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蜀民國第四次反恐戰爭時期戡亂建國大綱》

Zhongjing Liu | 劉仲敬
2 min readJul 17, 2020

大蜀民國在第四次反恐戰爭中,必將牢記湘軍創始人曾國藩的名言:盡殺commie無遺種,塞斷長江水不流,使溫和派中國人之畏我國軍,甚於畏中國匪軍。若非如此,不足以清除牛二之流的社會基礎。復國以後的原住民特權僅僅屬於領有土地礦山的反恐戰爭老兵,確保土地所有權和中國恐怖份子的污血枯骨無論在法律典章還是在文化記憶中都不可分割。法定原住民以外的任何人無論擁有多大的財富或做出多大的貢獻,永遠都像馬來華人一樣,以租地人或承包人的民事身份存在,不得染指原住民以鮮血在commie穢骨之上贏得的土地所有權。如此則國本大定,江山永固。

有效的統治,只能建立在兩個要點之上。

大蜀民國選民團尤其是法定原住民的核心利益與政權存亡掛鉤,因此必須以獨立時期地主資產階級的名義收回中國恐怖組織搶劫的資產,這並不必然意味著舊資產階級後裔獲得原住民資格,事實上如果他們沒有在第四次反恐戰爭中雙手沾滿中國恐怖份子的污血,就只能享有向繼承舊資產階級遺產的大蜀民國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如果按照冒辟疆路線參加或資助中國恐怖組織,同樣除非自首就不在法律保護之下,自首則必然追究叛國罪、資敵罪、其他刑事犯罪和民事賠償責任,而各種出身、種族和信仰的國軍士兵即使大部分並非舊資產階級後裔,肯定全都自動享有法定原住民資格。

過渡時期不可避免的痛苦需要追究責任疏通民怨,只能由失敗的前朝餘孽提供相關服務。

統治者候選人如果不能建構正反兩方面的聯結,就註定會失敗或曇花一現。反過來就是說,從演化博弈的意義上講,最終實現有效統治的政治集團,無論出於事先策劃還是經驗摸索,必然已經完成了雙向建構。演化體系的嘗試-錯誤-修正在前兩階段,就已經淘汰了其他統治者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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