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治的童年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36 min readJan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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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不列顛有她的邊鄙「假結晶現象」,寄生性消費性城市文化用神廟、浴室與葡萄酒懷念南國的陽光。然而,支持這些城市的不過是軍團和官吏的薪水消費,微薄的生產能力與孤懸其上的金融產業形成諷刺性對照,美德導師塞涅卡的數千萬高利貸收益與波阿布迪斯土著暴動提醒後人:這是一個古典版拉美經濟體系(一如羅馬埃及預示了不列顛印度)。少數依附性極強的城市順民構成這個省份的中流社會,未曾分享南部高盧城市蒙恩受賜的有限自治權,僅能以保民官-元戎-皇帝-人神的崇拜儀式自慰。土著蠻民遠未像羅馬高盧那樣被同化,構成古典世界的印第安人。他們與城市順民僅有的共性在於:都被剝奪了古老的部落自由,淪為日益膨脹的行政官吏監控下,以納貢為唯一政治職能的消極居民。順民的馴服是帝國的最終勝利,卻使得五世紀危機將十二軍團召往高盧時,面對數千撒克遜木船,行省居民沒有任何自衛的意志和組織(二者通常為一物)。可敬者比德詳盡論述了這段不光榮的淪亡史,我們只需瞭解結局:城市與文明像口中的冰激凌一樣迅速融化了。最有教養的城市順民 — — 除少數俘虜奴隸外 — -從地圖上也從肉體上被抹去,久已喪失自身特點的鄉野殘民很容易地作為庶民階級(同樣是底層,有充分理由把「百年其戎」視為絕處逢生的解放,滿意地看到國庫、稅收、職業官吏、常備軍的概念隨著古典世界的滅亡沈入水底)而被吸納。

不同的文明在死亡時刻有相同的面目:日益龐大的軍政機構、日益增長的稅收、日益被動的居民,民德喪失導致公共事務廢弛,於是擴大官僚機構成為必須,加稅即成必然,加強馴化順民使之成為不問是非的國庫客體,勢必使其進一步喪失公益興趣,於是行政當局不得不承擔更多事務,機構將再度擴張。局部的合理化與全局的惡性循環緊密咬合,將古典埃及以來一切晚期文明引向同一結局:精英失去創造力,民眾失去生活的慾望,同時將無血氣無個性的官僚組織視為最後依靠,等待最後的衰竭。蠻族提修斯謀殺也拯救了病人阿斯特里恩,倫丁尼阿姆的廢壘為古典文明志哀,而絕處逢生的西歐卸下了國庫、官僚、行省、帝國的重負,卻找回了「生殖樂趣」這種行政理性無法統計的文明原始動力。在國王-賢人會議-庶民會議這種吉迦美什-荷馬時代的簡陋社會中,公共事務與私人事務的區分再度消失了、「封建即私法取代公法」,習慣法與部落風俗為一物,因而執法成本降低到接近於零,可以「發現」法而無所謂「制定」法,因而立法的概念與行政的概念沈入海底四百餘年。由於國王-勇士之首、賢人-風俗的記憶者都要依靠日日變動的威望水銀柱來重新界定自己的影響力與階級地位,垂老的文明有充分理由稱之為「民主者部落簡陋之習也」(嚴復語)。簡陋是童稚、成長、生機的精確指標,在多數文化體系中被第一批理性主義者作為進步障礙物和洗澡水一起潑出的立憲政治胚芽得以幸存於孤島,耐心等待把她的蒲桃藤插滿三洲的命運,首先必須感謝「部落簡陋」這位乳母,其次就要歸功於「封建簡陋」這位蒙師。

基督教軟化了凱爾特、撒克遜、丹麥三族勇士的刀劍,也提供了各部族小王國並未同一(不是統一)英格蘭的唯一紐帶。在文人的天國里,「英吉利教會史」也高據於「撒克遜編年史」之上。容納了希伯萊-巴比倫經師、希臘愛智者、羅馬法統遺產的聖經文化淹沒併吞食了部落歌手「刀劍鏗鏘之音」 — — 絕不是沒有鬥爭 — — 並留下了漫長的「聖徒傳奇錄」。倘若我們把標準新左版史觀中的「拉美印第安人」改為「英格蘭各部族」,把「西班牙殖民強盜」改為「阿拉伯帝國海寇販奴者」,而讓「羅馬教廷與天主教傳教士」留在原位不動,就可以一字不多易地充當「英格蘭基督教化史」。甚至「英格蘭拒教諸王」與「印第安反殖部落領袖」的臨(火刑)台詞都完全一致:「不,我不要皈依基督教進天國,那裡有西班牙人(愛爾蘭修士),我要去我的老朋友去的地方(啊,死不悔改的地獄候選人!)。」這一劇本極少修改,就在查理曼大帝對低地撒克森部落的傳教-征服中重演,而後由日耳曼騎士團與立陶宛異教徒繼續上演,最終傳入西歐殖民者與亞非拉土著部落手中 — — -似乎沃勒斯坦世界體系起源之古遠在這位賢哲意料之外。我們在此處無需討論英格蘭土著反殖正義鬥爭或愛爾蘭-羅馬教會兩系之爭,只須注意其結局:教會長老作為智者、元老之首佔據了賢哲會議最光榮最堅固的議席,直到今天的上院教士席位,從未間斷或動搖。自虔誠者愛德華之後,列王無不以奉教為王國大經及王上優於各部豪酋的主要依據 — — -依靠實力諸王很少是這些貴族的對手,哥弗里德、西瓦德等名卿與風雨飄搖的王座間,僅僅隔著聖膏與教皇的破門令。

從純理論的角度分析,賢哲會議是國王以其聖斷為王國選擇的顧問。從現實上講,國王將教會長老與名門世卿點入賢哲會議,是保證王子得以平安繼位的唯一通道。古老的風俗固執地堅持王位不世及,唯勇者居之,而諸王皈依後已經很少能保持「勇者之最」名望,培養正統繼承權尚待時日,「國王駕崩」並不自動導致「新王萬歲」,而是重申賢哲會議「立王者」之權。隨著教會確立「和平締造者」使命,諸王軍事價值衰減,只能以捐贈教產博取「虔誠者」聲譽以固位,而可捐贈的遺產只能不斷減少,這是墨洛溫家族「懶王」、加洛林家族「朗城王」(王邑僅余朗城一邑)的命運。然而,愛德華世系的中衰引入大陸的因素:威塞克斯伯爵哈羅德與諾曼底公爵威廉的遺產糾紛(私法取代公法)改變了故事框架。

至於庶民會議,自始就沒有固定的集會時間表,其職能以否決權為主,範圍及於一切法例與關係民生利害事項。如此廣泛而含混的權力很可能給現代讀者一種印象:庶民會議行使著較王權、賢哲會議更大更有決定性的權力。事實恰好相反,否決權意味著謹守成例、不變法即不集會。習慣法即「精煉後的風俗」,立法或變法是一項駭人的壯舉。丹麥系或埃塞克斯系的君主盡多戰場上的勇士,卻無一不是古老習俗的忠僕,因而「一切法例」略同於「習慣法外本無例」、無可議之事。封建知有家不知有國,「封臣的封臣不是封臣」,絕無公務政務概念,於是「關係民生利害」者不外乎教會事務(已承擔社區一切民事活動一切福利公益)與軍事(「古老壯健的自耕農」自備弓矢集為民團,貴族自備甲、馬為軍官,無所謂軍費、後勤),二者皆據成例而行,無人變法,無事可議。這樣,庶民會議的現實作用一開始就近於虛影,於丹、威兩朝更「如水消失在水中」。實權搖擺於王室與賢哲會議之間,諾曼征服之前,天平大致上向賢哲會議一方擺動。儘管僅存形式,撒克遜庶民會議仍是下院遠祖,也是多數文明起源時代通行的政制,歷史地位猶如「非洲夏娃」之於人類各種族。國會政體、立憲政體是尊崇形式、程序的政體,絕不能粗率地打斷自己的系譜。

以當時觀念,諾曼征服並不屬於入侵,而是封建時代多如牛毛的私人繼承權爭執之一。威廉公爵私人召請騎士,確定分利比例,諾曼底公國貴族不予支持。而視諾曼底公為國外、威塞克斯伯為國內,更是民族國家形成後才有的觀念。哈羅德屬於戈德溫世系,向來是愛德華王的死敵,引用諾曼人對抗戈德溫世卿的政略,早在愛德華生前就開始了。不能打破哈羅德控制賢哲會議的局面,國王就不能指望幼弱的子系保存王業。在絕嗣成為必然的情況下,引入威廉公爵為繼承人,國王並無損失,王權則大有裨益 — — — 諾曼武力結束了賢哲會議選舉國王的成例,使得王位繼承制得以確立,在撒克遜世系中變得日益虛弱的王權,再度成為王國的主人而非賢哲會議的影子。

征服者威廉的政術,形式上保留並尊崇賢哲會議,過於前朝,有一年內集會至三次的,然而除禮儀程序外根本沒有議事內容。真正發揮作用的,是一個更小(對國王而言)更可靠的機構:常任評議會,或如俗稱的「國王參議院」,由國王信任的貴族、教會長老與學者組成,實際策劃了一切政務。終威廉一朝,評議會決定的議案,賢哲會議從未推翻過。

繼承和聯姻迅速將王統移向安茹,金雀花朝的歷史是在大陸上演的,任何政爭都以大陸戰勝海島為結局。征服者威廉以後的列王在大陸各公國與各等級共治,在英國則聽任諾曼諸男爵統治,賢哲會議傳統幾近中斷。國王在外,無大需索於英島,史料殘缺,構成一段模糊時期。直至亨利第二當國,國王召集賢哲會議的傳統才重新確立。此刻的議會(或議會前身)以財政稅收事務為主,無所謂立法,實際上就是討論王室提出的各種臨時性需要。由於封建時代人君以食邑為歲入的定例,財政稅收實在是各階級對王室的(成例外)分外捐獻,必須每逢用款需要產生時作個案要求、個案討論。憲政慣例正是從這種瑣屑的事務中養成的。倘若王室採邑廣饒,足以自給自足,國會的活動範圍(及權力)或許永遠不能擴張。就此而言,一個失敗的國王比神武的君主更有價值。

現有的史料不能證明失地王約翰專斷霸政遠過於亨利或理查,卻可以肯定他對英國的財政依賴大於前王。這一項、以及缺乏善戰威名,是諾曼貴族得以迫使王室接受大憲章的主因。大憲章內容無異於中歐各邦貴族王室爭權所立的各種憲章,其涉及國會發展的條款大略如下:其一,國會由國中直隸受領者組織。其召集法,貴族各人發召集狀,平民則用普通召集令。其二,不經國會同意不得徵稅,唯特殊補助金不在此限,此補助金以一世三次為最高限額,數目亦有定額。這僅僅是重申業已實行數世紀的慣例,將其載入廟堂、傳為定制,而不是創造新生事物。

大憲章能壓迫軟弱的國王,卻不能保證強王守約。若國內缺乏賢明的貴族,國會未必有力量堅持既得權利。反過來,強大而恣睢的貴族完全可以越過國會,把權力集中在本階級小團體中,這樣的小暴君蔑視、踐踏國民不下於王。在亨利三世動蕩的朝代中,這兩件事都發生了。首先是國王索取例外供奉的貪欲擾亂全國,隨後是貴族的抗爭造成寡頭統治,1258年奧克斯霍爾特會議是豪門的勝利,在萊斯特、格洛斯特二伯爵的倡議下,貴族成立了大臣會議,掌握政務與課稅全權,從而把大憲章賦予國會與王室的權利都侵奪了。

大臣會議行使憲法外的權力,自身又無意創設新制,除了世卿政治的混亂內鬥外,什麼也不能帶給英格蘭。教皇在英國一向是扶助「王命和平」的力量,這種立場來自教會與窮人弱者的特殊關係,後者往往更看重只有強王集權才能提供的太平安樂,輕視通常只有地方頭面人物才能充分運用的憲政權利。得到教廷和法王的聲援,面對貴族的四分五裂,亨利王揚起了戰旗,預備把卡佩諸王帶給法國的福澤賜予英人。在未來的四百年中,這一劇本還將多次上演,有如天意,英格蘭總會產生出某種克倫威爾式人物來另辟新局。西蒙•德•蒙特福德將會承擔拯救並改良國會政治的任務。

西蒙•德•蒙特福德是以國王的幸臣開始其仕途的,作為王妹埃麗諾的情人,是貴族階級憎惡的天然目標,很難想象他會成為恩主的征服者、敵人的拯救者。然而,兩度越海平定加斯科涅之亂的政績使他的名望達到了值得反復無常的國王妒恨的高度。在1258年變局中,他是極為罕見的、有擴大國民代表範圍、改良立憲政體方略的貴族,也只有他預見到大臣會議的自私自利必將召來王權反撲。結果,當多數貴族改投捲土重來的王室之日,他能夠統帥一支小而精的軍隊,抵抗王軍,但不是要求恢復貴族的違憲統治,而是重建國會並擴大平民在其中的代表權,更明確地界定其職權。1264年路易斯之役,西蒙•德•蒙特福德以寡擊眾,生擒國王,自庶民會議沈入水底後喪失其憲法地位二百餘年的平民重新登場。

1265年評議會在原有的貴族僧人議員外,各郡皆選出紳士二人,各公社(自治市)皆選出市民二人為議員。評議會仍承認王權及王位繼承權的神聖性,同時設立九議員組成的常任委員會監督國政,三人選舉委員會監督議員選舉,人身不得侵犯。某些憲法學者稱之為1265年憲法,或屬過當,但愛德華朝模範國會的基本構架是本次評議會奠定的,實無爭議。西門的敗死與亨利三世的再度復辟都沒有改變國民代表會議的規範。

愛德華一世的朝代與威爾斯戰爭相始終,軍費的需索使得國會不斷重開:1282年奇特的三分國會、1283年的不規範國會、直至1290年純封建國會、1294年首次威斯敏斯特國會、議事程序的經驗積累頗為豐富。1295年召集的完全國會,斟酌其間,以1265年評議會規則為底本,確定程序如下:貴族議席發特別召集狀,僧人議席別加命令狀,由下級僧人選舉產生,各郡各公社(自治市)自選代表二名。本屆國會以程序的完善贏得了「模範國會」的美名,後世史家公正地宣佈:1295年國會是英國國會的典則,程序不合於此者不足為國會;同時極不公正地宣佈:本屆國會才是首屆國會,以前的歷屆會議,只能稱為「國民代表的會議」,就程序而言雖然有理,但好的歷史不應只顧程序而抹殺功能,行使國會職權的代表會議自撒克遜入侵以來從未徹底中斷過,多次起到了歷史重心的作用,而模範國會的議事內容卻乏善可陳(不過恭順地奉上了國王要求的補助而已)。

國會召集原無一定地點,多視國王本人所在地點而定,甚至不必聚於一地。威斯敏斯特只是征服者威廉召集賢哲會議的三地之一。金雀花王朝對克拉林敦、牛津情有獨鍾。約克、蘭開斯特兩要害郡也常常出現在國會記錄中。模範國會結束了臨時借宿的成例,在威斯敏斯特宮堡設定了固定的議員官邸與國會機關。由於國會的權威來自歷史傳統的緩慢發育,時代遙遠才能體現神聖可敬,開會地點或時間形成固定的慣例,頗有助於積累物望,增加國民對慣例、程序的印刻。模範國會以後,僅從國會是頻繁地在威斯敏斯特集會還是零星集會甚至在威斯敏斯特之外集會,就可以正確判讀立憲政治與王朝專制的消長之勢。蘭開斯特王朝對國會的依賴體現於國會開會日期的規範化,約克王朝對絕對主義的仰慕使國會「三級會議化」地時有時無,都鐸王朝的國會一旦離開威斯敏斯特,就意味著一輪社會震蕩。

模範國會所未能確定的,一則為議員當選資格問題,二則為兩院分立問題。模範國會議員頗能代表國民各等級,此後的歷屆國會操作就顯示出下級僧人對自己的權利極不珍惜,地方官員不斷操縱平民席次,地主及業主嗜好侵奪貧者選舉權。新的法令不斷公佈,懲治選舉舞弊官員、禁止郡宰參加選舉、划定財產資格、確定候選人最低定居年資。從效果上看,這些法令大多流為形式,下級僧人最終把宗教會議而不是國會當作自己的利益與興趣所在,主教和長老日益成為貴族一分支。在平民愚昧貧困、常常甘願放棄權利的情況下,任何嚴密的法例都不能改變平民席位易受操縱的局面,早期國會的制衡作用主要依賴貴族議席的活躍才能實現。由於王室勳臣、清貴絕倫的大法官不屑於承擔市井之徒的選舉爭議訴訟,此類案件逐漸移交給巡回裁判所,最終於1410年確定為慣例。遠見顯然不是政治人物的特長,二百年後,列王將不惜以極為沈重的代價申張對司法的權力,然而為時已晚。

模範國會的議員只是在召集方式上(依據出身)分為貴族主教與士紳市民兩類。前者的資格通常是確定的,若有爭議也是家族繼承權鬥爭一類,候選人極少,如果不是唯一的話,無所謂選舉。後者則必然有眾多資格伯仲相當的候選人。即使全無收益,面君的容耀已經足以驅使中等階級踴躍向前了。不久就證明議員薪俸是不必要的,無給制一度被高貴者寄予減少市井爭訟的希望,完全落空了。取消薪資的後果之一,就是模範國會以後的議員平民性反較模範國會更有日益削弱的傾向。天然有確定資格的議員有能力、有願望干預一切政務,需要選舉爭鬥才能產生的議員唯一關注、唯一能理解和掌握的也就是需要他們支出的賬單。積極的議員與消極的議員的確以分別議事較為自然,至遲十四世紀末,兩院分離已成慣例。時人見重的國會大抵是上院,國會政治或立憲政治也是指貴族積極負責的政體,下院卑微的賬房先生雖然必不可少,終歸是不會受本階級或全體國民仰視的。

三位愛德華,尤其是愛德華三世朝代的賬房先生們沒有辜負時論對他們的輕蔑。在與蘇格蘭、法蘭西的戰爭傳奇中,最令人倒胃口的莫過於金錢了。下院對王朝的態度,近似於老謀深算的高利貸者對待愛慕虛榮而天真衝動的武夫,一再以最恭順的態度在緊要關頭提供最必要的金援,所請求的不過是更好地管理和使用這些款項 — — -這種監督就效果而言也是有利於國王的。1322年「善良國會」把審查政費、設立監察人員、追蹤金錢使用是否吻合其指定目的、懲戒樞密院卿失德作為寶貴遺產傳給了繼承人。黑太子父子一如同時代的君主,把目光放在本國強藩與鄰邦強敵身上,對自己善良忠順的國民代表們為整頓王國、效命君主所作的改革是頗為嘉悅的。

暗弱的理查二世不懂得怎樣運用一切名王的秘密政略 — — — 懷柔百姓、威加貴族,反而企圖以朋黨操縱貴族內鬥,同時放縱豪強侵漁國民以安撫他們,結果引出了英國歷代王室的最可怕敵人:貴族與國民的聯盟。「無情國會」以兩院的和衷共濟著稱,對於受審的國王恩幸是極為不祥的。翦除羽翼的國王不能坐視樞密院淪為國會的影子機構 — — — 的確,此時的政局已經接近於「議會君主制」,只要把樞密院換成責任內閣就行了,但他的振刷比他的庸弱更為致命。波林布洛克的亨利(而不是奧蘭治的威廉)由此成為諾曼征服以來第一位國會選擇的君主,蘭開斯特王室的「立憲君主」特質是與其誕生經歷不能分割的。

蘭開斯特王朝開創了封建國會的黃金時代,亨利四世、亨利五世的政府從來沒有忘記自己不合法的出身,這個缺陷只能以不斷博取民望的姿態彌補。「一依國會裁斷」是波林布洛克的亨利顛覆理查德口號,也是他為保證王位由蘭開斯特直系繼承而必須奉行的承諾。尊崇民意的政府很少有對外不好戰的,對法軍事成就一向是博取英國全體國民擁戴的最廉價最可靠方法,沒有人能比亨利五世更善於利用這張王牌,也沒有人能比亨利六世為這張牌付出更大代價。一如既往,戰爭經費飢渴強化了國會地位。不同於既往(及以後)的是:國會對王室的信任上升到中古最高點,體現在噸稅、斤稅、海關稅的相繼創設上。王室的富足與依賴性實為一物,1470年法案確定只有下院才能提出財政議案並行使課稅監督權,就是對這一定理的證明。不過必須說明,此時下院的代表性比模範國會時代後退了不少,公社市民對維護封建權利封建自由的觀點也更接近同時代的貴族僧人而遠離都鐸以後同樣被稱為市民的不奉行國教者。無論從權力行使的角度還是從社會經濟的角度看,自治市都是封建秩序及古老自由的維護者保守者,扮演革新者破壞者的其實是(約克、都鐸王朝)新君主國的絕對主義新政。

終蘭開斯特王朝之世,國會幾於無年不集會,無事不集會,決議必有效。國會議事程序、國會附屬機構、立憲政體理論在此期間得到最大限度的成長,到近代也很少修正。出任上院議長的通常是王室大法官,下院則以選舉議長、上呈聖斷為集會後第一項任務。國王裁可,而後議長就職,兩院各議其事,提案大致可分為財政案、公案、私案,書記官只負責記錄前兩種,是國會職員的主體。保衛長與紹介吏基本上是榮譽性職位,並不真正執行其字面責任,不如說更接近於禮官。三讀程序也已經固定,一讀提案、二讀按察;重要者成立專門調查委員會;三讀議決。通過的議案呈奏國王。王以為是,下嘉許裁可,永為定例;王以為非,下再議緩議封駁,程序重啓。有事理應開議,事畢而止,事繁期限可延長,蘭開斯特朝有國會一年召集三次的。沒有國會的友好態度,蘭開斯特諸王是不能完成任何政務的。同時,國王的裁斷對國會也不可或缺,封建自由在其暮年達到了完美的和諧。世世代代的普通法學者、輝格黨人和輝格派史家念念不忘地稱頌蘭開斯特王朝(並指斥約克「單方面的要求」),猶如儒家歌頌三代上古,一直到格萊斯頓與阿斯奎斯的時代。

亨利四世朝兩院對司法權也作出了決定性的妥協,下院明確表示今後絕不會請求這一權利,把自己的職能集中在財政問題監督上,因為根據無文或缺失記錄的傳統,司法權是屬於賢哲會議的,今後自然也應當屬於賢哲會議繼承者 — — -上院。這一承諾至今還在生效,英國的司法權不是以三權分立或其他任何憲政理論建立的,而是不斷將各自獨立的不同司法體系逐步吸納入上院歷史性權威之治下的長時段流程。在目迷五色的法例程序深處,古老習俗仍然是最後的仲裁者,司法的DNA。

封建自由的黃金時代隨著正統貴族之花的凋謝而衰殘,薔薇戰爭毀滅的不僅是蘭開斯特家族(並非無懈可擊的)王位要求,也毀滅了作為一個階級的舊貴族,而這一階級是主要的憲政平衡力量。勝利的約克家族,尤其是愛德華四世,與他的模版路易十一類似,酷愛與倫敦紳商共治,把國會(及其主力貴族)的消失當作王室的重大勝利。十四世紀是英法歷史的分水嶺,以前兩地都保存著封建自由的構架,各階級通過國會參政,往往聯手反對國王,彼此都承認對方是王國體制中不可缺少的夥伴,以致托克維爾宣稱:「這一時期的法國歷史充滿了徬佛從英國史摘錄下來的片段」。路易十一與愛德華四世的絕對君主制政術有相同的目的:將權力收歸王室獨佔,把各階級(尤其是抵抗力最強的貴族階級)摧為散沙,使之化約為政權治下被動的工具與國庫徵收客體。為此,抬高無根基、因而更為馴服的平民,貶黜習於桀傲不遜、易於以其傳統威望對抗「國家理由」的貴族,是兩位雄主共同的選擇。倫敦的市民紳商並不比法國的第三等級更能抗拒與王室聯手的誘惑,倫敦市的金援是約克家族戰勝蘭開斯特家族及其北國田獵貴族的關鍵所在。值得大書特書的是:這次內戰的社會學分野與長期國會時代邊界相同而陣營相反,倫敦布爾喬亞是約克王朝絕對君主制的死黨,以約克郡為中心的內地封建貴族扮演了蘭開斯特王朝立憲政體與國會權利忠僕的角色,為抵抗其理論上的領主約克公爵而苦鬥到滅絕。斯塔布斯博士的統計告訴我們:「約克王朝的前二十五年僅有七次國會,後十三年只召開過一次國會,其中議期最長的也不過二三月,其所議事亦寥寥不足道」。國會政治已經徘徊在死亡的邊緣,完全可能走上法國三級會議面臨的同一道路,淪為王國憲法中的植物人。

約克王朝的八次國會為失去貴族領袖的下院議員留下了一幅可悲可憐的畫像:第一次及最後一次的議事不過是確定王室年費,此後剩下的只有傳統禮儀和媚術競爭,在大亂初定、國無戰伐的狀態下,無需籌款的國會已經沒有其他作為了。到1485年亨利七世重開國會,貴族只剩下二十九個議席,其中還包括若干新封貴族,必須以充分的恭順報答王上恩典。國會空位期不斷延長,暗示三級會議的命運不遠。依賴傳統和記憶維繫的古老機構,只會因記憶的淡化和死滅而消亡。都鐸家族的篡奪對國會植物人是一場絕處逢生的拯救,因為亨利七世及其繼承人儘管酷好絕對王權不下於約克諸王,卻認為尊重古老的憲法程序更有助於抹去篡逆的陰影,通過畫定選區、操縱選舉產生穩固的尊王多數派,比無國會統治更有利於王權。終都鐸之世,這一政術取得巨大的勝利。但是,立憲政治就其定義就是尊重程序甚於實權的政體,只要古老憲法的形式能夠保存其植物性生命,不像大陸各國一樣被絕對主義革命粗暴地斬斷,就可以耐心等待暫時被斬首的國民恢復元氣,培養出新的精英階級來接替正統貴族的憲政作用,紳士、市民、勞工將相繼產生自己的貴族來填補這一空缺,從而使一度再度已經空虛的古老形式重新恢復其權力與威望。

十六世紀是絕對主義革新的狂飆突進歲月,雄主、名臣、思想家輩出的年代,神聖羅馬皇帝查理五世、法蘭西的弗蘭西斯與都鐸王朝互爭雄長;馬基雅維利、博丹著書立說。冥冥中引導所有這些人的核心理念具有家族相似性:把貴族、教會領主、城市公社、階級特權以及一切妨礙王國行政統一的歷史遺留物送進黑暗中世紀的靈薄獄,把更好的新生活留給指點乾坤的哲人、體現國家的絕對君主、改良行政的查士丁尼法典學者。首要任務是削平不合時宜的封建自由,用一個意志一個制度統一王朝以繼承或聯姻的歷史偶然性取得的全部封地,用行政官僚、羅馬法學家與王室常備軍(雇傭兵)把它們融煉成不可分割的整體,完整地傳給子孫後代。未來多少世紀的民族國家在此刻確定了邊界也凝成了民族性格,至今沒有出現大的出入。一如十九世紀的英國與二十世紀的蘇聯作為模範國家,十六世紀的奧斯曼帝國扮演了哈布斯堡帝國(後者又構成瓦盧亞王朝與都鐸王朝的敵人兼教官)最可怕的敵人與最優秀的導師。法蘭西斯•培根的「一個沒有貴族調劑君權的純粹專制國」能從數目財富相同的國民與國土中汲取最大的稅款、組織最有效的官僚體制、供養最強的軍隊 — — -這三者正是文藝復興時期的硬道理,除了迂腐隱士高唱「天國不在此世界」的陳詞濫調外,沒有任何負責任的君主可以忽視 — — -從而以最大效能征服新的國土,尤其是(遠比封建領主制更好地)整合新領土,將其轉化為更大稅源、更強行政、更可怕的軍隊。這一進程似乎可以無限延伸擴大,淹沒了半個基督教世界的洪水難以阻止,不能保衛君士坦丁堡的列國怎能守住羅馬或維也納?從達達尼爾到多佛的路,土耳其人已經走了一多半了,學習東方專制主義的富強之路是十字軍後人的唯一選擇。與晚期羅馬帝國「內源性」的東方化不同,絕對主義新君主國有被動反應者靈魂分裂份額氣質,反射出自己的出身 — — -東方專制主義在西歐封建廢墟上的變形與妥協,類似明治帝國生於西歐民族國家與武家封建制度的綜合。這種出身總是伴隨著自卑自傲情意結,如意大利的馬可波羅傳統、英法兩國的意大利崇洋媚外加意大利猜忌毀謗(馬基雅維利主義一詞即由此生)。且看莎翁借約翰•根特之口批浮薄慘綠少年「呆笨的島民學步意大利風雅,學又學不像」,出自十九世紀俄羅斯二十世紀中國土耳其國粹派之口,不也同樣恰當?

絕對主義認為必須掃除的,正是立憲政治賴以生存的。它像一劑運動員興奮劑,能在最短期限內透支最大體力,卻不能拒絕用未來的健康為這種「浮士德契約」付賬。任何來源的歷史記錄都顯示:奉行絕對主義越早越徹底的國家,越早達到其霸權制高點,也越快陷於崩潰,末日的血腥恐怖也與其霸業規模成正比。意大利各小邦霸君、西班牙、法蘭西、奧地利精確地依照這一定理規定的先後順序走向刑場,把未來留給了英國與後起的北方列國、日耳曼斯拉夫列國,後者也將自行面對選擇:是接受還是拒絕以新舊各種形式出現的國家中心主義富強速成術,同時自我判決了早衰或長壽的命運。至於都鐸英國,不如說出於地緣政治形勢以及一系列難以複製的小偶然事件,走上了西歐、也許是全人類最特殊的歷史路徑。

亨利七世吝嗇、刻毒、猜疑的朝代對於正統貴族、尤其是對於無論蘭開斯特或約克的血親,是一個屠場;對農民是恢復元氣的甜睡;對布爾喬亞是墾荒宅地的天賜弘運;對歐洲是孤立主義不預盟會的寂靜。他用罪惡之手鏟平荊棘,讓子孫享受富麗王權的佳果。決定歷史形象的人民意志是如此強大,竟然把他的一切不仁不義、包括滅絕末路王孫、特別是塔內嬰兒的罪行完全潑到他的受害者、被篡奪的正統君主理查王身上,讓黑白顛倒的穢史主宰了萬國和後代。無他,民族的集體記憶公正地判斷,他儘管出於強幹弱枝的私心,畢竟為「壯健的英國自耕農」、「恪守古風的英國小店主」除去了頸上的磨石,而這些人正是橫行七海英語各民族的種子。當亨利八世在1509年召集不再有分庭抗禮的貴族領袖出現、擠滿了感恩戴德的鄉紳與市民的國會時,他完全可以輕視(如同一切篡位者一樣)滿腦子都是不必要的謹慎的先王,更輕視先王創設的一整套以郡宰為操盤手的修改或捏造選區、選民的技術 — — -這些技術還要被更多的君主發明或引進無數次,完全堅信自己的要務不是削弱而是指導、扶持、保護這些受寵若驚的忠僕。弗蘭西斯•培根總結道:「諸神謀困宙斯,宙斯問計於雅典娜,乃召百臂神布里瑞亞斯為助。神話確切地顯示了為人君者若能擁有百姓的擁戴就會多麼安如磐石。」托克維爾則回顧道:「封建君主無多實權而神聖尊嚴,近代統治者權重而不受尊敬,然而兩者之間有一過渡期,人君既像先王一樣神聖又像後王一樣有權」。都鐸盛世的大有為君主,和大多數站在幸運之輪頂點的凡人一樣,先是把自己的幸運當作自己的合法權利,最後又把自己的幸運當作自己崇高美德應有的回報,在充分揮霍遺業、預支未來後,把清償義務留給了繼承人。

最受信任、最易操縱、繁忙活躍、急於表現忠心的國會議員有驚無險獲得了新的特權。1512年理查•斯圖洛特法案(亨利八世四年第四號議案)確定了國會議員人身不受侵犯的原則,日後這一特權將成為國會反對君主的利器,然而當時亨利八世及其政府絕不認為保護其最忠順臣民對自身有絲毫不利,毫不猶豫地給予裁可。斯圖洛特原為德本漢姆郡普林皮頓市的市民代表,因康沃爾開礦經營權糾紛而入獄,此中是非可以不論,但此案頗能折射出布爾喬亞紳商在絕對君主制為他們解脫封建之軛後,大政奉還君主、庶民全力生財的社會氛圍。這種行為模式對富國強兵大有為政府來說絕不是不受歡迎的,但以思想保守、動用通國產業三分之一供應福利事業、以施恩於赤貧遊民為靈魂救贖不二法門的天主教會觀點看來:撒旦的門徒正在猖獗,屬於上帝的國度正在被愷撒和瑪門分割,救主基督的教會、也就是窮人的教會不可能逃避牧人對對羔羊的責任,衝突實難避免。藍鬍子國王的離婚案只不過是眾多早晚要爆發的熱點中被命運之神選中的一擊而已。從教會的觀點判讀:這恰是新時代的貪婪自私、將不正當的朝三暮四的世俗慾望置於真正信士終古不滅的靈魂幸福之上的絕好標本。又到了該從羊群里逐出黑羊的時候,追求基督天國永恆幸福的虔誠信徒終不能與偽裝基督徒而一心只求塵世珍寶的撒該都人同流合污。在這場決鬥中,一如既往,窮人、天真純潔的人、虔誠正直的人贏得了天上的永恆之國,把地上王國和地獄烈火留給了馬基雅維利主義者。

從紳商市民的觀點看,正統貴族與僧人對遊手好閒之徒的變態熱愛,無非是以以糜費國民公共產業來維持特殊利益集團。薔薇戰爭讓驕縱的正統貴族自相殘殺同歸於盡,像「立王者」沃里克伯爵這樣田聯郡縣,日以殘羹養光棍閒漢以千計的「樂善好施者」終於去了傑哈布之流該去的地方;像帕斯頓家族這樣克勤克儉的富農新紳士總算有出頭之日了。不過最大的「樂善好施者」顯然是救主基督的教誨本身,很少有人願意自居或被認為是敵基督的黨徒,時代所需要的顯然是某種能把尊崇基督與敵視教會辨證地結合起來的學說,以享受該學說創始人的榮譽為畢生追求,為了爭取在火刑柱上作最後禱告的機會而犧牲一切的志士們確實也層出不窮。誰也沒有料到的是:比一切人類劇作家更天才的全能上帝改變了劇本,以地道馬基雅維利主義手腕為教會消滅了無數「不從聖教者」的國王,發現為了一場根本不是自己首創的三角戀要求教會作同樣馬基雅維利式回報時,教會居然表現出十足正人君子整頓風俗的嘴臉。作為政界老手,國王不可能不明白,這種態度意味著雙方合作的利潤已由教會安全分享後,承擔罪名的需要將由世俗政權來獨當了。封建歐洲的王公遭受這種待遇早已不是第一次,仗著基督的護佑,教士已經習慣於享受作為正義化身審判同謀犯的樂趣。正如好色者格外熱愛貞操,馬基雅維利主義者在淪為馬基雅維利主義受害者後格外痛苦,聖公會就是這種痛苦的產物。與別派新教會炫耀其「殉教聖者的鮮血」種子不同,「屠殺聖者的藍鬍子」為情婦開創的國教會並不比內華達州的教會更適於文宣家施展高調,因而一開始就走上了「伊拉斯謨斯主義」、「國家全能論」的路徑。無光榮歷史者好言中庸、百無一用者好任文員,故「我英倫教會自始即從中道,乃其明智所在」、「坎特伯雷大主教即全英宗教事務部長」。

國王亨利與詩人懷亞特的三角戀葬送了沃爾西僧正的寶冠與莫爾大法官的頭顱。猶如波蘭的瓜分喚醒了波蘭的民族認同,基督教正統教義的魔劫喚醒共產主義的精靈。莫爾德理想國、康帕內拉的太陽城、托馬斯•阿奎那多的勞動價值論都是絕對主義世紀的產兒,它們的驅動力正是文字的反面:被富強、榮耀、身後名望之類異教價值觀折磨的舊派基督徒君子的靈魂在哀鳴:「我的救主,為什麼你又要拋棄我?」每當世道速變,社會共識破裂,傳統信仰不足以茅塞人心,最缺乏應變能力的窮人被逐出共同體外,這樣的呼號就會重新響起,號稱復古的人往往是維新者,呼喚未來的人懷戀的卻是過去。

沒有人會比篡位者和濫權者更熱衷於維護法定稱序的每一細節,最為專制的都鐸王朝最跋扈的君主借助奴性最強的國會以最可尊敬的程序通過的教誨法案、至尊法案、上訴法案、繼承法案完全有資格成為法學家及國會史家耐心把玩的珍品。1529年改革國會的議員以蘇聯最高蘇維埃也難望其項背的積極性為王前驅,尤其表現出值得嘉許的忠順:急不可耐地對國王敵人作出比國王擬議中更嚴厲的懲罰。日後伊麗莎白朝的國會殷勤地通過決議:「任何一個英國陪審團都有權砍掉外國君主的頭,只要‘我們敬愛的童貞天後’有此願望,不過是尊重父王一朝的成例而已。

1529年國會議期長達七年,對於趨炎附勢的橡皮圖章而言是頗不尋常的。四大法案是教會與中世紀社會的死刑判決書,也是宮廷權貴瓜分公共資產的動員令,殘酷無情的新時代開始了。國會向失去供養者的底層慷慨奉送嚴刑峻法,卻不得不面對圈地邏輯由不動產、公產開始,終不免進入商業領域的難堪前景。從權貴階級的角度看,恩出自上,教會產業、公共土地與商業包賣權無多差異。自然,都鐸英國以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腐敗貪婪名垂竹帛,因為封建初期根本不存在公共事務與公共開支概念,而被前朝汲盡了資源的斯圖亞特君主已經只能以無需成本-預算的生徒精神自慰了。弗蘭西斯•培根能自承贓私同時自居正人與賢哲,可以視為時風的鏡子。伊麗莎白朝戲劇的誇張宏麗,也只能在一個以揮霍為關鍵詞的宮廷社會雨露之下才會成長。

只有羅馬與拉丁文聖經能維持教會的統一,王室毀棄天主教會並不能使國教會取代她的位置。國教會與天主教會的拉鋸戰必然為雨後蘑菇般瘋長的分裂教派提供空隙,被遺棄的下層階級的苦難自動轉化為激進清教團體。佈道詞是最有效的政治武器,也是規模最大的文學作品,貫穿都鐸一朝的聖經翻譯之爭就是這場劇變的活證詞。受操縱的國會自然不會吝惜加強王權、鎮壓異端的各種法案。醜名遠播的「剝奪公權法案」允許國會以簡單多數不經審判不出示罪名即殺人,也是在都鐸王朝得到最初及最大範圍的濫用。這些馬基雅維利式「國家理由」原本是絕對主義時代王權膨漲的西歐普遍現象,英國的特殊之處在於:所有加強專制權力的議案都是由國會、特別是由習慣於只作賬房不問政事的下院通過的。儘管以絕對主義基本原則,抬高在下的,貶斥在上的,市民比貴人更適於充任王權盟友,大陸第三等級從獅子夥伴的口中得到的通常是經濟或社會的實惠而不是法定程序上的抬高。在對封建自由與貴族特權的滅亡表現幸災樂禍之余,比英國市民實力更雄厚的歐洲布爾喬亞忘記了城市自由與市民特權也同時消失在新君主國的血盆大口中。利用比上院更易於控制也更急於表忠的下院議員作表決機器是亨利八世的妙計,於是國會在實質權利降至最低點的同時,其法定程序的完美達到最高點。而且下院有史以來第一次(在程序上也在實質上)都掌握了超過上院的國事決定權,同時並未喪失原有的財政權。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近代國會的權能分割,一如選區制度,都是都鐸專制的政治遺產,雖然日後這筆遺產使用的方式與其設計師意圖大相徑庭。所謂「英國源遠流長的古老自由」就是諸歐共享的封建自由與絕對主義新潮的歷史平衡點。絕對君主制的失敗將導致一個海上的波蘭,其不合時宜的封建自由將毀滅有效治理的可能性,同時毀滅民族國家的胚胎。封建自由的失敗將導致凡爾賽式行政官、常備軍統治,甚至可能開闢通向東方專制主義之路。這一平衡點是由一系列無法設計、無法重復的歷史偶然與地緣形勢造成的,猶如紐芬蘭漁場的昌盛有賴於寒流與暖流恰到好處的相持,是一種超乎人力所及的歷史宿命,人類可以認識而無法創造、可以利用而無法掌控、得緣甚難而失時極易的低概算現象。

正因為對國會選舉的操縱得心應手,亨利的專制主義樂於給予忠僕議院更多優惠,不下於往日更為獨立的國會以自身力量爭取到的權利。1512年王室主動授予國會言論自由權,1543年議長才請求將此項恩典納入定例,次後就永遠成為國會的權利。1543年普利茅斯選區議員與倫敦市的訴訟中,國王袒護下院,宣稱即使國會的僮僕也在國會特權的保護之下。這種聯盟關係從社會階級視角看與法蘭西王-第三等級反對封建貴族的聯盟極為相似,卻是以尊重古老程序、只改變議員階級成分而不是破壞歷史傳統、中斷國會(三級會議)的方式實現的。實質相近而形式相異的起點引向實質與程序皆分道揚鑣的結局,或許那些主張掌握實質就可以輕視形式的歷代馬基雅維利主義者是太信任人類的理性、太低估無形無文不可表述的歷史隱力量了。

亨利八世及時的駕崩結束了王權上升通道,(不經國會即成立的)王命法與(無需證人的)大逆罪隨風而逝。愛德華、簡•格雷與血腥瑪麗的政府都不過是脆弱的宮廷派系聯盟,政令反復無常,不足以維持威信。王室一呼、議員百諾的盛況不再。尤其是血腥瑪麗與西班牙的聯姻帶來天主教復辟的危險,也使瓜分教產的受益人體會到切身的痛苦。「與其得到正教而喪失(教產)土地,不如信奉邪教而保留土地」,這就是下院對血腥瑪麗的答復。國會與君主屬於敵對的教派和黨派,是絕對君主制毀滅、立憲君主制復古維新的直接原因,瑪麗就是詹姆斯二世的預演,她的早逝或許使英國避免了一場內戰。

宗教爭議把銳氣注入一度氣息奄奄的國會,新教承擔了民族主義與社會激進主義的雙重使命,使「反對黨」、「兩黨競選」的概念登上前台。愛德華六世的政府採用與先王相同的方法(重畫選區、圈定傀儡議員)扶持王黨,取得的成效大不如前。1553年大選在幼主明發上諭於各郡各市長吏、指定候選人、以特惠收買倫敦市、以王室代理人直接助選的片面造勢中展開,與其說是選舉,不如說是選民公決。耗盡威望的王黨面對不可信任的國會、垂危的君主、天主教與清教激進派的叛亂這三重噩夢,根本無力堅持國教中庸主義。

死亡及時解脫了愛德華王及其輔政大臣,天主教黨人瑪麗迅速清洗了簡•格雷及其微弱的「延續宗教改革溫和派」政府,解散了煞費苦心才組成的新國會,公開宣佈以武力執行「全有或全無」的天主教強硬派路線。1554年大選是在官方恐怖和迫害的血腥氣氛中舉行的,卻選出了一個堅實的反對黨多數。中庸不能立足,王室國會形同敵國,王黨依靠西班牙津貼與非法的勒索勉強維持,一再破壞議員特權以清除激烈分子,卻終歸無法迫使國會取消伊麗莎白公主的繼承權。事實上,立場與希望蒙蔽了瑪麗的眼睛,使她看不清這些失敗正是她最大的恩人,她本人及其重臣的人身安全都繫於新教繼承人的生存,唯有合法繼承將自動結束恐怖統治的希望能防止內戰或政變。倘若瑪麗有嗣或伊麗莎白早亡,日後降臨在查理一世或詹姆斯二世朝代的劇變就要提前上演了。

伊麗莎白的朝代是亨利八世的回光返照,一面以宗教改革溫和派的中庸立場調和四分五裂、積怨日深的國民;一面重申絕對君主制的基本原則 — — -國會是王朝的輔弼,絕不是君主的同列。從禮儀方面看,她達到了目的,主要因為國會多數派是她的友黨而非反對黨。但在實質方面,亨利八世是(取代蘭開斯特王朝封建國輝的)紳商國會的恩主、保護人和教師,伊麗莎白卻是依靠國會的保護才得以維持生命與王冠的,她的強大主要建立在國會對前朝恐怖統治的畏懼之上,這種警戒心理鞏固了伊麗莎白個人的地位,卻削弱了王朝的地位,使得國會不可能不自衛性地干涉政務、乃至干涉伊麗莎白最不容人插手的婚姻、繼承問題。伊麗莎白朝的財政基礎也是遠為脆弱的,圈地時代的公共資產瓜分已經養大了宮廷恩幸的胃口,封建千年的積累在一代內就揮霍殆盡了。在犧牲了教會與勞苦階級的資源後,將圈地邏輯延伸為下一步犧牲紳商市民、瓜分商務壟斷權不過是順流而下罷了。然而這種操作終將把布爾喬亞由王朝感恩戴德的盟友變成死敵,一貫比伊麗莎白本人更忠於伊麗莎白的國會竟然為了「欽賜專賣權」而喊出「麵包不在內麼?」的反調。伊麗莎白以其靈活身段撤回成命,買到了議員感激淋灕的忠心。不過一如既往,受益的是她個人的統治,損害的是王室的權力基礎。

下院的權力源於其籌款責任,凡是加大王朝財政開支的政事必然會順理成章地擴大下院的權力,這是英國歷史及西歐封建早期歷史的通則。伊麗莎白被同時代君主及名流蔑視為吝嗇、貪婪、怯懦、猶豫不絕、好耍手腕以避免攤牌、缺乏英雄氣概,多半是出於對以上定理的領會,而非出於個性或性別因素。然而形式強於個人,哪怕是君主。競逐富強的歐洲、宗教戰爭的歐洲已經不能允許英國置身事外,最愛以外交手腕避戰的君主承擔了諾曼征服以來最能關涉國運的決戰。多數歷史學家看到的是勝利的光榮、大國的興起,伊麗莎白卻在大發牢騷「每個人都會從戰爭中發財,只有朕負責虧累」,並忙於毫無騎士精神地克扣軍餉、撫卹金,以求減少虧損。民族的光榮是王室的財政災難,大國的威信意味著大國的責任,大國的責任意味著螺旋上升的軍費,王室殘餘遺產典空賣盡,索款於市民,與國會決裂,光榮的道路筆直地通向(絕對君主制的)墳墓。絕嗣的蓋世雄主伴隨史無前例的榮耀下葬之日,等待著蘇格蘭繼位者的不過是已被預支的未來。

伊麗莎白對國會制度的主要遺產是增設六十二個自治市選區,目的仍不外乎增加王黨議員的力量,但是操縱選舉的成敗並不取決於技術因素而是社會形勢。都鐸初年反對正統封建領主的絕對君主國-布爾喬亞聯盟時代,士紳的國會必然是積極的保王黨,無需乎操縱。自宗教改革分裂國民,失去教會和公共資產贍養的下層階級繁殖出激進的眾多不從國教者以後,官方操縱只會刺激國民感情,加速黨派分化與激進化。伊麗莎白能作反天主教各派的共主就能保證其權威,即使她對冒犯君威者作個別打擊也無妨。她的「選區政治幾何學」規模大於前王而成效遞減略近於無,直至十九世紀國會改革再沒有人複製,因而都鐸末年選區製成了最長命的選區制,定格於都鐸朝的不僅是國會選區,還有教區的牧師-鄉紳-自耕農三元結構、巡回裁判所體系、樞密院仲裁,以後的政爭滯留在上層,不曾擾亂社會的植物性神經系統,頗有助於減少馬基雅維利主義,愈合黨爭創傷。

在指引諸文明與諸民族盛衰的無形力量中,自由與組織、自治與他治的平衡與流變始終居於樞軸地位,為此創造的眾多學說,大體皆可納入兩類:其一,判讀自由為根植於人性核心、先於歷史與文字而存在的原初法則,也是文明生長和生存的原始動力,只能變形而不能消滅。社會組織與政治制度的命運取決於順應或壓制其不能創造、不能控制的法則和力量。通常,自由制度是民族童稚及青春活力的標誌,專制則是起源、路徑各異的諸文明垂老、衰竭的共同歸宿,立憲政體大多是文明鼎盛之夏的產物,也是盡可能長保青春延緩衰老的王道,然而只有極少數幸運兒才能及早、至少是在為時太晚之前享受其利益。其二,認為自由是高度複雜的組織體系達成動態平衡的產物,這些組織只有成熟而文明的民族才能培植和運用,決不可能存在於原始簡陋的組織中,諸文明發育越成熟完善,越有可能享受其美果。雖然確有某些民族出於制度或文化的缺陷,其培養複雜組織的潛力先天不足,像沙漠邊緣的土地,將注定很晚才能結出苦果,甚至永遠不可能結果。古今萬國探討政制與自由的史家,大多不能自外於以上兩條路徑。月旦兩種理念的高下,不是筆者的意向所在或能力所及,而且二者也可能並非截然對立而可能是相反相成的。本文所要做的,就是粗略地展示一條(由於歷史偶然性而比較完整的)線索,這條線索可以引向以下命題:歷史脈絡若不是大於或廣於,至少也是部分地外在於人類設計的邏輯,如果不作系統的改造修正,是不可能納入邏輯自洽的線性理論體系的。

參考書目: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比德「英吉利教會史」。巴特費爾德「歷史的輝格解釋」。戴雪「英憲精義」。梅因「古代法」「古代法與習慣」。穆勒「英國政府的歷史考察」。哈羅德•伯爾曼「法與革命」。亨利•貝內特「英國莊園生活」。格蘭維爾「英格蘭王國的法與習慣」。湯普遜「中世紀社會經濟史」「中世紀晚期社會經濟史」。愛德華•普利瓦「英國國會史」。泰格-利維「法與資本主義的興起」。阿克頓「自由與權力」。G.B.亞當斯「英國憲政史」。約瑟•坎寧「中世紀政治思想史」。佩里•安德森「從古代到封建主義的過渡」「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龐德「普通法的精神」。屈勒味林「英國史」。約翰•卡農及安•格雷夫斯「英倫列王」。阿瑟•埃恩斯「都鐸王朝治下的英國」。吉登斯「民族、國家與暴力」。休謨「英國史」。麥考萊「文集與講演」「英國史」。肯尼斯•歐•摩根「牛津英史」。蔣孟引「英國史」。閻照祥「英國貴族史」「英國貴族體制研究」。楊昌棟「基督教在中古歐洲的貢獻」。錢乘旦、許覺民「英國通史」。楊豫「西方史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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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Written by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Historian | 《遠東的綫索》、《經與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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