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憲制簡史 : 從第一帝國到第三帝國 (二)

20161022講座整理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45 min readMay 7, 2017

絕對主義時期的普魯士,一直到十九世紀中葉,自由主義者開始用自己成文憲法的要求來約束普魯士國王的時候,普魯士王國的憲法結構基本上就是一個三條腿結構。經濟層面上,它依靠容克 — — 容克是殖民者、開拓者,是農民的保護人。行政層面上,它依靠普魯士地方色彩非常薄弱的職業行政官吏。普魯士的行政官吏具有非貴族的精英性質。儘管它的大部分子弟仍然是從貴族階級子弟中選派出來的,但是它的訓練時間是非常之長的,技術要求很高。一個人從年輕時候開始接受訓練,直到訓練成為合格的技術官僚,時間投入的成本非常之大。由於沈沒成本極大,他們基本上已經不能選擇其他職業了。而他們和法院結成相互保護的關係,國王要想撤銷一個合格的行政官員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他們的獨立性比他們在英法的同僚都要大,跟英國的法官也差不了多少。這個行政官吏集團構成普魯士王國的第二條腿。第三條腿就是法院和司法機構。

薩克森構成德國地方性邦國憲法發展的另一種模式,它是德國人當中最接近於歐洲的一個模式。它在歐洲各地有大量的聯姻關係,像普魯士這樣比較鄉土氣的王國就很少有這樣的聯姻關係,薩克森的君主和公主跟法國、波蘭和歐洲其他地區的君主的通婚網比普魯士要大得多,它依賴外交和聯姻的程度比普魯士要大得多,而普魯士人更多的依靠自己本土的資源和自己的軍隊。薩克森人的宮廷雖然次於凡爾賽和維也納的宮廷,但是在德國卻是首屈一指的。在十九世紀巴伐利亞人趕上來以前,薩克森的宮廷是德國最國際化的宮廷,萊比錫在歐洲享有特殊地位。薩克森的貴族階級實力強大,跟普魯士貴族比較依附於王室形成鮮明的對比。薩克森的憲制,儘管它也沒有正式的憲法,主要是貴族的憲法,薩克森的政治體制在德國各邦國中間最接近於波蘭,大貴族享有巨大的權威,國君很少有越過大貴族保護平民的努力,平民主要依靠貴族而不是依靠國君。

巴伐利亞代表了天主教反擊或者叫反宗教改革以後的第三種類型。它的產生本身就是天主教聯盟企圖從路德教和加爾文教當中收復失地的一種企圖。在這以前,巴伐利亞的地位並不突出。由於它當了天主教聯盟反擊新教徒的盟主,而且確實在德國西部收復了很多失地,所以它的領土和威望都極大的擴充了。巴伐利亞原先就是跟使用羅馬法的地區關係比較密切,然後在它反擊宗教改革以後,又接收了意大利和西班牙的資源,最後它在路易十四干涉德國本身的政務以後,長期跟德國西部的宗教領主和凡爾賽的宮廷結成聯盟,所以它的君主勢力比起薩克森要強大得多。

但在巴伐利亞,能夠對君主實行有效制衡的力量主要來自於教會領主,而不是來自於貴族。巴伐利亞的貴族階級和軍事力量一直不強,它沒有能夠產生出自己的軍事傳統。而巴伐利亞在德意志各邦國中間能夠站得住腳,在維也納和凡爾賽宮廷中能夠說得上話,主要是依靠它自己教士的力量。它是天主教在神聖羅馬帝國境內最大的重鎮。這些天主教徒不僅在宗教上有勢力,而且還是巴伐利亞王室在外交上的重要支柱。巴伐利亞的憲法,基本上是國王贍養或者是從歐洲各地籠絡出來那些凡爾賽式的文人名士、連同強大的教會之間的一個組合。教會和王國是各佔半邊天,而且從後來德意志帝國的發展來看,主要是王室借了教會的光,而不是教會借了王室的光。

維也納的帝國把它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神聖羅馬帝國以外、德語世界以外的地方,聽任以上的這三種模式和正在衰微的各自由城市和公社自行發展,這種現象一直維持到路易十四入侵為止。路易十四入侵德國的主要後果就是,他本身是看准了維也納宮廷對北德事務的漠不關心和德國各邦國在政治上的軟弱,但是由於他深度介入德國事務,首先導致英國為了抗衡法國而深入德國,其次又導致俄國為了支持它在德國的盟友而介入德國。因此等於是,在路易十四沒有介入德國以前,德國還不是一個列強特別關心的地方;由於有他介入以後,其他列強想要不介入也不可能了。因此德國在以後的這段時間就變成列強角逐的一個戰場。

英國人由於漢諾威的王室關係,對德國有一定的利益關係,而漢諾威王室入主英國這件事情,本身也跟路易十四對英國繼承權的干涉有關係。英國人如果聽任按照血親原則來確定他們的繼承權的話,結果很可能是安妮女王以後,查爾斯·愛德華又重新復辟斯圖亞特王朝和天主教統治,結果會使法國勢力重新回到英格蘭。為了避免這一點,他們寧願通過索菲公爵夫人在信奉新教的德國諸侯當中為自己尋找王位繼承人。這樣的結果就是1701年的英格蘭王位繼承法,導致了漢諾威和英格蘭的共主君主制。

這個共主君主制一直到維多利亞王朝才結束,主要是因為德國西部實行了類似薩利克法典的男性繼承法,而英國則允許女兒、公主繼承王位,結果在威廉王去世以後王位需要繼承的時候,英格蘭王國可以允許維多利亞公主繼承英格蘭王位,而漢諾威王國卻不能允許維多利亞公主繼承漢諾威的王位。因此到這個時候,漢諾威的王室才跟英國王室分道揚鑣。但在那以前,既然它們是共主君主,而漢諾威又位於法國入侵德國的必經之路上面,所以英國人為了保護漢諾威,而且本來英國人引進漢諾威家族就是為了對抗法國,迎立漢諾威家族的結果又加強了英國對德國事務的干涉,結果使英國人和德國各小邦形成了長期的聯盟關係。

對於英國的貴族來說,這些德國小邦是比較鄉下、比較貧困的地方,他們的金融經濟不發達,在英國是一筆微不足道的小錢,在德國就是一筆大錢,所以與其在英國招兵買馬,在國內引起涉及常備軍的嚴重憲法問題,倒不如給這些德國的諸侯一筆錢,讓他們把自己的軍隊交給英國人使用來得划算。所以後來英國人為了打擊法國和對付美洲獨立戰爭的時候,都要借用德國北部這些新教小邦的諸侯。而這些新教小邦,像黑森-卡塞爾選帝侯就是這個樣子,他們把自己的外交政策和士兵出租給英國人,變成了他們的主要收入和產業。同時德國西部,像科隆大主教這些宗教界的諸侯則選擇了依靠路易十四的津貼和法國軍隊保護的路線。

英法在德國的角逐最初只限於跟低地比鄰的那些小的領地,但是雙方最後都越玩越大了。如果你在我的背後插上一刀,那麼我就要在你背後插的這一刀的背後更遠的地方再插上新的一刀,然後你又要在這把刀的背後的那把刀的背後再插一把新刀,這樣就構成一個循環擴大的模式,最終把東部的勃蘭登堡普魯士也卷了進來。普魯士王國的崛起,最初是由於瑞典在被彼得大帝打敗以後退出了波羅的海的政治局勢、不再能夠承擔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以後給它安排的那個北德新教徒保護者的任務以後產生出來的補償效應,但從英國人的角度來看,普魯士人是法國和奧地利達成外交革命以後,唯一能夠替代奧地利家族遏制法國王室的力量。

外交革命的實質,就是通過後來上斷頭台的那位瑪麗·安托瓦內特公主嫁給法王路易十五的繼承人,也就是後來的路易十六,把哈布斯堡家族和波旁家族從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那個時代就已經開始的勢頭緩和下來。法奧雙方的外交家認為,英國人的做大和德國北部新教諸侯的做大,歸根結底就是由於法奧兩個天主教強國之間不能達成協議的結果。雙方之間相互鬥了這麼長時間,雙方都受到了很大損失,結果得到最大利益的居然是那些萬惡的新教徒,難道天主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不能夠稍微友好一點,不給這些人製造機會麼?這是理論上的動力。

實際上的動力是瑪麗亞·特蕾西亞在腓特烈二世手裡面吃了一個大虧。她繼承王位的時候,由於她是以公主的身份繼承王位,因此她的父王也必須在維也納原有的憲法體系上做一個革命,必須收買他的日耳曼系和匈牙利系的貴族,要他們同意女兒也能像王子一樣繼承王位,腓特烈二世就利用這個憲法改革、君位不穩的真空期搶佔了西里西亞。而瑪麗亞·特蕾西亞和她的兒子共治者約瑟夫對這一件事情始終咽不下氣,一而再再而三想奪回西里西亞,西里西亞問題變成了普奧決裂的關鍵。而奧地利人要想制裁普魯士人,就少不了法國人支持。而奧地利人一旦跟法國人結成聯盟,就不再能夠像英國人所希望的那樣發揮遏制法國的力量,英國人勢必要在德國尋找一個僅次於奧地利的諸侯國,代替奧地利來遏制法國的勢力,於是普魯士人和英國人結成聯盟。

腓特烈二世作為一個馬基雅維利主義的外交家,他看到英國人的援助非常遙遠,普魯士主要是一個內陸國家,在當時的整個國土上沒有一個可以停泊艦隊的港口,英國人給他的只是財政上的援助,而法國和奧地利都有能力在陸上通過它們本身的軍隊或盟國直接進入他的領土。他看到彼得大帝以後正在崛起的俄國是唯一能夠遏制奧地利的力量,所以就想要把俄國人拉到自己一方。他看到當時執政的伊麗莎白女皇 — — 伊麗莎白照俄國的叫法叫做葉麗薩維塔女皇,是彼得大帝的女兒,她發動政變,推翻了小沙皇伊凡六世和他的德國攝政,但是她本人又沒有繼承者,所以她立她自己的侄子荷爾斯泰因公爵彼得 — — 就是後來的彼得三世作為繼承者,然後希望給彼得三世找一個合乎她自己胃口的公主。這時候腓特烈二世看到自己機會來了,於是他把普魯士影響下的一個小邦的公主,就是後來的葉卡捷琳娜女皇,通過宮廷外交的手段送到聖彼得堡去,討到了伊麗莎白女皇的歡心,從而暫時看來好像是鞏固了普魯士和俄國可能的結盟。

但是他這個馬基雅維利主義者有點弄巧成拙了,他把葉卡捷琳娜母女倆 — — 就是公主和她的母親送到聖彼得堡以後,是太急不可耐了,覺得公主既然已經嫁給了荷爾斯泰因公爵和王位繼承人,就應該趕緊發揮影響,把女皇拉到自己這一邊來。公主年紀還小,只有十幾歲,當然能夠替她做主的就是公主的母親,於是他就通過未來的葉卡捷琳娜女皇的母親在聖彼得堡大搞外交陰謀活動。而這位母親作為外交家或者是作為馬基雅維利主義者,顯然沒有像腓特烈二世國王所希望的那麼樣精明強幹,她的做法被女皇發現了。而女皇對她非常生氣,下令讓她和她自己在俄國宮廷裡面的代理人以最快速度滾出俄國,她原諒了彼得和他的妻子葉卡捷琳娜,但是把葉卡捷琳娜的母親趕出了俄國,一直到她在巴黎去世,她都沒能夠再回到俄國。女皇很正確的推理,這個頭腦簡單的女人或者拙劣的陰謀家不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來搞這些陰謀活動的,她幕後一定有主使,而這個主使者除了歐洲公認最狡猾的腓特烈二世以外,不會是別人。因此她不但沒有像腓特烈二世所希望的那樣支持普魯士,反而報復性的站到了奧地利一邊,派出她自己的軍隊支持奧地利軍隊。

偉大的馬基雅維利主義者腓特烈二世一生玩弄陰謀,但是就是因為他機關算盡太聰明,才差一點把自己毀了。本來英普聯盟和法奧聯盟基本上是勢均力敵的,由於俄國女皇加入到奧地利一方,他不僅打了敗仗,連首都柏林也給丟掉了。幸虧伊麗莎白女皇及時去世,否則的話,腓特烈二世和普魯士的下場是很難說的。伊麗莎白一死,彼得三世一繼位,彼得三世是普魯士的崇拜者,立刻改變了伊麗莎白女皇的外交政策,下令俄國軍隊撤回俄國,使奄奄一息的普魯士緩過勁來。但是普魯士經過這場戰役以後,據說是損失了一半人口,但當時的人口統計大概也不會很精確,總之是元氣大傷,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沒有恢復元氣。幸虧英國人給了它照英國人來說不算回事、但對普魯士人來說是可以解它燃眉之急的貸款,它才勉強可以坐下來舔傷口。

這種局勢一直維持到法國大革命爆發。法國革命軍首先在德國西部製造了一系列共和國。這是一種外交上和憲法上的短視:第一它破壞了日耳曼帝國的憲法,勢必使法國和日耳曼帝國的主要諸侯處於戰爭狀態;第二呢,它廢掉的那些諸侯國,其實就是路易十四以來最親法的那些勢力。這些勢力,尤其是萊茵地區的各主教邦,在每一次路易十四入侵德國的時候,要麼是毫不抵抗,要麼就是直接或者間接的幫了路易十四及其繼承人的忙。法國革命軍把這些地方都改造成為共和國,雖然在政治意識形態上符合它的理念,但是一方面使神聖羅馬帝國憲法結構必然崩壞,另一方面也破壞了自己以後的外交基礎,等於是自己損害了自己的資產。

拿破侖在連續幾次打敗了奧地利人和普魯士人以後,只能一不做二不休了,他的辦法就是他自己稱帝,就是想要把神聖羅馬皇帝繼承的那個查理曼的王冠從奧地利人的手上轉移到法國人的手上,同時醫治他自己作為政變上台的軍事政權無法解決的合法性問題。奧地利人在他的軍事威脅之下,無可奈何的放棄了神聖羅馬皇帝的爵位。而拿破侖為了填補憲法真空,於是就成立了萊茵邦聯。根據他自己的邏輯來講,萊茵邦聯應該是神聖羅馬體制的延續和擴大。在這個體制中間,法蘭西帝國代替奧地利帝國繼承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職位。而除奧地利和普魯士以外的德國其他各諸侯國,應該組成一個相當於是神聖羅馬帝國的萊茵邦聯。萊茵邦聯的憲法繼承神聖羅馬帝國的憲法,他們承認拿破侖皇帝作為基督教世界的最高民政當局和他們理論上的宗主,同時他們自己由德國西部的各諸侯派出自己的代表組成邦聯議會。這個邦聯議會在外交上講是拿破侖的一個工具,但從憲法上來講,則是雷根斯堡帝國議會的直系繼承人。

拿破侖如果能夠多搞幾十年,他製造出來的這個憲法體系能否穩定,猶在未定之中,但是萊比錫戰役以後,他的萊茵邦聯自行解體了,組成邦聯的大多數成員國都倒向神聖同盟一方。而神聖同盟所需要解決的眾多問題當中,最核心的一個就是日耳曼問題。最後在梅特涅和卡斯爾雷的主持之下成立了日耳曼邦聯,替代萊茵邦聯作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繼承者。日耳曼邦聯的主席本著復辟的基本精神,回到奧地利皇帝手中,但是奧地利皇帝在匈牙利和意大利的領地並沒有算在神聖羅馬帝國當中,普魯士國王在波蘭的領地也不算在日耳曼邦聯的範圍之內。

日耳曼邦聯產生的最主要的一個效果就是重新調整領土。腓特烈二世和葉卡捷琳娜瓜分波蘭的時候,曾經得到包括華沙在內的大片波蘭領土,然後拿破侖打敗普魯士人以後,又用這些領土成立了華沙大公國。維也納會議(1814~1815)把華沙大公國改為波蘭王國,由俄羅斯沙皇兼任波蘭王國的國王,但是俄羅斯帝國繼續實行專制制度,而波蘭王國卻有自己的議會,實行一定程度上的立憲制度,構成君合國。普魯士在東部受到的損失必須得到彌補,而英國人和奧地利人都覺得,法國人即使沒有拿破侖,將來早晚也是要再次侵略四分五裂的德國各邦的,所以如果不在法國邊境安置一個足夠強大的抵抗力量,法國人早晚會再起,於是他們圍繞著法國設立了一個防疫地帶。這個防禦地帶很像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凡爾賽體系圍繞著蘇聯設計的那個防衛地帶。

在北方,把低地各諸侯 — — 現在比利時王國所在的地方併入荷蘭王國,這樣就加強了荷蘭的力量。按照這個設想,原先的一個比較小的荷蘭是抵擋不了路易十四和拿破侖的,再加上比利時的領土以後,應該就能夠抵擋住了。萊茵地區的各小諸侯已經被法國的革命軍和拿破侖打爛了,它們的憲法已經不可能再恢復了,於是就索性作為萊茵省併入普魯士。這些小邦,任何一個都不可能抵擋得住法國,但是加上普魯士人的力量以後,就有希望抵擋法國了。在南方,把薩瓦和尼斯併入撒丁 — 皮埃蒙特王國。無論是撒丁還是這些小邦,都抵擋不住法國,但是把它們合併起以後,撒丁王國就是一個中型國家,似乎跟當時的普魯士王國勢均力敵,似乎也就有一定的力量抵擋法國的擴張了。

在維也納會議,1815年那個時代,大家還看不出未來的普魯士會成長成一個非常可怕的軍事強國,而撒丁王國即使是統一了意大利以後,也仍然是非常軟弱無力的。當時的外交家認為,荷蘭、撒丁和普魯士都是中型國家,而英法則是超級大國。要想抵擋法國這個超級大國,一方面要有英國的海上力量,一方面在陸地上要有一系列中型國家。每一個單獨的中型國家都不一定能對付得了法國,但是可以拖延它、遲滯它,幾個中型國家加起來的防線就足以控制法國了。

這次安排對普魯士的憲法和德國的憲法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等於是把普魯士切成了兩半:普魯士的核心領土,東西普魯士 — — 西普魯士就是在現在格但斯克周圍那個地方,東普魯士就是在現在柯尼斯堡那個地方 — — 本來是一直沿著波羅的海向斯拉夫人的地方擴張的,他們立國的基礎是新教會,號召德意志各邦國的主要理由就是說他們是替代瑞典國王來保護德國新教徒的;而西部這些地方,一方面在宗教上講基本上都是天主教徒,另一方面在經濟上講跟法國和英國的聯繫比跟德國的關係要密切得多,同時在軍事上講他們是軟弱無力的,沒有軍事傳統的,必須依靠東部的普魯士人來保護。然而普魯士軍隊要想跑到萊茵省來保護萊茵地區的臣民抗擊法國的話,就必須越過中部三十幾個不同的邦國,這些邦國有一部分是普魯士人的盟友,一部分是奧地利人的盟友,但是都不是實屬於普魯士人的,普魯士軍隊要想通過這些地方,必須擴大他們的軍事同盟體系,普魯士的經濟要跟萊茵省對接的話,也必須建立新的關稅同盟。

以後幾十年,普魯士的外交政策主要就是在折騰這些地方;在大歐洲的外交體系中間,普魯士王國基本沈默了,大多數時候他們是聽任聖彼得堡宮廷或者維也納宮廷擺布的。這樣做就更加強化了一般人的幻覺,覺得普魯士人根本就不是什麼像樣的強國,他們要麼是聖彼得堡的附庸,要麼就是維也納的附庸,可以不必把他們放在眼裡了。甚至法國的外交家也認為,如果想要拆散德國的勢力,不使德國成為法國的隱患,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扶植普魯士人對付奧地利人,因為奧地利人在外交上比普魯士人顯得要積極得多。但是普魯士的經濟起飛其實就是在維也納會議以後的這幾十年、普魯士搞關稅同盟這幾十年內實現的。關稅區的好處是很明顯的,中部那些小邦自己構成不了一個獨立的經濟體系,但是在東西或者南北的經濟來往之中,你則可以坐收漁利。

在這些小邦中間,最重要的就是巴登。巴登本身地方很小,但是在德國憲法當中有一個特殊地位:巴登專出自由主義者。巴登知識分子的口號叫做,寧願要自由而不統一的德國,絕對不要一個統一而不自由的德國。這裡面有一定的經濟因素,就是因為巴登一方面佔據了銜接東部普魯士和西部普魯士的交通要道,同時又佔據了連接地中海和亞得里亞海的交通要道,它等於就是日耳曼世界中的香港。後來德意志第二帝國垮台的時候,為了安撫民心,選出的最後一任首相就是巴登的馬克思親王,也就是因為當時普魯士人覺得只有把巴登這個自由派推出來,說不定還能輓回人心,作為一個中間的妥協分子。但是在當時的德國,巴登像是現在漢語世界的香港一樣,是憑著自己特殊的地緣地位和憲法優越性佔了特殊便宜的地方,大多數德國各邦國佔不了它這種便宜,也不贊同它這種遠古邪惡式的憲法主張。

當時的德國的憲法理論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個流派:普魯士派、奧地利派和純德意志派。所謂純德意志派就是包括巴伐利亞、符騰堡、薩克森這些地方在內的德意志各邦國,它們所擁有的領土全都是講德語的領土,沒有包括斯拉夫的領土。普魯士有一部分波蘭領土,奧地利則有大片的匈牙利人、斯拉夫人和意大利人的領土,所以它們的外交政策都不是純粹德意志式的。

1848年革命給普魯士製造了一部自由主義的憲法。這個自由主義的憲法,照現在看來基本上是一部等級憲法或者是混合憲制的憲法,但是按照當時德國的標準來講,較之奧地利、巴伐利亞和德國中部各邦,普魯士的憲法已經是自由主義色彩最強的一部憲法了。所以1848年的法蘭西國民議會把德國自由化的主要希望寄託在普魯士人身上,一方面是普魯士的憲法是最自由主義的,另一方面,普魯士的新教性也是最強的。在當時歐洲的觀點來看,天主教哈布斯堡家族是反動和保守的代表,蘇格蘭人、英國人、瑞典人、普魯士人的新教徒是立憲自由的代表。新教性雖然不是憲法的百分之百的絕對保障,但是至少是一個憲法的加分因素。

耶穌會、天主教勢力以維也納宮廷為依託,他們的立場是,日耳曼邦聯盡可能的保留梅特涅設計的那個現狀,也就是保留一個不起作用的、基本上是只能守成不能夠做任何創制的狀態,這樣最符合奧地利的利益。而純德意志各邦呢,有各種天馬行空的、屬於夢想的空中王國的憲法理論,但是找不到任何人願意支持他們的憲法理論。巴伐利亞人,有些人希望能夠跟奧地利人結成聯盟,有些人希望保持跟法國的聯盟關係,有些人希望本著新興的德意志愛國主義的理論跟普魯士人結成聯盟。而巴伐利亞的宮廷本身呢,為了跟柏林的宮廷競爭各種名士,花了很多錢去蓋新天鵝堡、去聘任各種費希特這樣的哲學家,使它自己在宮廷一度獲得了遠遠超出王國實力所能支持的聲威,也使王室本身負債累累。海涅在當時寫了很多諷刺詩,嘲笑巴伐利亞公爵和柏林宮廷競爭各種名士的種種努力。

俾斯麥在1848年革命剛剛開始的時候,是作為保守派普魯士貴族的一個不起眼的角色出現的。他當時率領他領地上的農民,準備進京勤王。因為根據法國革命的經驗,首都的市民階級是靠不住的,是傾向自由主義的,而外省的農民則是保守的,是國王可靠的支持力量,因此他率領外省的農民進京勤王,希望把國王從首都那些受法國革命影響的可惡的暴民和可惡的輝格黨貴族當中解放出來。但他進京以後內閣卻告訴他,制定這部憲法本身就是國王本人的意思,國王和人民相處得很好,而且完全信任人民,希望俾斯麥不要來多管閒事。當時的俾斯麥還不是後來那個合格的馬基雅維利主義者,他聽到這句話以後就非常失望的回到自己的領地了。

經過了這次挫敗以後,他對保守派的事業也就不再是完全忠實了。他的前半生可以說是為保守派的事業而犧牲自己,後半生就變成是玩弄保守派的勢力來成就自己的事業。他憑借這次勤王的功勞以及各種公開的講話,讓格拉克和其他的保守派貴族覺得他應該是保守派的一個合格的代理人;但是混進宮廷以後,他又讓輝格黨貴族相信他在政治上是一個實業黨,是一個實用主義者而不是保守主義者,證據就是他願意跟革命的法國和拿破侖三世發展靈活的外交關係,寧願讓聖彼得堡和維也納的宮廷失望。

俾斯麥實用主義的一個重大成果,在當時基本上沒有人注意,但是後來卻變成了德意志第二帝國憲法的基礎,就是北德意志邦聯。北德意志邦聯最初只是經濟上關稅同盟的一個延伸。它產生的主要原因是,普魯士人這個大關稅區和德國中部各諸侯國的小關稅區有各式各樣的細節的麻煩,雙方都覺得,如果能夠合併建立一個共同關稅區,從經濟上講是對所有各方都有利的。但是從政治上講,所有各方都害怕因為建立了這個關稅區,會被最大的普魯士人欺負。而奧地利人呢,因為它的經濟區是面對的里雅斯特和亞得里亞海的,它對加入德國是一開始就沒有任何興趣,也沒有人希望它加入或者是指望它能夠加入。

俾斯麥設計的邦聯方案主要是犧牲普魯士人來遷就那些各小諸侯國。儘管普魯士的人口和經濟在整個北德意志邦聯中間是超過三分之二的,但是俾斯麥只要求在邦聯議會中給普魯士人保留十七個議席,這個數額只夠普魯士人行使否決權,連多數都達不到;各小邦獲得議席的比例都超過它自己的人口比例。北德意志邦聯有四十多個議席,普魯士人所佔的十七席還不到一半,這樣就有效的解除了薩克森和各中型邦國的疑心,使它們願意在關稅上跟普魯士人結成聯盟。

普魯士人獲得的主要收穫就是,在軍事方面,北德意志邦聯的成員只有普魯士有軍事傳統,普魯士國王常任邦聯主席,各邦聯的軍事政策以普魯士人為模板。對於其他各小邦來說,這與其說是它的損失,不如說是替它解除了負擔。但是正因為替它解除了負擔,所以它就更不願意發展自己的軍事傳統了。結果北德意志邦聯,就是美茵河以北的各德意志邦國,它們本國的貴族,像魏瑪公爵這些人,都寧願到普魯士王國的軍隊裡面去撈一個軍銜,而不願意在自己的本國培養本國的軍隊。南部的各邦國中間,只有巴伐利亞人還保留了自己的軍事傳統。邦聯本身並不包括軍事聯盟,組成邦聯的各個邦國仍然需要跟普魯士簽署具體的條約,但是邦聯所造成的形式卻使得這些各邦如果不跟普魯士進一步發展成為軍事聯盟的話,就顯得成本很高,很不划算,因此邦聯實際上對後來的普法戰爭和德意志第二帝國都起到了鋪路的作用。

日耳曼邦聯和北德意志邦聯在其存續的基本過程中間,憲法問題和外交問題是沒有辦法區分的,帝國層面的憲法問題在邦國層面上就構成外交問題。等到普法戰爭結束,俾斯麥和威廉國王企圖建立第二帝國的時候,內部的外交問題比對外的外交問題還要複雜。普魯士和法國之間的外交問題可以用現實政治的方法來解決,而日耳曼各邦之間的外交問題就沒有辦法用俾斯麥喜歡的現實政治的方式來解決了。

最後形成的德意志第二帝國憲法是北德意志邦聯憲法的翻版和擴大。它形成的方式很像近代的馬來西亞聯邦。馬來西亞聯邦實際上是雙重的聯邦:首先是西馬,就是大馬的各個邦國,英國過去留下來的馬來聯合邦和海峽殖民地,結成一個較小的聯邦,然後這個聯邦呢,再跟東馬的兩個邦,砂拉越和沙巴簽署特殊條約,所以東馬這兩個大邦跟西馬各個小邦的憲法地位是不一樣的,馬來西亞聯邦是雙重的。德意志第二帝國是三重的,三重的最核心是普魯士王國。普魯士王國為德意志帝國提供了總參謀部和外交部。德意志帝國沒有自己的外交部,只有國務秘書,沒有外交部長。普魯士的外交部,威廉大街的外交部,就是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外交部。德意志帝國的陸軍就是普魯士的陸軍,德意志帝國的參謀總部就是普魯士的參謀總部。

德意志帝國只有海軍沒有陸軍。之所以只有海軍沒有陸軍,是因為普魯士王國雖然從地圖上看是有海岸線的,但是從港口和艦隊的角度來看,它是一個跟波蘭一模一樣的內陸國。它一直到德國統一,沒有像樣的海軍,而且在德國統一的最初十年內也不想發展像樣的海軍。對於英國這樣的海上強國來說,普魯士這樣的內陸國對它沒有任何威脅,所以它樂於看到普魯士人戰勝法國,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俾斯麥的一個外交資本。帝國海軍是在德意志第二帝國統一以後才建立起來的,所以帝國有海軍部,但它沒有陸軍部。

普魯士自身有憲法缺口,就是說普魯士這支軍隊,他們自身的財政方面的安排是不明確的。議會從理論上來講應該掌握財政,但是實際上,俾斯麥通過憲法缺口的爭論,使得普魯士陸軍可以通過援用原先財政的方法,繞過國會,繼續享有王國本身的財政資源。這樣一來,普魯士陸軍就變成了整個帝國中間除了巴伐利亞以外最靠譜的陸軍,其他各邦在關鍵時刻都要依靠普魯士人的陸軍支持。像漢堡這樣的自由市,它自己卸去了為自己培養軍隊的負擔,在它自己需要軍隊的時候,就向普魯士王國借兵。普魯士王國是第二帝國的核心層。

第二層就是北德意志邦聯。北德意志邦聯憲法也是俾斯麥自己製造的,它包括的各個一般性和專項的條款,也就是說普魯士人和美茵河以北各邦集體談判簽署的條約,以及普魯士和各邦單獨簽署的條約,在帝國成立以後仍然繼續有效。美茵河以北的各邦多半是新教徒,它們是關稅同盟的一部分,不僅實行了統一的稅制,而且鐵路系統、郵政系統也實行了高度的融合,所以構成了聯邦的第二層。

第三層就是南部的巴伐利亞、符騰堡和其他各邦,是在普法戰爭以後才跟北部的各邦通過單獨條約建立帝國的。它們的地位就比較像是馬來西亞聯邦中間的砂拉越和沙巴,它們跟普魯士人和帝國的關係是極度疏遠的,它們不僅在鐵路這些重要方面上缺乏融合,而且它們保留了自己的軍隊。它們的軍隊不像是北德各邦的軍隊一樣,經常由普魯士人指揮,經常自己本國的貴族軍官到普魯士軍隊任職,它們的軍隊在平時是由本國國王自己指揮,只有在戰時才根據同盟條約支援普魯士人。甚至在第二帝國成立以後,巴伐利亞的王室仍然沒有忘記他們過去跟普魯士王室長期形成的舊恨。俾斯麥下台、威廉二世皇帝即位以後,霍亨索倫王室想要跑到巴伐利亞來閱兵,巴伐利亞的宮廷就要斷然拒絕。他們揚言說是,如果普魯士人敢來檢閱巴伐利亞的軍隊的話,巴伐利亞就要在帝國內部製造憲法危機。

同時,巴伐利亞還保留了自己的獨立外交。巴伐利亞人在巴黎、柏林和維也納這些地方都設有自己的公使館。請注意,德意志帝國不是一個真正的聯邦國家,而是一種介於邦聯和聯邦之間的存在,就體現在這一點上。巴伐利亞和普魯士都是德意志第二帝國之下的邦國,但是它們相互之間要派出外交官。慕尼黑的宮廷駐巴黎的公使、它駐柏林的公使和它駐維也納的公使是同一級別的,而且它跟維也納的外交糾紛好像比跟巴黎的外交糾紛還要更多一點。

有一次巴伐利亞的宮廷想要派一位著名交際花的丈夫到柏林去當它的公使,交際這件事情跟收集情報是很難區別開來的,尤其是在外交官只由貴族擔任的情況下,如果你的妻子是一個著名交際花的話,那你在交際場就可以套到很多信息。柏林的宮廷認為,這位女士實際上是來替巴伐利亞人當間諜的,而且由於巴伐利亞人通過教會的關係跟羅馬教皇和維也納宮廷有非常密切的關係,這樣做肯定是違反普魯士人的利益的,於是它要求巴伐利亞宮廷另外換一個人來當公使。巴伐利亞宮廷則揚言說是,如果普魯士人不肯接收它選的這位公使的話,巴伐利亞就要退出帝國,於是又引起了一場憲法危機。

這種事情在1871年凡爾賽鏡廳加冕的時候是根本沒有考慮到的,俾斯麥制定帝國憲法的時候也是根本沒有考慮到的。現在沒有哪一個聯邦,包括美利堅合眾國的最喜歡鬧獨立的德克薩斯州,享有這樣的特殊地位。巴伐利亞人以他自己的特殊方式,在帝國內部禍害普魯士人,很可能比在帝國外部更加徹底一些。它在北德意志邦聯之外跟普魯士人做敵國的時候,它的軍隊如果得不到外援的時候,是不可能打敗普魯士人的;但是它在帝國內部,通過它在憲法方面的特殊地位和它在軍事方面的特殊地位,把以普魯士人為主的陸軍給坑得很慘。

巴伐利亞人除了上述的特殊地位以外,俾斯麥為了爭取它加入帝國,還在帝國憲法中間做出了另外一個十二分要命的讓步,就是帝國聯邦議會當中,外交委員會由巴伐利亞、符騰堡和薩克森三個邦國派出三位常任理事,像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一樣永不撤換,永遠是由這三個邦的宮廷 — — 注意是這三個邦的宮廷而不是這三個邦的議會 — — 派出外交委員會的三位代表。外交委員會一共由五位議員組成,其中有三位議員由上述的三個邦國派出,是固定的,不能選的,另外兩個議席是由德意志的其他幾十個邦國共同選舉產生的。也就是說普魯士的代表要當上外交委員會的委員,只有幾十分之一的機會,而巴伐利亞人、符騰堡人和薩克森人百分之百都是外交委員會的委員。而帝國政府是只有國務秘書而沒有各部部長的,最核心的職能是它的外交職能,俾斯麥能夠當帝國宰相,主要就是憑借他的外交職能,然而負責領導他的這個外交委員會全都是他的敵人,而他在這種情況下居然還能夠混得上二十多年,你就可以看出他的外交手腕真不是一般的好。

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外交,遠遠不像巴黎的外交部或者是威斯敏斯特的外交部那樣可以視為一種統一的外交政策,它首先就是一個內交部。俾斯麥除非把各國宮廷搞定 — — 順便說一句,在搞定南邊這個宮廷的時候,他必須同時把維也納宮廷和羅馬教皇也給搞定,否則的話,他一般是搞不定巴伐利亞的宮廷的 — — 把這些人統統搞定以後,他才能夠在德意志帝國內部對外交政策達成一個勉強的共識,然後以這個極其脆弱的基礎再去跟聖彼得堡或者巴黎打交道。在這種情況下,他居然能夠變成歐洲公認的外交領袖長達二十年,這個難度就比當年梅特涅或者黎塞留要高得多了。在俾斯麥退休以後,繼任的帝國外交大臣沒有一個能夠玩兒的了這一套,這一點也就很容易得到理解了。

巴伐利亞人對普魯士人的惡意態度,在阿爾薩斯 — 洛林問題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表現得非常明顯。儘管他在普法戰爭的時候沒有立下什麼功勞,但他堅持說是要瓜分阿爾薩斯 — 洛林的領土。大家都搶著要的結果就是大家誰都得不到。最後阿爾薩斯 — 洛林變成了帝國的直屬邦,誰都沒有撈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後,該怎麼樣處理法國和比利時被佔領土的問題又引起了重大的爭議。帝國這一方面是希望採取靈活態度,不要向法國人和比利時人提出過多要求,否則結束戰爭就會變得非常困難,尤其是因為英國人參加了法國人一方、法國要投降就更難的情況下,在領土方面就不宜提出苛刻要求。但是巴伐利亞人又站起來說是,他們在普法戰爭的時候已經立下了很大的功勞,沒有得到充分的補償,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他要為了普魯士人這些萬惡的新教徒去跟法國天主教同胞打仗,這個犧牲又是如何的重大,所以最後總結的結果是,如果不在領土方面給他一個極大的補償的話,他老人家又要退出戰爭。而威廉大街的那些外交家沒有俾斯麥那套軟硬兼施的本領,拿他們沒有辦法,最後達成的協定就是,把所有得到的領土和阿爾薩斯 — 洛林放在一起一分為三,拿三分之一給巴伐利亞人,希望他們不要退出戰爭。

結果德意志帝國內部外交達成了這個協議以後,戰爭就不可能結束了,因為這樣的條款能夠讓巴伐利亞人滿意,但是已經永遠不可能讓法國人和比利時人滿意了,不能讓比利時人滿意就是不能讓英國人滿意。所以僅僅是因為巴伐利亞人加入了德意志帝國這個事實,就使德意志帝國永遠也不可能跟英法和比利時達成和解。就憑這一點,德意志帝國就一定要失敗,一定要流盡普魯士軍官的鮮血才行。巴伐利亞人流的血反倒遠遠沒有那麼多,因為天主教徒很明顯對作戰的熱情遠遠沒有放假和搞藝術活動、舉行節慶活動來得大。俾斯麥如果能夠活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那天,很可能會後悔,他當時如果不把巴伐利亞人拉進帝國來,可能帝國的日子還要好過一點。

第二帝國的憲法,簡單的說,它是介於邦聯和聯邦之間的存在,它的主權不在德意志帝國的人民,而在德意志帝國的各邦。帝國議會相當於是眾議院,「帝國」在德國的政治術語當中不是「一個有皇帝的國家」的意思,而是「統一國家」的意思,所以魏瑪共和國的議會也照樣稱為帝國議會,它的法院也照樣稱為帝國法院,不是說魏瑪共和國想要復辟帝制,而是說它要強調,它這個議會和法院是具有全德意志性質的,具有全德意志性質的,就必須加帝國這個頭銜。帝國議會的權力是非常有限的,實際上是只能討論,做出的決定對帝國和各邦都沒什麼約束力;但是聯邦議會是有巨大的權力的。

但聯邦議會不是像美國參議院那樣由各邦的人民產生,而是由各邦的宮廷派出。除了加入第二帝國的三個自由市以外,帝國的各憲法主體都是君主國,德意志帝國的聯邦議會的代表是由各君主國的宮廷派出來的。而且尤其要命的是,這些代表的身份,他們不是「議員」,而是「外交代表」。這個詞彙是從北德意志邦聯繼承下來的。北德意志邦聯的議會,原則上講是一個外交官會議,俾斯麥本人是作為普魯士王國的外交官參加的,其他各邦的國君也是派他們的貴族外交官來參加的。後來德意志帝國的聯邦議會也是這樣的,他們的議員不叫做「議員」,而叫各宮廷的「特命全權代表」。特命全權代表,這本身就是一個外交官的頭銜,而不是議員的頭銜。所以德意志聯邦議會是個外交官的談判機構,而不是一個國家的議會。他們不對德意志帝國全國負責,而是對派出他們到德意志帝國聯邦議會開會的各個邦國的國君負責。這樣做就等於是把維也納會議和後來的國際聯盟直接給搬到德意志帝國內部了。

這樣一來,德意志帝國雖然號稱擁有巨大的經濟資源和軍事資源,但它實際上能夠運用的資源遠遠不像它表面上那麼多。普魯士人必須做出片面的犧牲,如果他們不犧牲的話,帝國就維持不住。其他各邦不斷的威脅普魯士人,要他做出各種特殊的讓步,要求他,如果不做這個讓步的話,帝國本身就不一定能維持住。這種情況很像是美國在北約中的地位。可以說從普魯士人的角度來看,普魯士以外的各邦都是在不同程度上揩普魯士的油,搭普魯士的便車,但是普魯士為了顧全大局,還必須讓他們搭便車,否則會在地緣政治方面和其他方面引起非常不妙的反應。

帝國在財政方面也是極不健全的。原先比較早期產生的各種稅種繼續由各邦國自己去徵收,帝國只能徵收關稅。關稅是外交性質極強的稅,也就是說,最初的帝國是以普魯士為核心的那個北德關稅同盟的直接繼承者。用俾斯麥本人的話來說,什麼是帝國呢?帝國就是各邦國的搭伙人。它不像是美國的聯邦政府那樣,美國國會不是向各邦要求分稅,也不是僅僅依靠關稅,美國國會有權直接向美國人民徵稅,而不是向美國各邦要求分稅。向人民徵稅和向各邦要求分稅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能夠向人民直接徵稅的聯邦是強大的聯邦,只能要求向各邦分稅的聯邦是軟弱的聯邦,如果分稅程度還要依靠各種外交上的特殊考慮的話,那就是一個尤其軟弱的聯邦。俾斯麥建立的這個聯邦就是這樣一種尤其軟弱的聯邦。不用說,最不妥協的又是巴伐利亞人。巴伐利亞作為一個天主教地區和農業地區,同時又是一個文學藝術傳統很強的地區,它永遠是花錢多而入錢少的,要讓它對帝國財政進行支援,那是基本不可能的事情。

在法律上,自然,各邦仍然是用各自制定的法律。由於涉及天主教和新教的問題,這方面的危機就更加嚴重。最核心的法律,關於財產、婚姻和繼承的法律,都是跟你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所屬的教會社區組織密切相關的。結果就在德意志帝國內部就出現這樣荒謬的現象:一個普魯士家庭如果跑到巴伐利亞去的話,他們的子女會被視為是私生子。因為在巴伐利亞的天主教會看來,所有新教徒的婚姻都是不合法的,所有新教徒生出來的子女都是私生子。他們如果在巴伐利亞購買土地或者其他的產業的話,他們的子女繼承不了這個產業,因為他們的子女在巴伐利亞的教會法院看來是私生子。

德意志帝國在後期的財政狀況稍微有點改善,是因為後期發展的很多事業是當初聯邦條約簽訂的時候大家想不到的,例如郵政、鐵路這些,這些後來的產業,帝國可以實行比較大的影響。但是帝國財政真正的力量,還是後來建立的帝國銀行。帝國銀行雖然嚴格上講,它不是一個政府機構,但是它發行的鈔票是不受各邦國界的約束的。尤其是經濟上比較孱弱的天主教各邦,不管它們在政治上講鬧獨立鬧得多麼厲害,但在經濟上講,由於市場經濟的基本作用,誰的鈔票信用好,大家就自然會用誰的鈔票。德意志銀行和英格蘭銀行一樣,它是私人資本家出資組建的,不是政府部門。它發行的鈔票無疑是以北德經濟區為基礎的,但是仍然能夠通行於南德乃至於德意志帝國各地。於是依託德意志銀行,不僅可以發行鈔票,而且還可以發行公債。

這給德意志帝國提供了一個難能可貴的財源。因為你向各邦要錢,隨便你怎麼要都會搞成憲法危機,各邦之間的相互猜忌會使這件事情變成沒完沒了的外交談判,而聯邦議會的結構會使你永遠也談不出結果來。但是在聯邦原有的結構之外另外發行公債,表面上講是不向任何一邦要錢,但實際上所有各邦都會出錢,因為所有各邦的公民都會出錢來購買帝國銀行發行的公債券。結果就搞成這樣:帝國政府沒有錢,它不能像英國人和法國人那樣去徵稅,它最簡潔的辦法就是向帝國銀行借錢,帝國銀行把錢借給帝國政府以後,然後把它的債券向帝國各邦的人民直接出售,這樣就可以繞過帝國各邦的宮廷和政府,讓願意出錢想要賺錢的人去賺錢。後來使英國人感到非常頭疼的無畏艦和帝國海軍,都是用這種發行債券的方法搞出來的。

如果依靠帝國議會的話,恐怕是什麼事也搞不成的。首先在民主的帝國議會當中,儘管帝國議會來自於帝國人民,比帝國各邦的宮廷更傾向於統一,但是帝國議會中最大的黨派是社會民主黨,另外還有一個強大的天主教中央黨,在這兩個萬年反對黨的搗亂之下,建設性反對派民族自由黨或者是支持政府的保守黨永遠得不到足夠的多數,而且得到多數也沒有什麼用處,因為帝國議會是個不大管用的機構。至於聯邦議會這個外交官機構的話,俾斯麥就算是跟聖彼得堡的宮廷打交道,都要比跟這個議會打交道來得容易些。聖彼得堡的宮廷可以有沙皇和戈爾恰科夫親王兩個人商量好就可以做出結論,而聯邦議會的議員是永遠也達不成任何結論的。如果在法國,議會長時間達不成任何結論的話,就可能發生軍事政變,但是德國畢竟是繼承了神聖羅馬帝國的傳統,所有德國人都認為聯邦議會達不成任何協議是件理所當然的事情,所以事情就只能是這樣了。

英德後來的海軍預算,以及德國在財政方面鬥不過英國,這跟德意志第二帝國的憲法結構是有非常密切的關係的。後來新設的鐵路、郵政和所得稅這些收入,給帝國增加了一點財源,但它永遠不能像英國那樣果斷的對財產徵稅,而德意志帝國發行的公債也沒有像倫敦這個世界市場、世界金融中心發行的公債那樣,能夠支取全世界的資源,德意志帝國銀行只能夠支取中歐的資源,所以它一開始相對於英國就處在相形見絀的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失敗,很大程度上是德意志第二帝國憲法的失敗。

可笑的是,德語世界以外很少有人瞭解德意志帝國的憲法結構,普遍的看法還認為普魯士是一個非常專制的國家,德意志帝國是一個極其專制的國家,德國皇帝擁有比英國國王大得多的權力,blabla如何如何。但無論德意志帝國的皇帝在理論上享有多大權力,但是帝國政府絕對是不能跟英國內閣相比的。英國內閣所有的大多數部委,在德意志帝國都是沒有的。從來就沒有哪一個世界強國像帝國這樣只有一個海軍部,外交部和陸軍部都要向普魯士王國去借。俾斯麥如果不是因為個人的外交手腕高明,以及他長期在擔任帝國首相的同時還兼任普魯士王國的首相,可以讓普魯士王國做出特殊的犧牲,他也是混不了這麼長時間的。

德意志帝國解體以後,魏瑪共和國在一般人和外國人的想象之中,是中央集權程度比第二帝國差得多,是以軟弱和混亂著稱的,但是實際情況又是恰好相反。從國際範圍內對比,魏瑪共和國可以說是一個聯邦程度很高的國家;但是在德國的歷史上來看,它其實相對於第二帝國,是中央集權的進一步發展。它有一個最大的收穫就是,十一月革命以後,不僅普魯士霍亨索倫王朝流亡到荷蘭去了,討人厭的巴伐利亞王室和大多數德國各邦的王室也都統統垮台了,新成立的德國各邦雖然仍然是獨立性很強的邦國,但是邦國的權力已經由各國的王室轉移到各國的議會和選民手中,這樣一來,各國選民之間的統一程度比起各國宮廷之間的統一程度要大得多,因此新成立的魏瑪共和國這個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就要比德意志第二帝國的相應議會要強勢得多。

同時魏瑪共和國給人以軟弱無能的印象,主要是它引入了許多直接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措施,最主要的就是從瑞士引入的公民復決權。瑞士能夠這麼做,是因為瑞士的各州都非常小,參加投票的選民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他們搞公民復決,跟一個村的村民搞直接民主是沒有什麼太大區別的。但是在德國這樣比較大的國家搞公民復決,在當時是一個極端民主化的實驗。

另一個特點就是,魏瑪共和國是一個社會主義性質極強的國家。在它的制憲會議當中,受社會民主黨的影響極大。所謂受社會民主黨的影響極大,不是說在制定憲法的法律專家當中社會民主黨的人佔優勢,恰好相反,魏瑪共和國的憲法大多數是由自由主義者的法院設計出來的,但是社會民主黨是唯一能夠保衛魏瑪共和國、使它不至於落到軍事獨裁和布爾什維克分子當中的力量。因此,不是說它在議會中所擁有的多數足以通過憲法,而是制定憲法的法學家非常害怕社會民主黨人,所以不得不遷就社會民主黨人,所以它允許德國的工人和工會沿用在大戰時期形成的集體談判制度,對財產權和政治權實行武斷干涉。

這兩個特點決定了德意志無論是聯邦還是各邦的層面上,政治都處在極度癱瘓的狀態,這種癱瘓使大家以為它的政權非常軟弱。其實從字面上來講、財政上來講,無論是各邦還是聯邦,魏瑪共和國的政府和議會在財政上和行政上都比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同類機構要強大得多。這個強大沒有對魏瑪共和國本身的政治家帶來多大好處,最後果實卻落到了希特勒的手裡面。

跟有些人想法相反,希特勒並不是像列寧這樣的憲法破壞者。列寧直接解散了立憲議會以後,就破壞了俄羅斯的整個憲法傳統,但是希特勒不是這個樣子。希特勒只是通過了一系列非常法,例如取締共產黨人和驅逐社會民主黨人的非常法,使他的納粹黨在議會中的多數進一步擴大了。但是他真正能夠控制議會,並不是依靠立法,也不是依靠破壞法律的手段,而是除社會黨和共產黨以外的其他各黨派,包括那個不斷給俾斯麥搗亂的中央黨、馬克思·韋伯的民主黨和其他各小黨,在新的政治體系下自行解散了。自行解散的結果是使納粹黨人自動的控制了議會,這個自動控制的議會又通過法案,在興登堡總統去世以後,把總統和總理的職位合一,變成元首。

因為希特勒享有獨裁者的惡名,所以大家往往就認為這個元首一定是他自己任命的。其實不是。列寧的頭銜是他自己任命的,希特勒的頭銜和貝當元帥的頭銜都是合法取得的。戰爭爆發以後,議會又通過新的決議,允許希特勒直接指揮軍隊,然後又允許他越過軍官團的高級將領對前線實行直接指揮。到1942年,又授權希特勒作為元首和軍事領袖,實行總體戰的措施。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到1942年,希特勒確實已經享有了羅馬元戎兼保民官所享有的全部權力。但是即使在這個時候,希特勒所享有的權力仍然像是早期羅馬皇帝的權力一樣,從理論上講是由元老院和羅馬人民所授予的,是由德意志帝國的合法機構授予的,並不是他自己任命的。而且德意志帝國的代議制結構在希特勒在位的整個期間,仍然作為橡皮圖章,是運行到最後一刻的。

所以等到盟國佔領德國以後,必鬚根據德國無條件投降的事實和盟國佔領軍行使的武斷權力,強行解散帝國的這些機構,包括普魯士邦在內,否則它們從憲法的意義上講是合法的,而且是繼續延續下來的。德國的憲法革命不是由希特勒完成的,德國的法統也不是在第三帝國時期中斷的,而是由盟軍佔領軍中斷的。盟軍不僅解散了希特勒佔領的各機構,而且下令解散了德國源遠流長的各歷史性邦國,尤其是普魯士。解散普魯士王國這件事情,首先是體現了盟國的無知,其次是體現了盟國的武斷和不公。它公然宣佈,普魯士王國是侵略戰爭的魁首,是德國專制主義的依據。但是這兩者都不是事實。

普魯士的政治體制,哪怕是在它通過憲法以前,也許按照英國人的標準算是專制,但是按照德國和歐洲大陸的標準來說,根本不算專制,比起維也納和巴黎的宮廷來說的話,怎麼說都要算是自由民主得多。普魯士王國的法制,比起南部天主教巴伐利亞、薩克森人和奧地利帝國來說是要先進得多的。它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比起法國的絕對君主和法國革命後的歷屆政府是要強得多的。除了英國和荷蘭以外,歐洲最能保護私有財產的國家莫過於普魯士,最能保護政治犯和言論自由的國家也莫過於普魯士。

但是在羅斯福和丘吉爾的心目中,這些事實都是不存在的。他們心目中的德國,其實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由小報作者和宣傳家搞出來的德國。這些小報作者,包括英國的天主教徒切斯特頓這種人,給人造成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法國是以民主為代表,而德國則是專制的代表。真實的歷史當中,它們的角色絕對不是這個樣子的。德國比較複雜,先不提,普魯士表面上看起來專制,是因為它強大,但是強大和專制是兩碼事,我們不能說因為美國強大就說美國很專制,因為委內瑞拉和古巴很弱小就說委內瑞拉和古巴很民主。實際上普魯士在外交上是完全能夠欺負薩克森和符騰堡的,但是從內政方面來看,普魯士無論是自由還是民主,都要比符騰堡和薩克森強得多。在德國各邦內部,也就是小小的巴登公國和漢堡自由市、呂貝克自由市、不來梅自由市比普魯士更自由一些。

另一個誤解就是普魯士是戰爭的策源地,這一點其實更不對。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是德國的海軍政策,而普魯士的容克是眼睛望著東方斯拉夫人的世界。他們雖然也有擴張主義的傾向,但他們主要是反對俄國,而不是反對英國。普魯士的容克在傳統上講是英國的盟友,因為他們在海上和遠洋貿易方面沒有利益訴求,跟英國沒有利益衝突,而跟俄國倒是有很強的利益衝突。如果普魯士的容克真的能掌握外交政策的話,那麼德國反倒不會造無畏艦,不會跟英國人發生衝突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則是希特勒這個巴伐利亞人和德國民主運動的產物。他們的主力,一方面是來自於天主教地區,另一方面來自於德國的下層階級,對普魯士貴族和普魯士貴族在外交部和軍部的殘餘勢力是敵意非常大的,只是暫時找不到藉口來鏟除他們。希特勒上台以後,整個過程就是不斷打擊外交部和軍部,因為這些人是貴族,而他的主要支持者則是屌絲,則是搞社會主義的群眾運動。最後終於在施陶芬貝格伯爵的行刺案爆發以後,他最後找到藉口對普魯士的貴族軍官實行總清算了。像舒倫堡這樣的外交官和隆美爾這樣的軍人之所以不得好死,是有其階級原因的。希特勒所代表的力量是下層階級,而這個下層階級才是高叫民粹主義、高叫復仇主義的主要代理人。

可以說吧,德國的外交政策如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掌握在容克貴族手裡面,德國不會向英國宣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德國的外交政策如果掌握在貴族軍官和貴族外交官的手裡面,德國也不會向英美宣戰的。但是英美對這些事情卻完全不瞭解,反而把普魯士人當作罪魁禍首。事實上後來搞的清算當中,普魯士人是受害最慘的,而其實狂熱分子和納粹分子更多的西部和南部反倒受到了比較寬容的待遇。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在德國憲法史上是一個全新的產物。它是一個革命性的產物,因為它沒有前例。德國以前的所有憲法都是延續過去法統的產物:拿破侖的萊茵邦聯延續了神聖羅馬帝國的憲法;維也納會議的日耳曼邦聯延續了萊茵邦聯的憲法;北德意志邦聯是日耳曼邦聯的一個子系統;德意志帝國是北德意志邦聯的直接延續;魏瑪共和國又延續了德意志第二帝國的憲法。唯有現代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它需要召集一次制憲會議。召集制憲會議就是一個革命行動。世界上第一個制憲會議是美國的制憲會議,第二個制憲會議是法國的制憲會議,它們都代表了無中生有。如果不是無中生有,就不需要召集制憲會議。魏瑪共和國的憲法會議是帝國議會召集了一幫法律專家,這個制憲會議如果不通過魏瑪共和國的憲法的話,就意味著德意志帝國的憲法會繼續延續下來;而建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這個制憲會議如果不通過憲法,那麼只會讓各國分區佔領德國,由佔領軍政權繼續維持下去,而不會維持希特勒的或者是德國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法統。

聯邦德國的憲法雖然在橫向比較,仍然是世界各國憲法中間聯邦性比較強的,但是它至少是在財政方面,它比希特勒政權、魏瑪共和國和第二帝國,授予了聯邦政府更多的財源。它把過去在聯邦之下各邦所獨佔的財政資源,都變成了聯邦和各邦分享的財政資源。這樣一來,聯邦議會和聯邦政府就擁有了比過去要大得多的財政權力,無論是行政和立法方面都比過去要強大多了。在司法方面,聯邦德國的憲法規定是非常獨特的。聯邦德國的大法官是由總統任命的,但是提名權掌握在司法部長和司法委員會手裡面。司法委員會由各邦在聯邦議會中的代表選舉產生。總統儘管理論上享有任命權,但是實際上他不會拒絕司法提名委員會給他推薦的人選。

德國的聯邦最高法院體系是由幾個分立的法院建立起來的,有財政法院,有社會法院,這些法院彼此之間是互不隸屬的,不像美國那樣有一個統一的最高法院,或者像法國一樣有一個統一的憲法委員會。這種司法機構的多元化有一部分是延續過去德國的司法傳統。德國過去,他們有自己的特殊法院,也有帝國的樞密法院。德意志第二帝國建立以後,有萊比錫的帝國法院,也有後來相對於德國社會化政策建立起來的各種社會法院和仲裁法院。每一個法院都是自己的獨立體系,它們既不隸屬於政府,也沒有相互隸屬。在司法方面,聯邦德國的憲法最好的繼承了德國的歷史傳統。

但是在立法和行政方面,它的革命性和創設性是非常強的。尤其是聯邦德國的憲法對各邦的邊境和立法結構做了重大的調整,這是過去魏瑪共和國和第二帝國所不敢做的。俾斯麥雖然有號稱武斷和馬基雅維利主義的名譽,但是他除了戰爭時期的外交談判,從來不敢調整各邦的邊境,他也不敢調整各邦的財政來源和憲法結構。像漢諾威這樣的邦國,儘管它的君主自願的流亡到巴黎,堅決不肯加入德意志聯邦,但是佔領漢諾威的普魯士行政當局仍然必須把漢諾威收到的稅收原樣封存起來,送到巴黎去,交給流亡君主的代理人。在聯邦德國,這樣的現象就不可能存在了。聯邦為了自己的方便起見,是可以調整各邦的邊境的,也可以成立新的邦的。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瓦解以後,德國東部就成立了五個新邦,然後這些新邦再重新加入聯邦德國體系。新邦的邊境不是按照普魯士王國或者其他各邦國原有的歷史邊境 — — 這些歷史邊境是長期外交和戰爭的產物,而是用武斷和人為的方式建立起來的。所以現有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可以說是德國憲法歷史上向大眾民主方向靠攏得最多的一個政權,也是向中央集權方向靠攏得最大的一個政權。

它比以前德國的歷屆憲法當中最有利於自由的保證,不是在於它的民主選舉或者議會立法或者聯邦的結構方面,而是在於司法體系方面、沒有體現在聯邦德國基本法方面的一個習慣性的改變,就是德國法典的普通法化。我們剛才已經提到,德國是歐洲各邦中間最早使用羅馬法的地方,也是羅馬法傳統最深厚的地方,但是二戰後的聯邦德國則出現了普通法化的強烈傾向。這一點不是制憲會議設計的,也不是聯邦政治家設計的,而是由於新設計的聯邦法院沒有權力拒絕訴訟這個基本事實確定的。

聯邦法院既然沒有權力拒絕任何訴訟,也就是說任何人找它告狀的話,它不可以宣佈說本案不能受理。這個權力是美國最高法院在馬歇爾那個時代就已經行使過的。法國憲法委員會的最大恥辱,就是在戴高樂總統擅權的時候,官司打到憲法委員會的時候,憲法委員會很丟人的宣佈,本委員會沒有權力受理這些案件。英國上議院的憲法權力雖然相當大,但是它受理什麼案件還是不受理什麼案件是完全由上議院自己決定的,它自己是不受任何約束的。而德國在聯邦法院無權拒絕受理案件、同時憲法又規定罪刑法定和司法獨立原則、立法機關通過的法律又很有限的情況下,不可避免的要求法官實行法律的解釋權,也就是說在某些法律沒有具體規定的情況下,只有法官通過司法解釋行使造法的權力。這樣就在大陸法傳統最強大的德國,由於這方面的憲法上的缺口,迫使聯邦德國的法官不得不系統的行使造法的權力。

這個現象就被現在的法學家稱為聯邦德國法律的普通法化。它並不是說聯邦憲法有意的引用了英美法的憲法成分,或者說是要求法官模仿英美法系的法官,而是由於既成事實的緣故,聯邦法官不得不行使解釋權,而解釋權行使多了以後,就逐步產生了這樣的理論:法律本身的解釋跟成文法享有同等的執行力,同時法官本身不僅可以從聯邦議會通過的成文法作為法律解釋的基礎,而且可以從基本法甚至由產生基本法那些屬於基督教歐洲文明共同的司法原則當中吸取養料,根據這種共同的、沒有寫明的默示原則行使司法解釋的權力,而這樣形成的司法解釋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由於聯邦憲法和制憲會議是在列強佔領軍的刺刀下建立的,它最擔心的事情就是德國的軍國主義復活,所以它制定的聯邦憲法中有許多條例是高度國際化的。這一點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德國從神聖羅馬帝國以來就形成的傳統,沒有哪個國家像德國這樣具有世界性、國際性、至少是歐洲性。聯邦憲法有很多條款規定聯邦要對歐洲和世界的和平盡特殊義務 — — 這些義務在美國憲法中是根本不存在的,這一點就更增加了聯邦法官可以從成文法以外的文化資源和歷史資源汲取憲法依據的傳統。這些新形成的造法傳統,進一步推動了德國法律界的普通法化。

所以從立法和行政的方面,從聯邦和地方分權的方面來看,聯邦憲法實際上保障自由的能力不一定能夠超過魏瑪憲法和德意志帝國憲法;但是從司法實踐和司法的普通法化這個角度來考慮的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法院不僅比以前希特勒時期、魏瑪時期的法院要強,而且比歐洲和世界上的大多數法院都要強。它不僅為德國本身,也為世界提供了一種新的途徑:它容許原本並非普通法系、並非習慣法系的地區,可以在沒有經過政治變革或憲法革命的情況下,僅僅通過潛移默化的法官造法,通過具體判例的方式,就使這些國家的法律體系由羅馬法、大陸法轉向普通法。今天的聯邦德國的法律,通常被認為是羅馬法和普通法融合的一個正面的範例。這樣的經驗不僅適用於德國,而且可以適用於德國以外的其他地方,也許可以為原先絕對主義傳統或專制傳統過於強烈的地方,提供一條通過司法判例、以和平演變的方式抑制立法國的強勢權力、重新恢復到中世紀那種司法國和封建自由傳統的特殊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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