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學的邊界條件
WoodenHarp@WoodenHarp突然想到,其实Trump就是个“地主老财”,而且可以说是中共文宣那个位面上的地主老财,现在当了总统也无非是要给国家多捞钱罢了。他能做出的最邪恶的事,哪怕按中共文宣的说法,也只是自己累个半死,半夜三点起来学鸡叫罢了,没那么多意识形态的花花肠子。左派骨子里对这种人是又恨又瞧不起的。
這個其實就是土豪學的基礎課,但土豪也是要講歧視鏈的。儒家土豪就明顯不如伊斯蘭土豪,不僅因為缺乏宗教的組織能力和熱忱,而且因為缺乏希臘名學傳統,習慣法展開的層次很淺。伊斯蘭在中亞和南洋,同時也是希臘哲學和羅馬法學的代理人。儒家習慣法相形之下,猶如以卵擊石。
日耳曼習慣法必須在接觸基督教以後才能升級,也跟兩希的因素分不開。沒有名學素養,你很容易陷入《東萊博議》那種胡攪蠻纏當中。理論水平上升不了,法律複雜度的天花板就相應降低,所謂儒家以道德代替法律,就是習慣法碰上天花板的意思。浮屠的名學比儒家強百倍,但比不上伊斯蘭的希臘經院哲學。所以西方殖民主義不來的話,明清以後就是伊斯蘭的南朝四百八十寺時代了。明朝就已經開始伊儒合一,用一神論講道學性理了。
羅馬法對普通法的刺激,主要就是規範的邏輯樓閣和嚴密的組織體系。否則經驗主義雖然有利於多中心演化或所謂的自由,也很容易流於平鋪散漫和規範失敗,變成印地安和大多數蠻族習慣的類似物。然而,純粹理性的法學邏輯是強烈去多心中化的。兩希和日耳曼這樣的配合比例,在隨機演化的模型當中,是一個極小概率事件,更有可能出現在印度教多少百萬億年的劫數當中,不大可能出現在密集的幾千年文明當中,雖然不是絕對不可能,但可能性會小到需要小數點後眼花撩亂的一長串零。
習慣法的承重能力,限制了土豪學所能達到的天花板高度;名學的架構能力,限制了習慣法所能達到的天花板高度。然而,我們不能忘記:溫室和架構溫室的棟樑都是死的,而習慣法卻是活的。沒有溫室的植物可能長不好長不高,沒有植物的溫室比沙漠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