相比,東亞的郡縣制國家可以說是非常簡陋的,其實也就只有兩個系統:第一就是圍繞著皇帝的天官系統,包括皇帝的顧問、皇帝的娛樂者、皇帝的巫師諸如此類的人;另一部分就是地官或者是理民之官,就是郡縣的各官僚,他們簡單地說就是搞編戶齊民的,編制戶籍,然後根據戶籍收取地方的賦稅,同時替地方處理一些簡單的司法事務。相比之下,他們搞的東西基本上是非常簡單的。戶籍制度從秦代到明代,基本上都是一個平行的制度,某某戶、某某戶、某某戶,看上去像是馬克思所謂的一口袋土豆(《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這一戶跟那一戶原則上講都是可以替代的。

而波斯人這些治國專家所處理的問題就要複雜得多。他們可以徵稅的各種土地,性質上是相差非常之大的。有些是直接徵稅的,一般來說可以直接徵稅的那些部分,被徵稅的對象或者他們的祖先,最初是王室的俘虜,只有這些人才是處在完全沒有權利、可以隨意徵稅的狀態。但是這樣的地區並不是太多,大多數地方都需要通過各種特殊條件。特殊條件的起源並不太清楚,有些可能要延伸到前朝,也會隨著軍事形勢和政治形勢的改變而簽署新的條約,收取不同程度的費用。另外一些呢,與其說像是收稅協定,不如說像是貿易協定和外交協定的東西,經常發生在牧地、定居地帶和商團之間相互犬牙交錯的插花地,這些地方帶來的收入對王室來說是特別寶貴的,因為他不僅是收入,而且還有某些非常重要的物資,一部分是奢侈品,一部分是重要的、需要進口的軍備物資,王室所需要的情報也是從這個來源來的。因此這些所謂的治國專家,他不僅是需要產生出非常複雜的測量土地的技術、各種處理商業和土地糾紛的司法技術,而且需要有外交家的能力和相當於是歐洲處理封建法的那些習慣法家的能力。

可能在中世紀,至少是在羅馬帝國產生以前,這些人處理複雜結構的能力,可以說是「CPU能力」吧,應該說是整個文明世界最強的。東亞和南亞的類似人物跟他們比起來的話,就像是學徒一樣簡單。後來阿拉伯人和伊斯蘭教征服以後,阿拉伯人流行的說法就是:各個族群都有自己的長處和短處,而波斯人最大的強項就是產生治國專家。後來波斯人在自己亡國以後,能夠對征服者實施部分的反征服,主要也就依靠這種技術。但是這種技術也就是波斯人後來衰落的根源。因為有了這種技術,他們原先賴以取代舊世界的那種騎士精神就漸漸地衰退了,以至於到薩珊後期,在阿契美尼德初期仍然表現得很明顯的那種尚武精神和注重誠實勇敢的德性、不注重專業技術的精神,基本上已經完全衰退了。晚期的波斯人很像是被他們征服的巴比倫人,而不大像他們在居魯士和大流士時代的那些祖先。他們越來越依靠神職人員培養出來的這些文官,越來越少地依靠那些土豪或者是自治城市。土豪在薩珊王朝政治中所佔比例的下降,跟薩珊王朝的整個軍事實力下降基本上是成正比的。隨著河間地區的土豪漸漸退出帝國的廢立,來自中亞的新的遊牧民族對波斯帝國就越來越佔上風了。波斯人的祖先其實原先也是從裡海北岸大草原來的,但是在這個時候,新來的遊牧民族,特別是在塞人、大月氏人都經過以後,來自阿爾泰山地區的新的突厥人的出現,是內亞黃金時代結束和波斯語諸民族走向衰敗的一個先聲,儘管這個替代的時間還需要長達幾百年甚至將近千年。

在薩珊王朝的末期,王室漸漸地越來越依靠他們由降虜組成的那個缺乏戰鬥力的集團,一方面是他們疏遠了教士集團,另一方面疏遠了主要位於東部和北部邊境地區的土豪集團。這些人越來越不願意向波斯帝國、向薩珊王朝輸送武力,越來越願意跟遊牧者和商團開展另一種合作關係。這種合作關係對東亞的歷史有特殊影響。它在東亞歷史中留下痕跡,最早是在東漢末年,以魏晉時期為多,就是索格地亞那(粟特)商團和草原武士之間的合作關係。索格地亞那商團的一端就是我們剛才講到的土豪領主,他們把河間地區的灌溉地帶產生出來的農產品和其他的醫藥和工藝品向世界各地輸出,因此他們需要有商團。但是商團的成員不一定全是河間地區的人,包含了很多成分,有些成分是因為參加這些商團的部族有某些土特產 — — 這些土特產可能是像佛教徒朝聖者講的五鹽,是某些工藝品必不可少的材料,例如玻璃製品或者是醫藥必不可少的材料,像法顯這些人看到的出產紅鹽的山那樣 — — 因此這些產地的部族就要憑借他們對產地的特殊所有權或者是某種開發權加入商團。所有權我剛才講過,是間斷性的,不是徹底的所有權。例如某一個部族,他們對某一個產紅鹽或者是黃鹽的山在某一個季節享有開發權,但是另一個部落則可能在洪水季節對產鹽的山或者是對運輸行業的某些重要交通管道享有另外一種權利,這些權利是彼此之間相互交錯的。另一部分人則是長途跋涉所必須要的警衛和武裝人員。突厥人開始跟索格地亞那人發展合作,最初就是作為索格地亞那人的護衛武士。

這兩種人同時出現在東亞的時候,最初東亞的文官沒有把他們區分開來,以為他們是同一種人。一直到唐代的記錄,還經常搞不清楚昭武九姓跟回鶻人或者是突厥人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但是從西方的記錄看來,他們之間的區別其實是相當明顯的。最初出現的突厥人是作為這些商團的保鏢,首先出現在歷史當中的。他們產生這個作用,很可能跟冶鐵工業有很密切的關係。冶鐵工業最初開始出現的時候是在歐亞大草原地帶:在西部是現在的安納托利亞高原,赫梯人運用他們的鐵器屢次挫敗埃及人;在東方首先是,照佛教徒從那裡經過時的記錄,龜茲北部的鐵山生產出大量的鐵器,供應整個西域三十六國的需要,同時也出口到東亞大陸。大概在四世紀和五世紀之間,鐵礦集團的分布發生了變化,阿爾泰山腳下的鐵礦產生出了一個新的鐵礦經營者的集團,就是後來的突厥人。突厥人、鐵勒人、高車人之間似乎有非常密切的親緣關係,甚至有可能是同一個種族集團跟不同人接觸以後產生的不同翻譯。但是無論如何,狹義的突厥部族是從阿爾泰山腳下的鐵礦開採者產生出來的。漢文字記錄開始出現他們的時候,他們的鐵礦冶煉技術已經非常發達,而且在東西方國際貿易當中已經是重要的鐵礦輸出者。

照漢文史籍的記錄,他們不是消極地等待河間地區的商團來販運他們的鐵礦產品,而是主動地派出自己的推銷員向四面八方推銷。他們把他們的使團和鐵器運到長安,跟北周發生聯繫並且得到了北周的訂單以後,部落內部一片歡騰,說我們得到了大國的訂單,總之我們以後國運昌隆,快要發財了。同時,東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堡的使臣也到過突厥,他們的目的是跟突厥人結成聯盟,共同對付波斯人。這個使臣一路上經過中亞各城邦的時候也就發現,幾乎所有這些城邦都有突厥商人在推銷突厥的鐵器產品。他們到達突厥本土或者核心地帶的時候就已經確定,突厥人是整個內亞地區最主要的鐵器提供者。鑒於三世紀的時候至少其他地方還有鐵器提供者,所以可以想象,突厥人要麼就是發現了品類更好的鐵礦,要麼就是在鐵礦冶煉技術上勝過了前人,以至於他們的鐵器推銷工作變得很順利。鐵器跟武器是有聯繫的,能夠推銷鐵器的人通常也就是最善於使用鐵器的人,所以他們變成了河間人或者索格地亞那人的武裝護衛團體,跟這些商團結成了長期的夥伴關係,也就不值得奇怪了。

這時,就是在東亞史籍中相當於是南北朝後期的時代,整個伊朗和外伊朗地區的政治發生了很大變化。首先是突厥人跟波斯人結盟,打敗了騷擾波斯帝國的白匈奴人(嚈噠人),瓜分了其領土。但是這個瓜分是很短暫的,照波斯人的記載,突厥武士很快就越過了阿姆河和錫爾河,一直推進到波斯帝國的內部邊地,也就是說,波斯帝國瓜分得到的那些土地,實際上是很快就完全喪失了。這個故事的下一步就是,突厥人很快就跟拜佔廷人結盟,夾攻波斯。後來薩珊波斯帝國的滅亡,跟這個夾攻是很有關係的。但是從河間地帶那些同樣是波斯語民族的記載來看,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如果是按照薩珊人的記載的話,那麼應該是突厥人的武士一直打到他們家門口來了;但是按河間記載和中亞昭武九姓那些人的記載,他們好像根本就沒有被突厥人征服過,突厥人似乎是作為同盟者或者是夥伴,以穿插交錯的方式進入了河間甚至兩河以南的木鹿和內沙布爾那些城邦的,這個跟波斯的記載完全不同。

考慮到波斯到晚期的時候,它的記載像是漢文史書一樣,也充滿了恭維王室和諱敗為勝的浮誇,也就是說把王室描寫成為天朝上國,蠻夷畏服,產生出了很多像科幻小說而不像真實歷史的勝利記錄,諸如此類,同時蠻夷方面總是失敗,但是蠻夷方面的記錄則跟它恰好相反,所以實際情況很可能是這樣,就是波斯人為了掩飾自己的失敗,不僅是軍事上的失敗而且是政治上的失敗,把他們喪失內亞外伊朗地區的整個過程描寫為單純的蠻族入侵。羅馬帝國滅亡的時候情況也是這樣的。但是實際上發生的過程則是,河間地區的各個城邦和貿易團體覺得波斯的官僚制度太具有剝削性和壓迫性,反而不如突厥人是更好的合作對象,因此他們跟突厥人達成了協議,讓突厥人來做他們的護衛者,跟突厥人合作,這個過程基本上是無血進行的。而波斯人因為過於腐敗,已經不可能維持自己原先脆弱的帝國統治,然後就把他們喪失統治、被索格地亞那人趕出去這個過程描寫成為純粹的是被更加強大、但是只有武力沒有文化的突厥蠻族趕出去的過程。至少照拜佔廷使節的描繪,以及從北魏到唐朝中原使臣的描繪,當時的中亞地帶,黃金時代最高潮的中亞地帶,是一連串各種城邦、各種部落斷斷續續形成的地帶,並沒有波斯人描繪的那種成吉思汗式的野蠻入侵的跡象。

而且那些部族和城邦顯然擁有很可能是當時世界上最多的金幣、銀幣和金銀器,這一點在東亞的史籍中留下的痕跡非常清楚。整個南北朝,一直到唐代初期,最主要的能工巧匠好像都有波斯語的姓名,給人的印象就是,他們要麼本身就是波斯來的移民,要麼就是波斯移民的學徒或者波斯人跟土族通婚產生的結果。同時現有的考古學證據就可以看出,南北朝時代,普通百姓在進行交易的時候,基本是用布匹或者以物易物,連秦漢的銅幣都基本消失了,但是上層人物的墓葬和遺物中間,還留有金銀器或者是玻璃器皿。當時的玻璃器皿儘管在埃及和敘利亞並不值錢,但是在中原地區、在東亞則是一種非常昂貴的奢侈品,比黃金還難得的,基本上是沒有人會做。現在東亞地區挖出來的六朝和唐代的玻璃器皿,要麼是薩珊系的,要麼是羅馬系的,所謂羅馬系多半就是敘利亞的產品,薩珊系的不一定是現在伊朗地區的產品,也可能是河中地區的產品,但是總之都是外來貨,要麼是海外進口的,要麼就是海外移民進來的商人和工匠在本地鑄造出來的。

像梁武帝,本來是南朝最富裕的皇帝,但是大同二年的時候,有一個胡商給他帶來了一個大玻璃碗,據史家記載,是晶瑩透剔,比珍珠更美麗,皇帝和大臣都很想買下,但是算了一下價格,發現他在位這麼多年,積攢下來的整個國庫都買不下這一個玻璃碗,買了這個玻璃碗就再沒有別的錢可供開支了,只好無可奈何地把那個胡商打發走了。這就是玻璃碗在東亞的價格。但是在西亞,這並不是什麼很稀奇的東西,埃及人早就會造玻璃了,敘利亞的玻璃是一個很常見的產品。即使是在河間地帶甚至是突厥人當中,一般的比較小的土豪,遠遠達不到可汗這一級,都擁有玻璃器皿,同樣他們也擁有黃金器皿。從北魏到唐代,上層人物所使用的黃金器皿都有明顯的薩珊式或者是波斯式的風格。這就是這一時期外伊朗地區東向輸出文明的產物的一個側面證據。

從六朝到唐代經過內亞旋轉門前往印度的這些佛教徒的記載可以清楚地看出,波斯人對於外伊朗地區的描繪是不實的。這些佛教徒朝聖者的記載雖然有各式各樣的不同,但是有一點是根本上相同的,就是這些地方沒有一個統一的威權。即使是後來西突厥汗國最強大的時候,它對這些各小邦也頂多是有一種保護人的關係,談不上是直接統治。基本上所有的旅行者都記載,他們走不了多少路,或者是進入下一個綠洲,就會碰上新的統治者。這些統治者的宗教信仰是各式各樣的,有新興的佛教的,也有比較早的拜火教的和各式各樣的多神教的。後來到唐朝初年,在突厥和回鶻人當中傳播最廣的宗教,仍然是來源自波斯的拜火教,而不是來源於印度的佛教,這就很說明問題了,可見是直到唐朝初年,在整個大的內亞地區,波斯人的文化輸出仍然是佔絕對優勢的。突厥人在這個體系當中,最初,至少在語言文化上講沒有什麼明顯的優勢,但他們的軍事團體和冶鐵技術已經為他們自己爭得了一席之地。今後這個一席之地會不斷地擴大,但是真的要擴大到能對波斯語各民族取得優勢,還有待於阿拉伯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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