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債和財政體系的建立(一)
20150508天則研究所講座發言
英國國債制度,它會有很多方面,一般的考慮都是針對技術性的 — — 國債的發行方式、財政制度以及英國本身的憲法結構之類的,但它還是有更重要的方面,這個更重要的地方或者是更關鍵的地方影響著國債體系本身的成敗。這些關鍵的地方不是指的一個結構或者是一種制度或者是一種具體措施,而是指的一種小型的生態位的演變。這種情況下,你必須把視野放到整個西歐體系當中。在這個體系當中,具體的制度和措施不是最重要的,因為同樣的制度和措施在不同的外部環境之下,會產生出非常不同的結果。這個體系是一個叢體,你得改變一下思路,像是生物學家考慮不同的套疊在一起的生態環境演變一樣,才能夠把握它的整體脈絡。
首先我們回溯一下,17世紀晚期到18世紀早期,大概總共六、七十年時間內,是英國財政體系和憲法結構連鎖互動演變的一個關鍵時期,但是它基本上沒有產生出可以稱得上是獨創的財政技術或者金融技術。如果仔細追溯的話,它當時,在這幾十年中所引用的那些技術,都不是英國獨創的,都是歐洲大陸已經實踐過至少幾十年往往數百年的技術。而這些技術在歐洲大陸不同時期產生了非常不同的結果,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產生了很惡劣的結果,一般是導致了國家的破產和衰亡。所以英國在這方面的特殊性多半是不在於它引進的技術本身,而是在於英國自身的政治、經濟、社會環境和對國債政策產生的甚至是抵抗和反應,這些比政策本身更重要一些。在某些關鍵性的結點上,國債制度的反對者對國債制度的成功有極大的貢獻,而國債制度的支持者其實貢獻反而不那麼大。
我們必須回顧一下公債制度、國庫券制度這些東西是怎麼產生的。首先它的產生並不在英國,而是在意大利北部。像佛羅倫薩和熱那亞這些城邦的銀行體系,在過去文藝復興時期前後的兩百年之間,國債體系已經以非常快的速度進行了演變。總的來說,它們產生的後果是以非常快的速度導致了本國共和政體的破產和國債體系的破產。我們要明白,公債制度並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金融制度,甚至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制度,它是政治共同體演化的一個階段。在政治共同體的初期,稅收一般來說是比較實際的,以實物或者是以現金流為基礎的。以信用為基礎,依靠貸款來維持稅收,一般是共同體已經演化到了這樣一個階段,就是,負納稅責任的階級對政治活動已經有了極大的發言權,至少是有極大的否決權。在這種情況下,徵稅變得非常困難,可能引起政治危機。同時,國際上的壓力,主要是軍事方面的壓力,迫使負責任的政治家必須在短時間內撥出大量的開支。這些開支如果要通過傳統的稅收體制來徵集的話,速度慢而且不可靠,在政治上的風險極大。因此,國債體系或者國庫券諸如此類的東西一開始是一種繞道逃避的辦法,具有強烈的違憲嫌疑,等於是要越過原有的稅收和財政體系,另外找一個快速的收益。這個快速而大量的收益本身是缺乏監督,而且能不能夠償還都不清楚。在這種情況下,當政的政治家很難抗拒這種比較便捷和省力的收入方式。
而這種收入方式經過幾代人以後,很快就產生了難以收場的後果。以後的人必須得借更多的債來償還原有的債務,輪番擴大,而選民團體並不願意承擔這種債務,債務最終引起了共同體的分崩離析。在意大利城邦當中,一般來說,特別是佛羅倫薩,這種體制引起了不斷的革命,不斷的革命導致法統的中斷,新的共和政體或者是其他僭主政體,往往用全面賴債的方式來解決它們的財政問題,然後從頭開始。在這種反反復復的折騰當中,佛羅倫薩的金融中心地位逐步的喪失了。而熱拉亞呢,通過類似的形式和西班牙王室的合作,最後也因為西班牙王室的破產,喪失了它的金融中心的地位。最後金融中心向北方安特衛普和阿姆斯特丹移動,跟它們自己把自己的體系破壞了很有關係。金融技術破壞了意大利北部的各小共和國,但它產生出來的技術,在荷蘭和英國產生了很大的後果。
北歐在金融技術上是不先進的。在意大利開發它的金融技術的時候,北歐的稅收制度還是非常原始的。荷蘭獨立戰爭的時候,各省和各自治市之間,它們的稅收體制仍然是中世紀式的。中世紀的稅收體制基本上是專款專用性質的。比如說,我這個教區從傳統上講應該交納比如說多少多少的保有稅,或者說是煤炭、柴火,或者說是聖誕節麵包這些東西,這些東西拿來以後:一部分用來供養本教區的窮人,另一部分用來供養比如說其他地方的流亡而來的窮人,又有一部分開支是拿來供養本堂神父的,還有一部分牛肉或者是其他造船材料的東西,要拿去供養本地的伯爵,讓他們出去打仗,諸如此類。每一項開支和支出其實都是專項性質的。它基本上不經過非常複雜的法定程序沒有辦法修改。如果上級,比如說像是查理公爵或者菲利普國王這樣的人,如果企圖修改這種慣例、拿到更多的錢的話,那麼程序是複雜得讓你難以置信。因為企圖修改這種程序,最終引起了荷蘭的獨立戰爭。英國的歷次革命也多半是因為這方面原因引起的。主要就是封建制度造成的成例是零星散亂的,它沒有辦法給你提供大筆的、整體的、臨時性的收入,使你很容易在更加近代化的國際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我記得以前黃仁宇說過一句話,說是中國的財政體制是洪武型的,也就是說,是專款專用的,一個縣給你做靴子,運到遼東,別的事兒什麼也不管,另一個縣給你提供這點收入,一直到北洋艦隊時代都是這個樣子的,各省撥款,每一次只撥一點兒,這個財政制度缺乏現代化,所以中國失敗了,西方在這方面是,它能通過數目字上來管理,它的財政制度先進,所以它成功了,大體上是這個框架。這一點,說中國是對的,但是說西方是這樣則不對。其實西方在近代以前,毫無疑問,它的財政制度也是極其混亂,也是這樣專款專用拼湊起來的。黃仁宇所描寫的那種比較現代化的財政制度,恐怕認真說來,即使是在英國,也是在拿破侖戰爭以後才出現的。光榮革命前後的英國面臨著非常相似的情況。它由中世紀開始,愛德華三世時期徵的什麼羊毛稅、海關稅,蘭開斯特王朝時期經常有各種各樣的土地稅、教區稅什麼什麼的,七零八落的湊成個一、兩百萬英鎊的收入,放在國王手裡面。這些收入其實一般來說都已經有了相對固定的用途,因此你已經不可能把它挪出去,派到別的用途。如果發生新的需要,比如說皇家海軍或者是南海探險什麼的,需要新的開支的話,那你必須另外去籌款,而在原先的任何一筆款項都很難挪動,徵收稅收的時候也是異常的困難。
同樣的發展週期引起了引入國債的必要性。但是當時,不僅在斯圖亞特王朝的晚期,而且在奧蘭治王朝初期,也就是光榮革命以後,大多數政治家和評論家都認為這種做法是很危險的,因為根據歷史先例,在意大利和南歐各國,引入國債的一般結果是引起了財政破產和持續不斷的革命。實際上晚到亞當·斯密那個時代,他在《國富論》中對國債制度仍然是看得非常悲觀的。他說,世界上使用國債制度能夠成功的,除了荷蘭和澤蘭兩省以外都找不出先例,而英國的國債制度已經對英國的發展引起了嚴重的隱憂。這是當時的普遍的觀點。但是普遍的觀點並不管用,因為當財政壓力真正逼過來的時候,你是沒有別的辦法的。在光榮革命以後,奧蘭治親王所處的處境也就是這個樣子的。他跟英國的貴族集團有一定的默契,不干涉英國國內的事務,也不去干涉它原有的稅收體制,他希望的開支是他在荷蘭和法國打仗的時候已經習慣了的、演練出來的那種借貸的方式。後來英國這種體系取得了成功,所以大家往往給予過當的評論,但是至少是1688年到1697年這段時間內,其實他採取的也是一種非常危險的、不顧未來的借貸方式。至少在1693年和1697年兩次,英國政府已經是瀕臨破產了。1694年的英格蘭銀行的建立和1697年的國庫券的大規模發行,都是為了解救當時的燃眉之急。但是將來能不能夠搞成、債務能不能夠償還的問題,仍然是未定之數。
在這個方面,與其說是國債的支持者起了作用,倒不如說是國債的反對者起了作用。這一點涉及一個階級問題,也就是說倫敦商人集團和外省的鄉紳集團,雙方的立場和利益是不一樣的。農業貴族,也就是地主和有產者,他們很難通過國債經營獲利,但是將來的國債償還很可能是需要他們出來擔保或者償還的,而倫敦的商人集團有可能通過國債經營獲利,所以他們的立場不一樣。早在光榮革命爆發以前,輝格黨的主要領袖沙夫茨伯里就跟倫敦商界領袖設計了一個國債方案,雖然當初沒有實行,但是在很多方面,他的方案都是後來奧蘭治王朝時期國債制度的一個藍本。如果按照他的方案完全執行的話,那麼英國勢必要經歷巨大的財政擴張,而這個財政擴張會不會引起荷蘭、更不要說是意大利北部類似的不良反應,這是很難說的事。他的制度之所以沒有能夠兌現完成,主要是由於博林布魯克和老牌托利黨人的反對。這些人出於土地貴族的利益動機,非常害怕將來的包袱會落到自己頭上,所以一有機會就要求實行減債。後來英國的減債基金和國債重組計劃,主要是在雙方的角力和平衡之中勉強達到的。
英國當時採取的國債重組技術其實並不新鮮,應該說是佛羅倫薩共和國其實早就使用過的,就是債務重組,把必須連本帶利償還的國庫券單據,變成是只用償還利息而不用償還本金的年金和政府股票。有幾個重要的銀行,英格蘭銀行、英格蘭國民土地銀行、東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產生的目的就是為了配合國債重組計劃,照現在的話說,這就是一些融資公司。融資公司在憲法上是非常危險的東西,我們按照麥考萊的說法來說,實際上,嚴格意義上來說,它是一種違憲產物,因為它可以以一種變形的方式,構成一種不需要徵稅的稅收,這就是它能夠行得通的主要原因。如果融資公司無限的擴張的話,那麼英國會不會走上最終政府破產的道路,仍然是很難說的。
最後它之所以沒有走上這條道路,而是採取了沃爾波爾的減債基金,最後成功的解決了國債問題,主要的原因可能不是在於當時的政治家設計國債和發行國庫券的時候採取了什麼具體的措施,而是在於他們的國債,通過倫敦金融市場的發育,能夠通過二級市場找到一定的出路,結果緩解了政府的壓力。但是這一點,政府的決策人在設計的時候是沒有考慮到的。你從1697年的國庫券就可以看出,國庫券在最初發行的時候,在倫敦市場上出現了三、四折出手的局面。三、四折出手就是說,你一百鎊的國庫券,持有人拿出去賣的話,只能賣到三、四十鎊。這種局面在中華民國初期也出現過,當時政府發行的各種國庫券和公債券,往往是以兩、三折的代價在上海市場上出售,然後很快就沒人買了。如果順著這個趨勢發展下去,前途是很危險的。
當時的英國政府所用來應付的手段,應該說也不是特別高明。他們的做法是,國庫券憑票即付,也就是說由財政部進行擔保,英格蘭銀行和財政部對於國庫券的持有人採取立即按照原額支付的政策,你只要拿著國庫券跑到這些地方去,憑你的單據可以隨時兌換現金,用這種辦法來提高國庫券的信用。但是認真說來,這種辦法能夠成功並不是它本身的功勞,因為國庫券發行的初衷就是政府財政收入不足,稅收擔保不足,如果政府手中沒有錢週轉,或者英格蘭銀行或國民土地銀行之間的錢不夠週轉的話,那麼所有的持有人給你一擠兌的話,肯定會造成信用危機,而這個信用危機最終仍然必須按照查理二世那種國庫止兌的方法來維持,一旦國庫止兌的話,政府的信用就要損失,結果情況就會整個落空。但是這種壓力之所以沒有出現,是因為倫敦和阿姆斯特丹的市場相隔很近,彼此之間能夠相互接濟,同時英格蘭銀行建立以後的20年,倫敦的保險市場和金融市場有了極大的發育,國庫券大多數都沒有拿來兌換或者是交稅,而是送到市場上去二次週轉了。
按照1697年的方案來說,國庫券的用處是,拿到財政部去兌換,或者說是用來替代稅收,在你需要納稅的時候,你可以拿國庫券作為面額相當的金錢交給收稅官,而收稅官是不得拒絕的。如果按照這種辦法的話,那麼發行的國庫券很快就會回籠,而回籠的結果就會跟原來的稅收和國債體系混為一談,財政部很快就會經不住這樣的衝擊。隨著1702年以後的戰爭,政府又發行了十倍於原來面值的國庫券,這些國庫券有一部分用來支付原有國庫券的利息,另一部分用來支付政府當時的開支。按照這種循環發生的做法,如果這些國庫券按照原來的計劃返回到財政部或者國庫的話,整個體系很快就無法週轉了。之所以能夠週轉,是因為大多數國庫券的持有人實際上並沒有把國庫券拿回到財政部去兌換,也沒有用來交稅,而是送到各級市場上去進行二次週轉了。而1698年以後,倫敦市場形勢的好轉和利率降低輓救了國庫券的出路,大量的國庫券通過金融市場分散到英國本國國民和荷蘭、法國、普魯士等各國的投資者手中,這些投資者大多數不希望立刻兌換國庫券,而是希望通過國庫券獲得一定的利息,或者通過再二再三的轉手去重新週轉。
在幾乎與此同時的情況下,荷蘭和法國也採取了類似的國債政策,效果不大好。荷蘭的國債最終能夠渡過難關,最後還是依靠的英國,但是代價是,荷蘭的證券市場大致上變成了倫敦證券市場的一個附屬品,金融中心從阿姆斯特丹逐步的轉移到倫敦。而法國方面的記錄是更糟的,就是著名的密西西比公司和約翰·勞體系。後來的歷史把約翰·勞說成是一個冒險家和騙子,但是實際上他採取的做法跟英格蘭銀行是差不多的。密西西比公司對於法國來說,跟南海公司對英國,基本上是一樣的。他是要用殖民地貿易的未來利益作為擔保,吸引投資者購買它的股票或者是證券,這些股票用來替換政府發行的國債,按照他的設想,這樣就能夠把整個體系盤活,債務就能夠自動實現重組,而政府實際上可以逃避一場還本金的壓力。但是密西西比計劃只有幾個月就落空了,密西西比公司的股價一度像南海公司一樣沖天,但是很快就破產了,大批投資者要求連本帶息的付清,結果卻導致整個公司和整個財政體系的崩潰,最後所有投資者都輸掉了大部分投資,而法蘭西銀行的建立因此推遲了幾十年,因為政府基本上處在全面破產的狀態。法國政府自從喪失了這些信用以後,不得不退回到比較原始的財政支付體系當中,也就是說回到法蘭西財政署那種財政區制度、包稅商制度,用很高的徵稅成本在巴黎周圍的幾大財政區去籌款,失去了通過全世界金融市場籌款的可能性。
但是即使如此,後來人說法國財政制度失敗,基本上是以英國和荷蘭為參照物來考慮的,實際上如果你拿意大利作為參照物來說的話,法國的財政制度還不算是徹底失敗的。因為法國國王通常能夠在兩次戰爭的間歇期間,能夠籌錢來償還他在戰爭時期欠下的巨債,因此法國的法統和正統仍然能夠維持連續性。雖然債務不斷的增長,最後一直到法國大革命前夜變得無法收場,但是可以說從路易十四晚年,經過七年戰爭的重大失敗,政府的財政體系仍然能夠保證延續性。基本上在相似的時間內,意大利北部的各城邦已經是進入了每隔幾十年就要重新破產和革命一次的地方,最後導致了金融體系的倒退。曾經一度在馬基雅維利時代已經發展得相當完善的金融資本重新轉移到土地開發上來,使意大利從一個比較有資本主義和金融經濟的地區,重新倒退回以土地和自然經濟為主的地區。
我們如果按照現在習慣的歷史框架,就會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好像說是以土地為主的自然經濟發展到資本主義的金融經濟以後,應該是不會倒退的,應該是一路繼續向高檔次發展。但是實際上不是這樣。不僅意大利北部,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都出現過金融經濟一度已經出現,但是由於信用破產和政治體系瓦解的緣故,投入金融週轉的資本血本無歸,最後有錢人不得不重新把資本投入到土地上。像威尼斯或佛羅倫薩這樣的地區的農業開發,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金融資本沒有出路、重新回到等於是花園城市的建設上面的結果。經濟從比較先進的交易模式回到比較落後的交易模式,主要還是一個信用和保險的問題。其主要的驅動力,與其說是因為金融技術方面的問題,倒不如說是因為政治體系的問題。政治體系通過不斷定期的崩潰和重組來逃避它的債務,使意大利北部城邦的一度曾經很高漲的信用逐步變得低落了。信用低落的結果就是導致資本從商業中退出,重新回到土地上面,大量的游資向北歐不斷流動。
這種信用崩潰的過程,照我的解釋來說,就是一種負責納稅的公民團體對國家喪失了政治責任感的結果。市民階級如果沒有採取逃避責任的方式,而是採取在債務剛剛開始的時候就執行嚴格控制和減債的做法,後來的事情大概就根本不會發生的。換句話說,在這個過程中間起主要作用的也就是英國外省的地主和鄉紳。他們不是國債體系的主要發明者,但是他們是國債體系的主要控制者。通過他們施加的政治壓力,造成了1720年代減債基金必須成立的壓力集團。在這個短暫的間歇期內,實際上英國政府是有機會選擇一種類似意大利式的模式,也就是說,你可以進一步的發行新債來抵償舊債,對舊有的債務實行不理不睬的政策,然後等待以後的領導人替你收拾你現在留下的爛攤子。如果他採用這種政策的話,那麼等不到幾年,新的英法戰爭又要爆發了。在這種假定的情況之下,英國的財政制度不會比歐洲大陸要好多少。而減債基金的成立和後來1720年到1750年之間這三十年減債計劃的成功,不得不說是主宰英國政壇的地主鄉紳集團比較講信用、有德性所造成的。等於說吧,他們的主要功勞不是因為他們特別聰明 — — 他們所採取的技術並不先進,不如說是他們的道德觀念或者是政治責任感比較強,覺得原先搞出來的爛攤子無論如何要抓住這個機會清理完畢。如果當時沒有這樣的決策的話,英國的道路可能跟歐洲大陸的道路不見得會有很大的差別。
減債基金後來在沃爾波爾執政以後,得到一個綽號叫做「英國有史以來對國家貢獻最大的基金」。這個基金開始產生的時候,也是籌款用來清理原先的債務,通過債務重組的辦法,將原先的債權人的債務集中到政府所設計的幾個金融公司上面來。從技術上講,這些債務重組的技術都不是很先進。跟意大利城邦,像熱那亞聖喬治銀行採取的類似技術相比,其實還是很粗糙很簡單的。但是聖喬治銀行隨著熱那亞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室的交易失敗,基本上是採取了完全賴債的政策;而英國呢,則是經過幾次重組之後,原先比較混亂的通蒂會(Tontine)的彩票和短期債務,大體上重組為時間比較長的長期債務,長期債務就逐步的流動到英格蘭銀行、東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的股票和年金上面。大體上,在1740年代,基本上所有中產以上的英國國民都把他們的一部分儲蓄用來購買這些各式各樣的證券和債務,不再希望償還本金。而倫敦市場上的基本利率,也從7%下降到5%、4%甚至是3.5%。這時,沃爾波爾的政府開始感到,他們可以進一步的提出要求,在新的債務重組的計劃中間,進一步的降低國庫券和債券的利息,以便讓英國政府本身分享普遍繁榮的利益。
由於在同一時期,歐洲各國普遍面臨著戰爭壓力,也同樣的面臨著發行債券的需要,而相對而言,英國政府發行的債券是信用最好的,於是出現了歐洲大陸的資金大量向倫敦市場移動的現象。對於利奧波德皇帝或者西班牙王室、政府這樣的機構來說,它與其在本地去借錢,利率是相當高的,倒不如到倫敦市場上去借錢。在倫敦市場上借了錢以後,很容易通過對英國政府的聯盟關係,加入英國政府的債券重組計劃,這樣做實際上,將來它也不用償還本金,只需要通過債券的倒換就可以解決問題了。這樣做的結果,一方面,歐洲大陸的資金大量的渡過海峽流入倫敦市場,另一方面,歐洲大陸除法國以外的大多數國家的財政體系,逐步的被綁定在英國國債的支付體系之內。於是英國的財政部處在一個非常有利的地位上,它發行債券的時候,可以假定全世界的資本將來都會捲入它的減債計劃,這種優勢地位使它可以以極低的利率賣出它的債券,1691年和1697年那種財政危機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而與此同時,法國王室的借貸利率卻是急劇上升的,因為將來能夠為它還債作擔保的那個空間變得非常狹小,也就是法國核心地區五大財政區可以指望能夠得到稅收。甚至法國本地的資本都會通過里昂或者是銀行流向阿姆斯特丹的證券市場,最後通過國際流通,反而是方便了英國人的金融體系。
這種體系此消彼長的趨勢,與其說是由某一個具體的政策導致的,不如說是由一系列的不斷放大的偶然因素造成的。如果你在這個體系剛剛開始發育的時候,你的金融市場搞得比較完善,有能力吸納外國資金的話,那麼隨著整個國際資本市場演變,這種優勢會不斷的擴大。而如果你一開始搞金融市場的時候就經歷了約翰·勞體系的那種潰敗,把信用給搞壞了的話,那麼你本國資金外逃的趨勢是無法逆轉的。最後為了制止資金外逃,必須採取更多的武斷手段,阻止本國的資金外流,而這些武斷的手段又會進一步破壞你的信用,使你以後必須用更高的利息才能夠借到錢,才能夠彌補你以前被破壞的信用。這個過程有點像是馬太效應一樣,一旦開始了就沒辦法扭轉。你開始的信用好,就有利於你以後的信用更好。你開始的利率低,那麼就有利於你以後的利率更低。越有利,你以後的優勢就會越來越擴大。在這種情況下,你不需要特別英明或者是技術特別高,就可以實現你的所有目的了。
到1750年前後的時候,英法兩國國債的利率已經相差得非常之大了:法國國王能夠借到7%的利率已經很了不起了,他經常需要臨時性的去借百分之十幾的高利貸;而英國政府可以用3.5%的利率去發行它的債券,而還有很多外國資本想要搶著買,覺得這是最可靠的投資形式。因為證券這個東西就是一個未來信用的投資,如果歐洲大陸甚至法國本身的資本進入倫敦的市場,大量進入英國的國債,轉化為英國本身的國庫券,那就等於說,法國人、普魯士人、西班牙人和奧地利人都在打賭說是,希望英國的國力蒸蒸日上,而希望法國會失敗。在這種情況下,法國就真的會失敗,而英國就真的會成功,變成一種很難逆轉的趨勢。照布羅代爾的說法就是,七年戰爭以後,法國等於是已經輸掉了整個世界。以後的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實際上是法國用自己的本金來和英國的利息打仗,但是這種涸澤而漁的手段實際上已經是垂死掙扎了,真正的趨勢在十八世紀中葉的時候已經是基本固定了。
我們回顧十七世紀末、奧蘭治親王執政初期的時候,這個趨勢仍然不明顯。當時,1691年前後的時候,奧蘭治親王借貸的利率大概也是9%,跟法國人借貸的利率相差不是很大,而親王本人和他的政府也不能說是很有遠見。到1720年減債基金存在以後,雙方的差距就漸漸的拉開了。以後,英國政府再也沒有面臨著像1697年那樣的、真正具有極大危險性的國債發行風險了。以後的國債,在發行的當時就已經心裡有數,基本上是肯定能夠兌換和重組的。減債基金成立以後,英國已經是逐步形成了一種長期波動、週期償債的機制,在戰爭時期增加國債的發行,在和平時期盡可能多的向減債基金實行融資,然後英格蘭銀行在減債基金和國債發行之間起了一個中轉的作用,以它自己的信用來維持國債市場的穩定。而東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通過遠洋貿易的高利率來吸收冒險性的游資,把本來可以產生巨大破壞性作用的投機性資本等於是引入了這個下海渠道,使它被送到海外去生利。這個生利的過程使英國的市場逐步的擴大到全世界,而市場的範圍越是擴大,那麼國債的緩衝餘地越多。債券交易的環節越多,它的穩定性就越大。
英國債券如果能夠遍及南海 — — 也就是西班牙美洲屬地 — — 一直到中歐普魯士的胡格諾教徒這個廣大的世界上,等於說是,它可以依賴的蓄水池就已經是當時已知世界的大部分了,涵蓋了經濟最先進的幾乎所有部分了。跟法國和其他地理上講跟英國差不多的國家相比,它們的蓄水池的深度就已經不能同日而語了。這個過程是演化性的,也就是說,起作用的不是一時一地的某個措施,而是英國所在的這個生態場在1720年以前誤打誤撞的在演化中佔了一個有利的生態位,以後這個有利的生態位使它得到了較好的信用,然後這個信用又進一步的強化了政府本身採取負責任的態度的德性。這件事情是從南海泡沫危機中就可以看得出來。南海泡沫危機從技術上來講,跟約翰·勞體系和密西西比公司的崩潰沒有太大的區別。意大利在佛羅倫薩和熱那亞這樣的地方,類似的泡沫模式基本上是在文藝復興以後的衰變過程中已經習以為常了。但是英國政府對南海公司事後的處理能夠採取較好的辦法,最終使當時在泡沫中以高價購進股票的購買者,最終大部分以各種年金的形式置換掉了他原有的股票,使他仍然能夠獲得較為有利的長期收入。這種局面就反映了英國政府所依賴的那個財政蓄水池的保障。
一面是南海公司事件的順利解決,一面是密西西比公司的整個信用破產,導致了英國和歐洲大陸雙方的路徑的徹底分離。英格蘭銀行在整個國債週轉體系中間,大致上能夠為英國在戰爭時期籌備三分之一的收入,而且這個三分之一的收入並不一定是體現在數量上的,重要的是,它是一個整體性的收入,能夠隨時支付,隨時轉移,而不像過去的那種零星的、具體的、專款專用的收入,因此使英國在外交形勢上又獲得了極大的靈活性。這些種種因素相互刺激相互作用,像同一個生態系統中的不同因素一樣,如果你把每一個單一因素抽出來,都會失去它原有的意義,你只能把所有因素都組合在同一個體系中間,才能夠看出它的節節上升的趨勢。這個趨勢最終構成了英國憲法最重要的一部分。英國憲法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英鎊的穩定性和英格蘭銀行的信用。依靠這個體系,在十七世紀中葉,導致英國憲法危機的那些主要因素變得不復存在了。因為中間的週轉變得很容易,因此在稅收方面討價還價,靈活性和緩衝餘地大大增高。
而各教派關於憲法和宗教問題的巨大爭議,由於他們在國債經營中間有了極大的共同利益而得以緩解。一切都要分黨派,但是股票債券是不分黨派的。隨著英格蘭銀行的債券重組計劃不斷展開,英國各階級大體上來講都通過分享銀行債券、長期年金或者是多年年金,而綁定在了以英格蘭銀行為中心的這個財政體系中間。如果有一部分人能夠賺錢的話,那麼其他人大概也不會不賺錢,只有賺錢多少的問題。如果一部分人賠錢的話,其他人大致上也會賠錢。這種綁定體系對於英國近代國家這個共同體的形成有很大的刺激作用。可以說,它至少是把中產以上的所有家庭,造成了一種實質上的命運共同體概念。
而法國呢,就造成一種很明顯的現象,就是說,名義上英國的政治體系看上去是比較鬆散的,但它的利益一致性實際上是非常強的,而法國從行政角度來看是綁定得很死的,管制是嚴格和武斷的,但是實際上,法國各階層和各地區的分裂非常大。像里爾和里昂這樣的城市,實際上對於它們來說,法蘭西王室的失敗反而是它們的成功。像普羅旺斯或者是隆格多克這些行省,它的有產階級的利益,與其說是接近於巴黎財政署,倒不如說是接近於阿姆斯特丹或者是接近於荷蘭和澤蘭各省。經濟體系和政體體系的邊界在法國內部發生了分裂,法國至少有兩種、甚至可能更多種經濟體系。真正的法蘭西也就是巴黎的財政署和周圍的五大財政區,其他外部的各省以不同的方式組合在以倫敦和阿姆斯特丹為中心的這個證券體系當中。
因此從這種角度來看,既然財政問題是英國憲法制定的核心,而財政問題又基本上是跟倫敦和阿姆斯特丹在國際政治上綁定在一起,所以英國憲法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已經變成了世界憲制的核心,它跟全世界的絕大多數國家產生了同呼吸共命運的關係;而法國依靠它那個笨拙和武斷的稅收體系,一步一步的退出了這個世界憲法體系,變成了一個局外人。隨著英國國內體系和世界體系的重合度不斷上升,以英國為中心的世界體系也就逐步的呼之欲出了。從1750年到法國大革命這段時間,大體上就是英國的體系逐步的替代原有的地方性體系、最後變成十九世紀那種英國統治下的世界體系的整個過程。拿破侖戰爭結束以後,這個過程就變得不可逆了。
我們在考慮十九世紀自由主義的時候,必須注意一個事實:自由主義在歐洲是以倫敦金融市場對各國財政的主導為前提的,在歐洲以外的地區,是以皇家海軍在全世界範圍內對財產和自由貿易的維護為前提的。各個國家,比如說像是中國清政府、或者是埃及、或者是像墨西哥這樣的地帶,它們存在的先決條件就是維護財產權和自由貿易。如果經常採取賴債不還的辦法,就要由皇家海軍行使事實上的世界憲制的執法權,強迫它履行還債的義務。如果履行不了還債義務,就要通過殖民主義的手段對它進行財政整頓。這種體系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的時候才通過威爾遜主義的壓力逐步的被打破。所以我們要考慮到十八、十九世紀英國憲制的發展的時候,必須把國際因素考慮在內。如果英國海軍不能夠對英國以外的地區進行必要的訓練、迫使世界體系的各部分都和英國本身同樣尊重私有財產和自由貿易的原則的話,這個體系的面貌肯定會跟現在是截然不同的。
最後,這個體系的整個模式,就是由英國的倫敦商人和外省地主通過國債制度的博弈而形成的。在國債體系最開始的時候,得利的人僅僅是倫敦的商人和外省投資家,英國國民大多數對此是沒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在這個階段,它仍然很有可能採取意大利北部城邦的那種做法,通過賴債或其他手段來擺脫自己的壓力。但是在減債基金實行、英格蘭銀行的股票大體上分布到全民以後,這種可能性不復存在了。外省的有產階級、地主鄉紳和倫敦的商人之間的利益共生關係已經形成。與此同時,托利黨和輝格黨的利益共生關係已經形成。後來屈勒味林說是,大體上在整個十七世紀,甚至在十八世紀的最初幾十年,英國各黨派之間的鬥爭仍然是以破壞性的方式進行的,也就是說他們仍然可以採取克倫威爾時代的同樣方式,把外國的同黨看成是盟友,而把本國的對手看成敵人;但是在十八世紀中葉以後,這種可能性不再存在了,兩黨之間等於說是已經形成了一種類似於共同利益和共同底線的東西,雙方都不會斬盡殺絕了,而且國內各集團之間的共同利益超過了國外同黨之間的利益,輝格黨不大可能跟外國清教徒合作來反對本國的天主教徒,托利黨也不大可能跟法國和西班牙合作來反對蘇格蘭的新教徒。
隨著這個過程的實現,英國的民族國家才算是正式形成。民族國家在英國和在歐洲大陸是非常不同的東西,它跟市場和經濟體系形成的過程大體上同步,而且邊界相同,這是它形成民族國家的過程能夠高度穩定的原因。而歐洲大陸,後來從法國大革命以後、一直到1848年革命以後形成的民族國家的邊界,大體上是按照文化和政治邊界形成的,形成民族國家的過程通常要割裂原有的市場,因此民族國家的形成對經濟體系的發展往往是一場災難。政治體系和經濟體系的衝突是歐洲大陸的一個明顯特點,更是歐洲大陸以外的所有後發國家,包括像中國、埃及這樣的國家的顯著特點。
英美體系,我們通過後見之明發現的各種各樣的優越性,其實歸根結底都要歸納到這一點上,就是它的政治體系和經濟體系的演變具有生態位意義上的共生關係,它們是在同一生態位上按照密切互動的關係共同發展出來的,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而不是相互衝突相互矛盾,這一點就非常有利於後來英美體系在全世界的中心位置。不要說別的,就從中國的情況就可以看出,從明朝末年以後一直到現在,政治體系和經濟體系一直是處在分裂狀態。如果你要維持以北京為中心的統治內亞的這個帝國體系,那它就要對東南部採取吸血的壓榨政策;而如果要維護以東南沿海為主的國際貿易體系的話,那麼它對亞洲內部的統治又會衰退,而使東南沿海地區有分離和裂變的傾向。這個矛盾直到現在仍然是無法解決的。
但是我們不要以為這是純粹中國本身的特點,它是除了英語國家以外、整個全世界所有後發國家共同的特點。這個特點與其說是你在某一個歷史時期採取了某一個錯誤政策的結果,不如說是在全世界這個巨大的生態系統的演變當中,你來得太晚,最有利的生態位已經被最先採取的這種模式佔據了。在最先產生的這種模式已經佔據了中心位置、比較良好協調的前提之下,你無論怎麼樣協調,都不可能產生出有足夠競爭力的單位了。除非你能夠等到下一個節點,原有的生態體系重新崩潰。在節點來臨之前,整個體系按照比較溫和的方式自發演變的過程中間,後來者想要替代最先成功者,佔據它原有的生態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