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国民(上)
2014年9月28日深圳「第十三屆晶報名人演講周」講座
國民這個概念,可以說是處於現代政治建構的核心位置。大概在1800年以前,國民這個詞還沒有很確切的定義。但是現在國際體系既然以民族國家為正統,基本上的政治模式和政治實體都以這個概念為想象的核心,所以我們有必要追溯一下,這個詞在歐洲以來最早的起源。
可以說在十八世紀,甚至是在更早的時間內,國民這個詞的使用是很不規範的,它包含著許多種相互矛盾的意義。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意義就是:相對於宮廷而言的各等級,也就是相當於是產生三級會議或者是各等級會議那些主要階級的範圍,上限不包括國王及左右的廷臣系統,下限不包括完全沒有私有財產的人。用現在的階級詞彙來描繪的話,就是相當於是從最基礎的鄉村有產階級往上,經過市民階級,以貴族和鄉紳為主,但是達不到宮廷左右那個高度的一個社會集團。如果按照17世紀英格蘭王國時期的社會結構來判斷的話,這個可以稱之為國民的社會集團,相當於英格蘭王國和蘇格蘭王國人口的大概25%左右。這個數字大概是可以有波動的,但是最多的情況下恐怕也達不到總人口的半數。因為英格蘭王國的人口的半數甚至是更多一部分居民,他們所佔有的土地,大概達不到20海得(hide在古英語里最初指家庭,後指足夠養活一家自耕農所需的土地,1海得約80–120英畝)或者是40海得的範圍內,被認為是沒有充分的政治責任能力,沒有資格參加國會選舉,所以他們不具備有產生各等級會議代表的資格。按照當時的國民的概念來看的話,這些居於社會底層的人,應該沒有資格被看做國民。國民這個概念,在近代以前的100多年的時間內,主要是代表一個相對於宮廷的概念。所以誰代表宮廷,誰代表國民,宮廷的利益和國民的利益又有什麼分歧,就是當時憲法問題的核心。
英法兩國在他們塑造近代民族國家的過程中間,經常會出現所謂的擁護國民或者擁護國王,擁護宮廷還是擁護鄉村這樣的概念。這樣兩極的二元定義就說明了當時這兩個王國政治結構的核心問題:貴族、鄉紳、市民和有產者結成一個政治集團,這個政治集團認為自己是國民的代表,和宮廷集團有所不同,甚至比宮廷成員更有資格決定邦國未來的發展。至於在宮廷和國民之下那一個完全沒有受到任何教育,完全沒有任何產業的,也缺乏政治意識的階級,大家基本上都是不予考慮的。
國民這個詞在英格蘭和蘇格蘭兩王國沒有得到十分準確的定義和充分的發展,原因也就在於,它們的政治結構大致上維持在各等級共治的格局,所以國民沒有面臨一個單獨組織政權、單獨建構共同體的壓力。但這種壓力在法國出現了,由於法蘭西共和國殺害了國王,又驅逐了普世天主教會,這使得新的政治共同體建構出現了嚴重的困難。效忠於國王的觀念必須由效忠於國民的觀念取而代之。
這一點在英格蘭王國是沒有必要的。但是既然要用國民作為效忠的對象,來取代國王的話,那麼國民這個概念就必須要重新解釋,而且要划出一條具體的邊界來。在英國,我們可以看出,它的邊界主要是階級性質的。而階級的核心就是財產。只有你有了一定的財產,足以在最基層的地方上參與政事,承擔政治責任,所謂基層承擔政治責任,最核心的一條就是 — — 救濟本地的窮人。可想而知如果你自己就是窮人,需要別人去救濟,那麼你肯定不是政治共同體中一個負責任的成員。變成一個負責任的成員就是自己至少要有一點點財產,而這一點點財產除了能養活你自己以外,還能拿出來一部分周濟別人。能夠做到這一點以後,你才能真正是負責任的國民的一分子。受人救濟的人是沒有資格做國民的,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所以說在英國,國民主要是一個階級概念。
但是在法國,情況就不一樣了。法國首先要解決的是,一個能夠代替國王、實施統治的政治集團,它的邊界應該放在哪裡。在這方面,階級的問題就不如地域的問題來得重要。可以說是,消極公民到底要窮到什麼程度才沒有資格參加政治,這一點對於法蘭西共和國來說不是很重要,但是洛林的貴族,或者是阿爾薩斯(阿爾薩斯、洛林地區是加洛林王朝的發祥地,長期屬於神聖羅馬帝國,居民大部分說德語。16–18世紀,阿爾薩斯、洛林地區被法蘭西王國逐步吞併,但保有司法、稅收、貿易等方面的傳統特權)、斯特拉斯堡(斯特拉斯堡是阿爾薩斯的首府)的市民,到底算不算法蘭西國民的一部分,這是至關緊要的問題。巴黎市民可以認為我們毫無疑問就是法蘭西的國民,但是洛林人的身份政治應該怎樣解決呢?阿爾薩斯、斯特拉斯堡的市民,他們到底是神聖羅馬帝國的選舉人,還是新成立的法蘭西共和國的國民,這個問題必須刻不容緩地加以解決。在法蘭西王國的時代,這個問題是可以模糊解決,甚至雙重解決的。
我們都知道中世紀的政治原則是多元化多層次的,它可以允許有多層次的效忠和多層次的歸屬。像洛林貴族,他可以同時出席法蘭西王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的國會,這在中世紀的遊戲規則中間並不算是十分特殊的。同一塊領地可以有不同的、多層次的領主,同一個領主也可以有多層次的臣屬。因為封建觀念本質上是私人契約的問題,所以這些衝突都仍然是可以解決的、可控的。
但是法蘭西共和國創造了一種全新形式的共同體邊界,這種共同體邊界容不得曖昧,它必須划出非常明確的邊界,像阿維尼翁(位於今天法國東南部沃克呂茲省。1303年,教皇卜尼法斯八世被法軍毆打折辱而死,1305年間,法國國王腓力四世操縱波爾多大主教任教皇,即克萊門特五世。1309年,教廷從羅馬遷至阿維尼翁,受法王控制,直到1377年遷回羅馬,但阿維尼翁仍屬教皇領地)這樣的地方,你必須要搞清楚,你到底是教皇的土地還是法蘭西共和國的土地。阿爾薩斯和洛林也容不得保持曖昧身份,說你既是法蘭西人又是神聖羅馬帝國的日耳曼人,身份必須單純化。為什麼呢,因為法蘭西共和國奉行的是,像孟德斯鳩說的那種雅典式的,希臘共和國的觀念。在這種希臘式的共和國中間,什麼是主權?主權就是公民權的全體。如果你分割了公民權,那就是分割了主權。所以像梭倫(前638-前559,前594年出任雅典執政官,他的改革包括有條件地向外邦人開放雅典公民權)那種把本國人民的公民權拿給外邦人分享的做法,照古希臘的國際法和國內法來說,就相當於是一種顛覆主權的危險行動。像卡拉卡拉皇帝(186–217,羅馬皇帝,211–217在位。他頒布的《安東尼烏斯赦令》將羅馬公民權授予羅馬帝國境內除奴隸之外的所有人)採取的那種做法,把僅僅屬於羅馬的公民權,交給東方的降虜和行省居民,這種行為就是毫無疑問的顛覆羅馬共和國的暴政。公民權跟主權是一回事。法蘭西王國的主權,根基於法蘭西國王一生以及法蘭西君主的正統性,跟它國民的邊界,關係不大。但是,法蘭西王國變成法蘭西共和國以後,改變國民的邊界,毫無疑問就是改變了共和國的主權。改變共和國的主權,是針對共和國所在範圍的最大威脅。因此公民權的身份和國民的邊界,同時就要成為法蘭西共和國開闢這種新型國家最核心和最根本的問題,為此要流出許多血。
為法國大革命流的很多血,我們的教科書往往告訴我們,這是封建君主敵視革命的產物。其實我們從當時的外交家的評論中就可以看出,這裡面實際發生的根本性的問題就是,法蘭西共和國通過顛覆法蘭西君主國,單方面撕毀了當時的所有條約。本來路易十四吞併洛林和阿爾薩斯的時候,對當地的神聖羅馬帝國的貴族,是保證了他們的特權的,他們可以繼續享有他們原先在帝國的特權。但是法蘭西共和國為了建立單一主權、邊界確定的國民共同體,斷然地撕毀了它和神聖羅馬帝國的原有條約。同樣,為了解決阿維尼翁居民的公民權問題,它斷然地撕毀了歷屆法蘭西君主和羅馬教皇簽訂的條約。這些條約允許阿維尼翁作為特殊領地,繼續受羅馬教皇的管轄,而不受法蘭西國家的管轄。同樣的道理,拿破侖為了「解放」猶太人、給予猶太人與法蘭西天主教徒同樣的公民權和同樣的身份,他必須撕毀歷代法蘭西先王保護猶太人所簽署的特殊條約。這些條約允許猶太人共同體作為一個不受法蘭西王國習慣法所管轄的特殊群體,根據自己的習慣,由自己的拉比進行統治。而「平等的待遇」,就是取消這種自治權。所以,要建立一個法蘭西共和國,包括拿破侖帝國在內,他都必須在各方面撕毀他跟歐洲列強和基本上歐洲其他所有共同體所簽署的原有條約,這肯定就意味著戰爭。在大革命之後拿破侖用了20年時間來重寫歐洲的版圖,重寫歐洲的外交條約體系,為這種全新的政治共同體找到一種依據,使他在法蘭西的邊境之內有了一個安頓之處。
但是問題並不會到此為止。國民這個概念,隨著拿破侖的戰爭,已經越出了法蘭西的邊界。而且法國的外交當局,已經開始很有意識地利用國民這個詞作為武器,用來瓦解敵國的政治勢力,特別是瓦解德國保守的各君侯的勢力。這些君侯按照過去的封建等級制度,實行一種類似封建契約統治的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引入國民這個概念,就會打亂原有各等級的界限,促使市民階級和貴族,對他們和君主簽訂的原有契約提出危險的條件,最終引起嚴重的憲法危機。而這些憲法危機將會有利於法國的外交政策。同時這些國家的知識分子也就面臨著比法國的知識分子更加困惑的局面。如果說在法國,在法蘭西共和國重新確立國民共同體邊界,已經是這樣一項非常危險的事情,需要大量的和長時期的流血,那麼這種情況在德國或者是在整個中歐會造成怎樣的危險的局面呢?法蘭西國民至少還可以自己划出一條線,把萊茵河以西各省的居民,至少是那些居民中的有產階級,列為法蘭西國民,至少是法蘭西國民的候選者。但是你應該怎樣建立德意志國民、或者普魯士國民、或者波蘭國民的界限呢?首先這三個概念的界線是相互重疊的(波蘭曾為普魯士宗主國,後來又被普魯士、奧地利、俄羅斯瓜分)。柏林市民到底是德意志的國民呢還是普魯士的國民呢,還是只是普魯士王國的臣民?像波蘭人,他到底是波蘭的國民呢還是普魯士國王的臣民,還是神聖羅馬帝國的國民,還是未來的可能建立的大日耳曼的國民?這是一個根本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提出的所有理論都是純粹先驗式的。你必須相信存在那種先驗的民族魂,這種民族魂以某種神秘的方式,通過語言和習俗,體現於各個具體的環境,否則你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對於先驗性的問題所發生爭議的時候,除了流血以外,實際上是沒有任何其他方法能夠進行解決的。
可以說國民這個概念,在法蘭西主要體現為:國族。在中歐就變成一種更加虛無飄渺的概念,它變成了我們熟悉的:民族。民族和國族有什麼不同呢?法蘭西的國族概念,它帶有明確的主權意識。法蘭西國民如果不是法蘭西共和國的主權者,那麼法蘭西國民這個概念就變得毫無意義了。這個詞是從一開始創造出來,就是作為主權者的替代物創造出來的。掌握權力就是法蘭西國族性格的核心部分。但是,日耳曼民族的最大特點就是,它只有語言,沒有邊界。它沒有統治權,日耳曼民族是一個沒有統治權的民族概念。中歐各民族,波蘭、愛沙尼亞和哥廷根學派創造出來的各民族,情況全都是這樣的。它們沒有統治權,沒有主權,與掌握主權的君侯或者是其他政治勢力,對民族這個概念,要麼是不承認的,要麼是乾脆抱有極大的敵意的。因此,民族變成了一個像海涅說的那樣,變成了一個幽靈般的存在,它生活在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世界上,隨時準備推翻現在統治世界的所有君侯,從他們身上攫取統治權。而這種革命肯定會造成長期的大量流血。海涅大概是在流亡巴黎以後,曾經預言過這種局面,他說,未來的人看到這樣一場可怕的革命,就會覺得法蘭西大革命砍下的滾滾人頭和流下的無盡鮮血,簡直像小夜曲一樣的無害。過了150多年我們可以看出他的預言是極其精准的。民族概念創造了一個封建歐洲共同體和法蘭西式民族國家共同體都沒有辦法解決的外交難題。要想把歐洲的地圖修改到能夠讓各民族完全滿意的地步,那是非得要長期流血和衝突的。
東歐各國,一般來說在法國革命和拿破侖戰爭前後的情況下,還是一個只有居民,而沒有國族或民族的地方。包括現在我們稱之為俄羅斯廣大民族,如果你在當時問他們,他們到底是什麼民族,這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問題,他們只知道他們是沙皇的臣民和東正教徒,這就足夠了。你去問土耳其、蘇丹統治下的臣民,他們可能大多數人都會這樣說:我們是蘇丹統治下的穆斯林。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做民族。
民族這個概念是知識分子後來為了重建法蘭西式近代國家,為它們製造出來的。製造民族的人包括兩種人。一種人是想要利用1848年革命和其他所有機會,為自己的地方性小團體尋找出路的,例如像克羅地亞人這樣的民族,這樣的團體,他們的上層人物或者知識分子,利用革命的機會和哈布斯堡家族極具彈性的現實,把他們自己的力量奉獻給王室,在帝國的政治結構中為自己贏得特殊身份。他們利用這種特殊身份作為創造民族的根本。創造民族主要是在多族群帝國的內部政治中間,為自己爭取更大的發言權。如果他們沒有這個民族身份,那麼相對於波西米亞人或者像馬扎爾人(匈牙利的主要民族)這樣得到承認的族群相比,他們在帝國議會的發言權和爭取蛋糕的力量就要受到嚴重的損失。僅僅是出於這種邏輯,創造民族的過程就會引起創造新民族的過程。只要開了頭的從中得到一定利益,那麼就無法阻止其他的族群,利用同樣的程序,發明自己的民族,然後爭取把自己發明的民族送進帝國的皇家典冊裡面去,為自己贏得永久性的身份。循著這種途徑,1848年以後,中東歐的政治地圖上一下子增加了原先許多不存在的小民族。拿破侖東徵的時候納入統治的伊利里亞行省(拿破侖在巴爾乾半島西北部建立起來的行省,將克羅地亞人、塞爾維亞人和斯洛文尼亞人囊括在內),就變成了現在的斯洛文尼亞和克羅地亞地區,而斯洛文尼亞人和克羅地亞人很快就會跟他們的匈牙利貴族統治者爆發嚴重的衝突。
如果按照法蘭西式的民族概念來說,這些民族都是不大合格的,與其說是像民族,不如說是像階級。法蘭西式的民族概念就是說,比如說萊茵河以西各省的那些居民,顯然他們全是法蘭西人,無論你是農民還是工人還是資產者。
但是在東歐的情況很絕妙,像在匈牙利,如果你說某一個人是匈牙利民族的人,這個概念其實是不對的,其實你等於就是說他這個人在社會階級中的身份,他的身份是地主和貴族。所以他在匈牙利國會中有代表權,因此他就變成匈牙利民族。而如果他是一個農民,沒有代表權,只是說當地的方言和土語的話,那麼你就會說,他是一個羅馬尼亞人或者斯拉夫人。羅馬尼亞人和斯拉夫人與其說是西歐所謂的民族身份,倒不如說是一種階級身份,說明你是一個沒有政治權利的農民。匈牙利人這個身份呢,說明你是一個會講拉丁文,受過教育,有貴族血統,在帝國政治中享有特權的上等人。在烏克蘭西部,同樣的情況就出現了。說你是德國人,那就是說你是有文化的市民,說你是魯塞尼亞人(位於今烏克蘭喀爾巴阡山脈南部)或者是烏克蘭人,那就是說你是沒有文化的農民。
文化的、階級的、種族的身份連在一起,就變成一種異常複雜的拼盤。在這種情況下你不可能像法蘭西那樣,比如說在洛林建立一個全體法蘭西人構成的共同體,不可能的。你如果要在利沃夫(烏克蘭西部的重要城市)建立一個波蘭人的共同體,其含義就是,你要把周圍鄉下的烏克蘭人全都趕回俄羅斯;你如果要在喀爾巴阡烏克蘭建立一個奧地利人的共同體,其含義也就是要把周圍的魯塞尼亞人統統趕回老家。相反的,你如果說要在特蘭西瓦尼亞(羅馬尼亞中西部)地區建立一個地道的羅馬尼亞的國家,你實際上的意思就是,你要對居住在城市裡面的撒克遜市民和匈牙利貴族發生一場種族滅絕式的戰爭。奧斯曼帝國統治下的情況就是這樣的,在帝都君士坦丁堡,基本上每一個所謂的種族集團差不多都是專業集團,例如希臘人或者凡達爾人(匈牙利地區的原住民),他們都是在從事航海和外貿有關的行業,而保加利亞人多半是農夫,諸如此類。每一個所謂的西歐的那種種族集團或者民族集團的東西,在這裡差不多就是一個種族集團或者說是一個階級集團。
由於一個社會不可能沒有不同階級而能夠自我維持,所以僅僅這種情況就造成了,你如果在東歐建立一個比較純粹的民族共同體,不經過一場長期的大屠殺是辦不到的。像我們現在看到的,巴爾幹國家這樣整整齊齊的邊界和單純的民族化,都是這種長期流血的結果。而且富有諷刺意義的是,最仁慈的統治者最不能解決這方面問題;最殘忍的統治者,比如斯大林,對於解決這個問題作出了重大的貢獻。他的貢獻就是,人為地划定邊界,把波蘭人趕到西面,把烏克蘭人趕到東面,用這種辦法製造一個純粹的波蘭國家和一個純粹的烏克蘭國家。我想如果沒有斯大林在二戰以後搞的這些做法,波蘭人能不能夠反蘇反共成功,那是一件很成問題的事情。假定波蘭仍然像過去波蘭立陶宛王國那樣,全國只有10%的人可以稱得上地地道道的波蘭貴族,很多農民是信奉東正教的烏克蘭人,很希望俄羅斯來打倒波蘭貴族;城市裡面的商人和資產階級絕大多數都是猶太人或者是德國人,對他們的宗主毫無效忠之意,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保護倒要更看重一些,那麼這樣一個政治共同體,哪怕它有中古時期留下來的封建自由的遺產,是不是真能夠建立起一個有效的,足以跟俄羅斯抗衡的民族國家,這是很難說的事情。
1848年以後這一百多年,東歐就是按照剛才說的這種狼狽不堪的情況繼續延續下來的。但是在歐洲以外的世界,故事以更加奇特的方式發生。歐洲以外,像土耳其帝國和波斯帝國統治的近東,民族概念本來是完全不存在的,在這種情況下,奧斯曼帝國的當地人,包括軍人和知識分子,扮演了最積極的國族發明家的角色。他們覺得既然西方國家是根據這種邏輯才實現了近代化,才享有了對東方的統治權,那麼東方實現近代化的必由之路就是,首先我們要創造自己的國族,如果說是法蘭西人有法蘭西人的民族的話,那奧斯曼帝國是不是也應該有奧斯曼民族,要麼至少也應該有土耳其民族。但是建立奧斯曼民族還是建立土耳其民族,這又是一個關係重大的問題。建立奧斯曼民族就是意味著,把奧斯曼帝國的全體居民,不管他是亞美尼亞人,正教會的信徒,還是埃及的科普特教徒(公元451年,主張一性論的埃及教會被逐出正統教會。阿拉伯人征服埃及後,將埃及人稱為科普特人,將埃及教會稱為科普特教會)或者是土耳其的安納托利亞人(奧斯曼帝國由安納托利亞高原興起)的勢力,統統變成一個奧斯曼民族,這個野心就像是梁啓超的中華民族一樣的龐大。另一個野心比較小的計劃就是,僅僅滿足於以安納托利亞的穆斯林為核心,建立一個土耳其民族。至於希臘人呢,科普特人呢,亞美尼亞人呢,阿拉伯人那些人,就讓他們自己去吧,讓他們在帝國的邊緣作為邊緣的少數民族而存在,依靠帝國的羈縻來統治他們,實在不行就讓一部分沒有辦法統治的少數民族建立自己的國土範圍。
這兩種路線就是所謂的奧斯曼主義路線和突厥主義路線。在中東經過長期的鬥爭,最後的結果並不符合雙方任何一方的希望,而是由於土耳其自身戰敗的結果。它很不情願地實現了國家的解體,並不情願地將基督徒的阿拉伯人和其他大多數族群居住的土地統統割讓出去。只是將安納托利亞這個核心還有一點點亞美尼亞和霍爾德人的土地,在這個殘餘的基礎上,青年土耳其黨(青年土耳其黨是泛突厥主義的主要政治組織,通過軍事政變控制了土耳其帝國,壓制親英和主張聯邦的自由協和黨,依靠德國的支持推行中央集權化改革,廢除國內少數民族的自治權,採取挑釁式外交政策,最終同時向英俄兩國宣戰,導致奧斯曼帝國解體)本著突厥主義的原則建立了一個土耳其共和國。
但是這個故事還沒有結束。因為土耳其內部的族群認同和宗教身份認同,以及少數民族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但是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他們的成功,而是因為他們的失敗。他們的版圖大大縮小了,極大地減少了他們問題的難度。中東留下來的其他國家,也是一個地理上拼湊起來的,實際上沒有什麼共同體建構中面臨的嚴重問題的地方。在這些地方,只要有大英帝國的殖民主義還在維持,它的大體上的秩序和基本政治資源還能夠得到保證。一旦殖民主義勢力退出的話,它馬上就會暴露出自己的問題:根本不是什麼民族不民族或者是社會主義不社會主義的問題,它的根本的問題就是,沒有辦法建立有效的共同體。這件事情通過解體是沒有辦法解決的,你怎麼可能在解體以後處理像亞述人這樣人數極少的基督教民族(亞述基督徒是同情諾斯替派的基督教小派別,據稱他們是亞述人的後裔,故名),他們沒有辦法在一片連續的領土上建立自己的國家,一個哪怕是極小的邦國。而任何建立同質性共同體的企圖都意味著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對其他少數民族進行一場大屠殺才能解決。由於中東至今還沒有產生一個像斯大林那樣擅長於搞大流放和大屠殺的領袖,所以中東目前的共同體問題仍然無法解決。如果我們要從政治現實主義的角度來看,從根本上來講,我們只能承認,以共同體和民族國家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在這塊土地上是不能適用的。在這塊土地上,真正能夠實現勉強的法律和秩序的體制只有帝國體制和殖民主義體制這兩種。其他的體制實際上都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民主的問題在中東是不存在的。因為民主是在共同體已經建立以後,在共同體內部進行權利分割的問題。就好像說,如果你是女人,你才可以說是,你在懷孕的時候應該吃什麼藥的問題,如果你連女人都不是的話,你根本不必考慮懷孕不懷孕的問題。如果你連共同體都沒有的話,你根本就不用考慮共同體內部是實行民主政體還是實行其他政體的問題,這都是多餘的事情。
世界歷史從1848年以後向東方不斷轉移,大概在20世紀初的時候來到中國,就產生了眾所周知的梁啓超的中華民族建構,以至於經過幾十年折騰不已的問題。中華民族到底是五族共和呢,還是中華民族是一個呢,是多元一體呢,還是怎麼樣解決問題,這些高調和低調實際上都暴露出一個非常核心的重大問題,就是說,按照法蘭西式民族國家的概念在遠東重建政治結構、政治想象的問題,遇到了極大的麻煩,任何一種解決方式都會引起無窮無盡的矛盾。現在我們的情況之所以還能夠維持,其實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的歷史發展比起奧斯曼帝國來說還要晚了50年。倒不是說中華民國以來的政治家在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比起青年土耳其黨和自由協和黨來說有多大的優越性。有很多問題之所以沒有真正爆發出來,是因為它還沒有被挑明,當事人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真正問題。比如說像粵語這樣的東西,你敢指明它到底是一種語言還是方言麼?任何歐洲語言都有它們那種語言的載體。漢語,中華民族的語言、文化、歷史和命運共同體這些東西,依靠近代這短短100年的時間製造出來的神話,沒有哪一項是經得住認真的歷史學家仔細推敲的,只要一推敲就會發現無窮無盡的漏洞,建構上的困難會導致非常危險的結果,這種危險的結果絕不僅僅只限於充滿穆斯林和佛教徒的西北和西南邊境。如果你通過挪威人如何從丹麥獨立出來的那種經歷來考察中國內地各個族群的話,那麼哪怕是僅僅是四川這一個省份,毫無疑問你就可以鑒別出幾十種不同的語言,這些幾十種不同的語言之間的差別,比起挪威語和丹麥語那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差別來說,實際上是算不上什麼的。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你只有用一種類似神聖羅馬帝國和奧斯曼主義的模糊措施來逃避這個問題。但逃避問題是有代價的。我們都知道從法國革命以來的政治經驗就是,除了美國是一個特殊國家以外,歐亞大陸上的所有國家,以及整個國際體系,都是建立在國民共同體基礎上的。如果國民的邊界不能理清的話,那麼權利就得不到落實。這就是意味著,像是在奧斯曼帝國最終解體以前,以及像中國和伊朗現在這種情況下,國民的權利只能是一個抽象的模糊的政治概念,像是古代的天道概念那樣,不能夠真正變成具體的,通過習慣法來落實到每一個人身上。這種具體的落實會引起許多無窮無盡的麻煩。同樣,中國和她周邊鄰國之間的關係,和東亞國際體系之間的關係,也始終處在十分不明朗的狀況下。因為中國沒有辦法實現她的自我定位,她自身創立國民國家的進程受阻,這就意味著她在國際社會中的自我認同和國際融入都要遇到嚴重的困難。她與周邊各國之間難以發展正常的關係。這種情況非常類似於俄羅斯和前蘇聯各國之間的關係。俄羅斯之所以沒有辦法跟烏克蘭、格魯吉亞和其他國家發展正常關係,根本原因就是,她自己處在一個定位混亂的狀態。比如愛沙尼亞人和烏克蘭人,它已經不可能抱有帝國的野心,它的地位已經很明確了,它就是一個地方性的邦國,這都是可以在領土、邊界和條約體系這些問題上作出具體調整的,調整完了以後,它就是一個小型的地方性邦國。但是俄羅斯面臨著帝國的危險歷程。它始終沒有辦法鑒別,自己到底是像烏克蘭或法蘭西那樣一個地方性邦國呢,還是偉大帝國的繼承者,還是具有其他什麼神秘的身份,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東正教徒所主張的那樣,它應該具有一種俄羅斯的特殊性和俄羅斯的特殊使命,跟美國特殊論和美國天命論形成有力的對比。
中國方面現在面臨的,實際上就是這個最根本的問題。什麼是根本問題?有些時候大家說是民族問題或者說是憲法問題,其實相對於這個問題的複雜性,憲制問題和民族問題根本上沒有這麼複雜,因為憲制和民族都是在已經確立了邊界以後的狀態,在邊界已經確定以後,在共同體內部,在劃分權利和政治結構的過程上,在哪一方面多一點哪一方面少一點,其實都是比較容易調整的東西。真正痛苦而殘忍危險的鬥爭,發生在身份認同這一方面。中國現在,過去的幾十年中間,勉強逃避,但是終究逃避不過去的,實際上,歸根結底還是這一關。
我們可以合理地預言,在未來的幾代人當中,前幾代人勉強回避過去的問題,最終還是要面臨殘酷的決斷。無論哪一種決斷,都要作出極大的犧牲。跟這種犧牲相比起來,所謂各黨派之間的鬥爭呢,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的鬥爭呢,君主制和共和制之間的鬥爭呢,聯邦制和中央集權的鬥爭都算不上什麼,都可以算是和風細雨小打小鬧的東西。就我自己反復推演的結果來看的話,我確實看不出,像這種複雜的危險的問題,能夠通過某種含糊或者曖昧的,或者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方式能夠最終獲得解決。恐怕我們今天羨慕的大多數先進國家,所謂的民主的文明的國家,都是在他們歷史的比較早期,通過某種極其殘酷的手段,實現了認同政治的決斷,以後才有今天的。如果你仔細翻一下他們歷史那一段最痛苦的階段的話,你總會碰見相當於斯大林或者是諸如此類的殘酷人物,用外科手術的方式替他們解決了這方面的問題。好,我說的就是這樣。